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领导交办事项督查办工作的通知各单位: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XX部各项方针、政策得到切实贯彻执行,保证部领导、局领导的有关批示得到及时有效落实,达到畅通政令、交流信息、传达精神的目的,根据《督促检查工作办法》有关规定,特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督查办工作十分重要。领导批示是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反映领导意图的重要方式。认真执行领导批示,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有利于确保政令畅通,将中央和部委各项重要方针、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将部领导、局领导的批示落到实处,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通过督促检查,可以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有力地推动工作。
二、督促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一)外来文的办理:如来文单位规定办复时限,要严格按照要求时限办理完毕。如因特殊原因,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的,要及时向来文单位说明情况,并报告主管领导。
(二)中央、国务院领导或部领导批示需办理或执行的,原则上在比XX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局领导批示需办理或执行的,原则上X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三、督促检查的分工和责任。办公室是督促检查领导交办事项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健全我局办理交办事项的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局内各部门办理交办事项的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完成情况;办公室负责每比XX周编印《部领导、局领导交办事项理情况》,通报各部门交办事项办理情况;局内各处室是交办事项的办理部门,具体落实领导交办事项;交办事项实行处室负责制,把任务分解明确到人,层层把关,各负其责,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四、对贯彻执行部、局领导批示情况的督查。办公室负责批分需要办理或执行的部、局领导批示,并在《交办事项文件处理专用单》上提出具体的办理时限。承办处室要在办公室提出的办理时限内提交办理情况报告或说明,由办公室汇总编印《部领导、局领导交办事项理情况》。
五、要高度重视督查办工作。各处室要充分认识规范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对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树立全局意识,认真落实好每一件交办事项。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