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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我市目前CDM项目开发的信息,加强CDM项目的管理,支持企业广泛开展CDM项目活动,现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各有关单位报送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开展情况的函》,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拟开展的CDM项目,并了解已经开展的CDM项目情况。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征集到的项目信息,以及国外政府和国际组织资金资助的情况选择一批合适的项目,帮助企业编写项目设计文件(PDD),并协助寻找减排量购买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选择的领域
(一)己二酸和硝酸制造厂N2O分解消除;
(二)HFC-23分解;
(三)发电或供热:
1.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包括风力发电、小型水力发
电、生物质发电等;
2.天然气替代燃煤燃油发电或供热;
3.工业废热回收利用;
(四)垃圾填埋气回收利用、垃圾焚烧发电;
(五)焦厂焦炉煤气回收利用;
(六)其他提高能效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