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统称两险)合并实施。未来,参保人员生育和计划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将提高。
优点一:生育保险覆盖面扩大。
本来,生育保险的保障对象是企业职工。两险合并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均纳入生育保险范围,个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优点二:取消了生育医疗费用的等待期。
两险合并实施后,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同时启动,取消原先12个月的等待期,不再需要与手指。
利好三:生育保险缴费项目增加。
首次将联合剖宫产手术纳入治疗支付项目范围,三级医院报销4900元。分娩或计划生育手术中的并发症被纳入生育保险的支付范围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这样可能发生的意外负担就不会那么重。同时,生育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优点四:生育津贴待遇更加明确。
参保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发放期限按《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性员工享有98天的产假。出生前15天假期;难产,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每多生一个,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后流产的人有权享受42天的产假。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
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生育或进行计划生育手术,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按照不低于《意见》的生育津贴标准发放,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期间的合法权益。
优点五:提高了生育医疗费用的待遇标准。
此次一共提高了10项生育和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其中,三级医院剖宫产由原来的3520元增加到4600元,增长31%;一级医院上环手术由原来的121元提高到360元,增长198%。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