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动介入,依法接访。xx年3月,我们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律师介入信访工作,同时设立了司法援助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丰富的法律知识,引导上访人群走逐级程序,依法维权。几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程士达律师进入信访工作以来,主动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以及各乡镇土地征用、城镇拆迁、转制企业、养老及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领导当好法律顾问,依法有效地化解了众多困扰政府与百姓之间的矛盾,参与区信访听证会12次、论证会120次、复查案件204件,真正起到了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积极的作用,受到区领导好评。
(四)主动服务,注重实效。几年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78件。其中,民事案件151件、行政案件3件、刑事案件124件,结案率100%。在承办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中,主要是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予工资待遇及人身损害赔偿为主。律师、法律工作者在办案诉讼过程中,认真负责,努力工作,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先后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10余万元。在承办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主要以区法院指定为主,区法律援助中心批准率为100%。援助对象主要有未成年人、聋哑人、限制责任人等,案件主要有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在承办刑事案件过程中,援助律师通过阅卷、会见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通过庭审辩护,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指派刑事辩护案件124件,其中具有从轻、减轻或解除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全部采纳105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84%,部分采纳案件19件,占结案数的16%。
二、创新四个机制,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准
(一)法援工作机制创新。为使法律援助工作规范管理,有序运行,我们在认真总结法律援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相互衔接制约的工作制度。首先规范内部运行机制。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指派以及对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入手出台了《法律援助值班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请示汇报制度》、《重大案件讨论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业务统计报表制度》等多项制度。做到承诺上墙,援务公开。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加强了全体法律援助人员的责任心,而且进一步强化了对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强化管理。其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机制,区法援中心主动参与xx区政风行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区纠风办开展的“百姓评议科所队”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有效地保证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运作,法律援助的社会满意率达到了95%以上,连续三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区开展“百姓评议科所队”活动中荣获先进单位称号。
(二)法援管理机制创新。为了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畅通法律援助渠道,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我们着手建立健全了法律援助信息库,以确保迅速、准确、高效的掌握全区法律援助对象。对此,区法律援助中心要求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本地区法律援助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重新细致的调查摸底。通过近三个月的工作,统计全区法律援助对象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共计105671人,占全区总人数的24.7%。从而做到底数清和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库达到100%。在几年的工作中,我们还做到了“ 四个统一”。即:统一下发文件,统一标志牌匾,统一规范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公示服务板,统一制作簿册。
(三)法援宣传机制创新。为了加大《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我们做到了:第一,根据群众的实际需要宣传法律。2007年初,区司法局在深入农村调研中,针对农民提出“把法律知识印成挂图张贴在家中”的建议,紧紧抓住农村春节期间喜欢张贴年画的习俗,我们利用一个月的时间,于春节前夕筹资数万元,印刷了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春夏秋冬四季农村法制年画7万张,免费发给农户。年画设计精美,集欣赏性、艺术性、法制性为一体,涉及《法律援助条例》等法规21部。在迎春送福的同时,把法律知识和法律咨询热线电话送到千家万户,使农民足不出户就能详和喜庆地走进法律服务的便捷通道,这一形式深受农民的欢迎。第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实践证明,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来进行法律援助宣传,效果更加明显。如:区司法局、中兴街道办事处联合举办的以“弘扬法治精神,建设和谐家园”为主题的“12.4”大型法制文艺演出。以自编、自导、自演的形式把法律援助等法律知识融入三句半、小品之中,通过文艺活动载体宣传法律援助,真正做到法律援助宣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第三,以案例宣传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把近几年来全区众多法律援助案件的精选,编写《xx区法律援助案例选编》。这些典型案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社会贫弱群众的关怀和爱护;反映了群众对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需求和呼唤;展现了我区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扶贫助弱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共印刷2万册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第四,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营造宣传教育氛围。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日的品牌效应,全区每年都在城乡繁华地带、集贸市场举行有区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的大型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数万份宣传资料,悬挂横幅、举办讲座、座谈、咨询会等形式宣传法律援助条例,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法律援助。各法律援助联络部、站、点利用法律援助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援助宣传。如:中兴街道中兴社区,利用法律知识传阅袋、法制学校、法制专栏、法制漫画、法律知识考试等8种形式宣传法律援助条例,深受广大居民的欢迎。第五,开展法律援助下乡入村入户系列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始赋予新的内容 “十百千万”(数十法律工作者,进入百个村;化解千矛盾;普法万户人)工程。与农民面对面、膝促膝、心贴心的零距离接触宣传,让农民身边有懂法的人,足不出村就能获得法律援助,并以为农户排忧解难为出发点,真心援助弱势群体,真诚提供法律援助。这项活动开展以来,已为农民讲法制课150场次,开展法律咨询百余次,走访千余户村民家庭,与其进行了座谈走访,入户解答法律问题1200人次,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5件。
(四)非诉讼机制创新。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犹如雪中送炭。当村民出现纠纷时,法律援助主动介入,防止矛盾激化,可以避免非诉讼案件升级为诉讼案件。为了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从源头上消除和化解农村的各类矛盾,以及办案降低成本,促进社会和谐,在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我们以司法所为依托,在其安排下,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具体承办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按照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条件,对案件事实比较清楚,争议不大,能够及时清结的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就可以代理。在推进过程中我们一是关于印发《xx区司法局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意见》下发基层各单位。二是制定了非诉讼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三是规范印制了非诉讼法律援助的卷宗,受到了省、市司法厅局的认可与好评。
三、夯实基础根基、构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
(一)着重网络构建。几年来,在全区各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7个,统一工作标识,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开展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为群众提供“近距离”服务;在村和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168个,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帮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为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在区工会、妇联、残联等九个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部,积极发挥横向法律援助联络部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成立区法律援助宣讲团、志愿者,为群众提供志愿者服务;形成了全区纵横交错,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体系。为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家庭、服务社会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区司法局与区妇联开通 “妇女儿童维权热线”,与区教育局联合开通“青少年维权热线”,专门为全区妇女儿童、青少年和家庭困难者答疑解惑。实现了即时援助、就近援助,以援助介入案件,以调解解决矛盾,更好地实现了对弱势群体权益的有力保障,从而形成了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各乡镇、街道办为基础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促进了法律援助向深度和广度发展。
(二)注重硬件建设。随着法律援助www.jsfw8.com的深入人心,法援工作量日益扩大,法律咨询人数不断增加,这成了法援中心所面临的新问题。为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我局把成立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做为民心工程抓好落实,2007--2009年先后投资6万余元,建立了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购买了电脑、办公桌椅、档案柜、电子屏幕等,由原来借用的30平方米办公室,扩展为196平方米的法律援助服务接待大厅,20平方米老年人、残疾人接待室,大厅设法援接待部、案件审查部、案件审批部,制定和完善了律师、法律工作者轮值等10多项制度,并制作各种揭示板。为百姓提供了更加专业、便捷、优质的“一站式”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充足的物质保障。同时,为了提高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监督,我们还组织部分人员到区法院旁听援助案件的庭审和对结案卷宗进行评审,以及对部分受援人进行回访等。通过以上措施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跟踪调查,区法律援助中心连续三年达到法律援助案件无作为为零和投诉案件为零的目标。2007年12月13日,省法律援助中心xxx主任来我区检查工作,对我区法律援助工作给予高度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