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第一节课前,为找回董嘉硕的母亲(彩霞)的手机,我和二年级语文老师张娇协同“处理”。我让每个学生在小纸条上写明“谁(名字),我拿了/没拿手机”,写完毕交与老师查验。张老师呢,故意在一旁说道,“教室里有摄像头,已经报了警,民警就要来了,要来查手机被谁拿了。”学生把纸条都上交后,我们看了看,没人承认手写“我拿了手机”,我本来以为会顺利查出来的,看来真得想别的办法了。我很失望地走出办公室,却远远走来一穿黑棉袄的孩子,慢慢地,朝我靠近,难道是他?我惊喜地迎过去。他淡淡地又略带掩饰地对我讲了他在两天前“拾手机”的经过。我拍了拍他的头,温和地说:“没什么,你做得对,捡到东西现在交也不迟。你很棒!”我没责怪他,又交代张老师,此事不宜深究,不要引为典型去宣扬,只是让手机复归原主即可。再遇到学生带手机来学校,老师要暂为保管好,教育家长不能纵容。
这个黑棉袄的男生,其实,我已经早有耳闻,他是现在二年级的特号生,学习不太好,有时爱问别人要东西,行为上有时会比较神秘,招致很多学生的反感。但是,他年龄尚小,今天,能主动走出来承认自己拿了手机,不管是处于怕警察,还是其它原因,他这一举动也确实做得“正”,应予以肯定和鼓励,却不值得赞扬。也可以这么说,“那天你若能‘捡’到手机后便立即上交老师,一定会得到更大的奖励的!”时间长了,自己藏了两天,今天纸条上还没出现“我拿了手机”这几个带着勇气的字,确实,我们老师只得赞许而不予赞扬。我们老师有时处理事情时,得讲究方法,既不伤害孩子们的自尊,又要得当合理化解危机,根据孩子们的特性,采用适合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