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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服务中介队伍,促进企业清洁生产,实现可持续发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现委托“投资北京国际有限公司”在冶金、轻工、纺织等11个行业中公开选聘xxxx-xxxx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扩充并完善北京市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库。具体通告如下:
一、选聘目的
选定的咨询机构主要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做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选聘范围
(一)第二批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机构选聘的行业范围包括冶金、轻工、纺织、石化、建材、电力、服务、汽车、电子、医药、电镀及其他行业。
各行业具体分类为:
1
冶金
炼焦、钢铁、铁矿、黑色冶金等
2
轻工
制革、食品发酵(啤酒、白酒、酒精制造、乳品制造、饮料、调味品等)、造纸制浆、油脂加工、烟草加工、中密度纤维板、分体式空调制造、甘蔗制糖、家具等
3
纺织
化纤、棉印染、氨纶产品等
4
石化
石油炼制、基本化学原料制造、石油燃气开采、稠油开采矿、石油加工、铝电解等
5
建材
浮法玻璃、水泥等
6
电力
燃煤电厂等
7
服务业
宾馆饭店、餐饮等
8
汽车
汽车涂装等
9
电子
彩色显像(示)管生产等
10
医药
11
电镀
12
其他
(二)一家咨询机构最多可选择其中4个行业进行申报。三、选聘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法人组织,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高效率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能为企业保守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在北京设有常驻办事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工作条件,能在京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业务,具备文件和图表的数字化处理能力,具有档案管理系统;
(三)具有2名以上高级职称、5名以上中级职称并经国家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
(四)熟悉相应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有能力分析和审核企业提供的技术报告、监测数据,能够独立完成工艺流程的技术分析、进行物料平衡、能量平衡计算,能够独立开展相关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和编写审核报告;
(五)具有为企业提供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的业绩和经历;
(六)无触犯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记录,未在因提供低质量或者虚假审核报告等被责令整顿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