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客户问:“消防产品检验报告的有效期是多长?为什么检验报告上没有注明有效期?检验报告已经超过5年了?” 诸如此类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今天给出以下解释,供大家参考。
产品检验报告变更的前提条件:
(1)工厂地址、法人等发生变更的,须重新报检;
(2)结构、材料、工艺等发生变化影响产品性能的,必须重新报检;
(三)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责令改正并没收证书的,必须在3个月内重新报检。
因此,消防产品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与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产品的结构有关。 国家、行业标准未更新且产品结构未改变的,产品无需再次报检,检验报告可长期使用; 如果标准有更新或者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则需要重新提交型式检验。
1、已实施产品认证(自愿性、强制性或技术鉴定等)的消防产品,以产品认证报告有效期为准!
对于已实施产品认证(自愿性、强制性或技术性认证等)的消防产品,产品认证证书或技术认证证书上会明确注明证书的有效期,产品检验报告与产品认证同时有效。配套认证证书!
3C认证产品的检验报告与3C证书相对应。 可直接在中国消防产品质量信息查询系统上查询。 其状态是否有效显示在“访问状态”中。 如果“访问状态”显示为“有效”消防检测报告,则表示该产品有效。 产品证书及检验报告有效。 检验报告出具时间不能作为判断其是否有效的依据。 对于具有“有效”状态的相同三种产品,检验报告可能是 2008 年、2011 年或 2022 年的。
只要厂家提供的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就认为与检验报告同时有效!
2、未经过产品认证的产品,有效期按相关产品标准或规定确定!
1、产品检验报告仅对送检的样品负责。 因此,产品检验报告通常不注明有效期。
2、产品标准是产品检验报告的依据。 未经过产品认证的产品,有效期按照相关产品标准或规定确定。
注:目前消防产品只有个别标准规定了产品检验的有效期,例如:
《防火门》(GB12955-2008)中7.2.3规定,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型式检验每三年不少于一次;
《消防水带》(GB6246-2011)6.2.1规定消防检测报告,累计生产50万米或连续生产一年时应进行型式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