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网12月29日电近日,教育部制定实施《中学教育处罚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首次对教育处罚作出规定。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进行处罚。 《规定》界定了教育处分的概念,明确了班主任可根据轻重对中学生给予正常教育处分、较重教育处分或严重教育处分,并明确禁止七类不当教育行为. 红线规定了对越界班主任的处罚方式。 《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引起了班主任群和家长群的热议。 江汉区华北里中学高级教师田鑫说,《规定》明确规定了班主任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这是很有必要的。 有些家长觉得女儿犯错就应该受到惩罚,而惩罚的尺度掌握在老师手中。 《规矩》可以避免儿子被极少数老师虐待,有利于中学生的身心健康。 但与此同时,也有人提出了不同意见:“《规定》列举了一些不当的教育行为,这会不会反而束缚了教师的四肢,让教师不敢处罚、不敢管?” 对此,黄河网记者采访了上海市部分中小学的学长、老师和家长。
缺乏惩罚的教育是“缺钙”教育
“过去,社会指出赏识教育,中学和班主任有时会陷入管不了、不敢管的尴尬境地。” 田欣说,如果因为中学生的处分发生纠纷,中学和老师几乎处于弱势地位,很多班主任都感到束手无策。 帮助,甚至“谈论颜色变化”。 上海常青一中班主任张庆来也认为,赏识教育确实有助于提高女儿的自信心,而教师缺乏有效的手段来约束她们的缺点,甚至违法违纪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老师其实都会遵守不求功,不求过错的心理保守治疗,这对培养中学生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缺钙’的教育,女儿的健康成长需要‘优秀’的赞美和赞赏,也需要‘糟糕’的批评和训诫。” 汉阳区钟家村中学数学教研室主任赵丹说,作为一名高中教师,你面对的是像一张白纸一样的孩子,但难免会有不良行为,甚至中学屡教不改的学生。 这时,采取一定的惩戒手段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 例如,她说,有的中学生在桌面上反复刻画、涂鸦,还发生了打架,有的对老师说,“我知道你不能对我怎么样”。 而从此以后,老师敢不敢罚,能不能罚,就看学生和家长有没有不讲理了。 很多年轻教师害怕自己会因此惹上麻烦。 如此一来,班级管理就会更加费力费力,学风建设和学风建设就会更加艰巨和长期。
教师有“尺子”,中学生有“铠甲”
管不管,怎么管,规模是多少,方法是什么,边界在哪里,疗效如何判断……这些既是教育人的问题,也是整个工作的重点社会。 在武汉市惠民中学园长杨英看来,《规定》从征求意见稿到试行稿的关键词都是围绕“规定”,让教育工作者看到有标准可循、可操作规范行为边界的方法和要求。
张庆来注意到,《规定》不仅列出了什么样的惩罚是可行的,还给班主任划了一条红线:“惩罚”不是“惩罚”,更不能简单理解为“体罚”,而是一种纠正错误的教育行为,目的是约束和纠正中学生的错误言行。 为此,他觉得《规矩》不仅是用来约束中学生的,也是用来约束班主任的,给教师一把“尺子”,给中学生“铠甲”。
家住武汉的胡先生对《规定》的出台表示认同。 她家有二胎,大女儿读五年级,小儿子上幼儿园。 两个女儿吵架的时候,她也没办法。 “学校老师管那么多孩子,再不管教,就破天荒了。”胡先生说。 中国有“严师出好徒”之说。 都愿意配合和支持。
惩罚是“技术活”,必须出于“爱”而惩罚
《规定》指出,必要时,中学和教师可以对中学生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不当、危险、侵犯权益等行为进行教育处分。 如何通过惩罚帮助中学生更好地成长? 田欣提醒班主任、同事和家长,对中学生的处罚一定是出于“爱”。 为惩罚而惩罚,中学生感受不到关爱,惩罚起不到很好的疗效,反而会引起中学生的厌恶。 据悉,在对中学生进行处罚时,班主任要学会克制情绪,掌握分寸,切忌过激行为。 处罚学生时,应尽量避开公共场所,尊重中学生的隐私。
江汉区惠康里中学校长吴慧晶表示,教育处罚是一种教育方式,有方法有规律。 例如,对于上课不遵守纪律的中学生,老师可以用沉默处罚,也可以用三言抵一罚; 遇到经常迟到的女儿教育部:确有必要可实施教育惩戒教育部:确有必要可实施教育惩戒,班主任可以安排周值班、做公益、为班级擦黑板等惩罚方式。 “对特殊中学生的错误言行要特殊对待,不能以刑为尺。” 吴慧晶表示,《规章》的出台,有利于中学生树立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让班主任能用、敢用、慎用教育处罚,家校合力打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江汉区吴家墩小学黄何鸥说,《规定》将成为我国教育制度和规则不断完善的标志,引导教育在正确的轨道上更好地发展。 同时,她也觉得“管教”是个技术活,怕老师掌握不好、不会用、不敢用,让自己重蹈“纪律”的覆辙。自己管不了,又怕有的老师滥用。 并踩在红线上。 “后期,中学将通过沟通、培训、完善学区机制和制度,消除家长和社会对纪律处分的疑虑,营造家校合力,让我们的教育更上一层楼。”有纪律有约束力,眼里有光,心里有爱。底线是有希望的。 (记者 刘佳 杨兴慈 通讯员 胡莹 陶静 刘莹 向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