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什么是合理工资?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有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向职工或者聘用的职工实际收取的全部现金或者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费以及与员工任期或受聘相关的其他费用。 包括企业纳入职工工资薪金制度并固定与工资一起领取的福利补贴。
需要重点关注的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当作为个人工资的一部分。 单列企业管理费用的,不得税后缴纳。
在实际工作中小企业工资薪金制度,对于工资总额和薪资,企业可以按照以下原则来把握:
(一)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制定的工资、薪酬制度符合行业和地区标准;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领取的工资、薪金相对固定,且工资、薪金调整有序进行;
(四)企业已就实际领取的工资薪金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薪酬及薪酬安排不以减税、逃税为目的。
前面说过,各种工资薪金的总和就是我们常说的“工资薪金支出”。 它不仅是税后支付项目,也是估算支付其他相关费用的依据。 例如:职工福利费用总额不超过工资薪金支出。 允许支付14%; 企业拨付的工会经费,允许缴纳的比例不得超过工会经费的2%; 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费用自2018年1月1日起支付,不超过工资薪金费用8%的部分允许支付,超出部分可摊销支付。
笔记2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的劳务费用应如何支付?
有两种形式:
第一种:按合同(协议)直接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的费用视为劳务费用总额;
第二类:直接支付给职工个人的费用小企业工资薪金制度,作为工资薪金总额和职工福利费总额。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总额的费用,允许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支出基数,作为估算支付其他相关费用的依据。
注意事项三
企业应如何支付季节工和临时工的工资?
企业聘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退休人员再聘用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当分为工资薪金总额和职工福利费用总额,按规定在税后缴纳。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总额的,允许纳入企业工资薪金支出基数,作为估算支付其他相关费用的依据。
注4
结算期间支付的工资可以支付吗?
企业在年度结算缴费结束前预缴的年薪和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允许在汇出当年按照规定支付。
参考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和职工福利费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地税函[2009]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后缴纳证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年度一次性奖金部分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征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后缴纳证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和职工福利费税后缴纳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后缴纳新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