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先后发布了两份关于成都和重庆两地错行桥上司机的车掉河的公告,但结果却大相径庭。 网友们在扇耳光和被扇耳光之间左右为难。 谁错了?
上午10:00左右,魏凡先生在陌陌群看到“万州大桥公交车坠江,人数不详”的消息。 由于疏忽了其他事情,暂时搁置了。 晚上在微博上查看了相关消息@平安重庆发布公告:关于重庆黄河大桥公交车坠江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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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微饭君转发了@卫视新闻的博文【【重庆一辆公交车掉河】@平安重庆通报:明天10点左右,上海市重庆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货车相撞重庆黄河大桥码头 事后重庆万州大巴,公交车坠入河中。 多个部门正在全力救援,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 和【2具尸体已被打捞出重庆万州大巴,掉入河中的公交车已沉入河底】目前,现场已打捞出2具尸体。 车上的实际人数还有待核实。 目前,有关部门已确定该车坠入江底,正在组织相关打捞和搜救工作。 (卫视记者 汤伟) 新闻、评论:开车的同学记住:给超速让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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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转发全文没有对“女司机”进行所谓的“讽刺”,也没有刻画风波,却收到各种莫名其妙的评论“打脸疼吗?”
想笑想可能有些网友对“打脸”的理解有误。 既然我觉得我说的不对,请解释一下“give speed and not give way”的意思。
泄露
维凡君在学驾照时,驾驶教练多次指出“给速不让路”。 不管是小车还是大货车,如果让路,都可能导致其他车道的车发生二次事故,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 如果猛打方向,会导致汽车失控、侧滑、碰撞,造成更大的交通事故。
大连高速交警发表文章称:什么叫超速让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超车不能影响正常行驶的汽车,否则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其实具体情况还得结合现场来判断。 不是每个人都能克服条件反射,我们要尽量做到“给速不让位”。
逆转后的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