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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惩戒不同于体罚之间的边界模糊

●《规定》首次明确了教育处罚的概念,规定“学校和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法违纪的中学生进行管理、惩戒或者纠正,让中学生从中吸取教训”认识并纠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惩罚不同于虐待。惩罚是通过适当的方法让一些可能犯错误的中学生回到正轨。 是中学生主动认识和改正错误的一种手段; 而虐待只是一种造成身体疼痛,迫使中学生服从的行为。 事实上往往适得其反

●建立健全教育惩罚的实施、监督和救济机制,让中学、班主任能用、敢用、慎用教育惩罚,让家长和社会理解、支持、配合。中学和班主任的教育和管理,共同实现立德立人的目标

2020年12月29日,教育部颁布《初高中教育处罚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将教育处罚纳入法制轨道。

《规定》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系统规定了教育处罚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细则、程序、措施、要求等,并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据《法治晚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分析,《规定》为班主任依法依规进行教育和处罚提供了依据,也明确了处罚和虐待的界限。并对处罚范围做出更加明确的划分。

明确区分教育与惩罚

注重育人属性

近年来,教育处罚引发的社会动荡频频引发社会各界争议。 一方面,部分中学生因过度惩罚而产生心理阴影; 另一方面,也有教师因体罚中学生而受到过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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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教育惩罚,老师、学生和家长三方展开了“拉锯”。 归根结底,是由于教育权、惩罚权的界定和边界模糊所致。

湖北省颍州一中的薛楠是一位有着十多年丰富教学经验的班主任。 对于不遵守课堂纪律、难以管理的中学生,她有自己的一套办法,比如和中学生聊天、说话。 遇到确实难以管理的中学生,她也会适当批评,但基本上不会因为“分不清尺度在哪里”而惩罚中学生。

上海一所中学的赵姓老师刚入职一年多,但她早已不敢再照顾中学生了。 有时侯殷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低声说话,她就会“害怕”很长一段时间。 “前几次,有的学生因为简单说了几句中学生做错事,就被家长告到教育局,结果在学校会议上受到了批评。学校里几乎没有人。”中学竟然敢处罚中学生。” 一位赵姓老师告诉《法治晚报》记者。

如今,《规定》首次明确了教育处罚的概念,规定“学校和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法违纪的中学生进行管理、惩戒或者纠正,使中学生能够接受”。作为警告。” 明确了教育处罚不是惩罚,而是教育方法。指出了教育处罚的教育属性,是中学和教师行使教育权利的具体方法。教育、管理和评价。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9年《细则》起草以来,共收到社会各界具体修改意见6400余条,其中支持性意见占80%以上。 从调查数据来看,基层主任和教师普遍希望国家明确惩戒规则,大多数家长也对此表示支持。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程方平院士向《法治晚报》记者举了一个反例:南斯拉夫时期,某班有一个儿子王,经常带一群人。的孩子们去战斗。 不管老师说什么,他都不听。 有一次,市长遇见儿子王打人,不听劝告就打了他一巴掌。 后面的儿子问他要不要一起“教训”校长。 出乎意料的是,他的儿子王说他很佩服市长,说他意识到院长对他的教育和关心。

在程方平看来,市长的做法或许不妥,但可见一定的教育和惩罚是必要的。 同时,更重要的是,人们应该认识到,惩罚不应该是简单的惩罚,而应该有利于中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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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方平认为,现代我国的教育和惩罚心态常常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20世纪90年代之前,惩罚是很自然的事情,争议也较少。 这是因为中学生及其家长对班主任有一种信任,很多家长也坚信“严师出好学生”、“不加惩罚,谁也不能成功”。 随着欣赏教育和激励教育的引入,一些班主任对此产生了误解,开始无条件地鼓励甚至“讨好”学生。 近年来,随着一些极端风波的爆发,很多班主任对中学生的处罚都是“变相”,不愿意或者不敢管教中学生。 这其实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褚朝晖认为,《规定》的出台给班主任吃了一剂“定心丸”。

划定红线,清晰刻度

教育惩罚不是虐待

事实上,早在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制定实施条例明确班主任的教育和处罚权利。

此后,在教育部的委托下,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部及院校联合建立的各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启动了大量的现场考察,并举办了多次专家研讨会。 2019年11月22日,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班主任教育处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至2020年12月29日,教育部发布《中等教育处罚规则(试行)》。

《规定》颁布后,一些中学生家长表达了担忧:“孩子长大了,平时的口头批评教育可能起不到作用。《规定》的颁布,会不会让体罚变成对孩子的惩罚?”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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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方平解释说:“惩罚和虐待不同。 惩罚就是通过适当的方法让一些可能犯错误的中学生回到正轨。 迫使中学生服从的身体疼痛在现实中往往会适得其反。”

在处罚规模上,《规定》划定了七条“红线”,防止部分班主任在实践中以辱骂、变相辱骂等方式作为教育处罚。

一是身体伤害,通过殴打、刺伤等直接造成身体疼痛; 二是间接惩罚,如超出正常限度下跪、重复抄袭、强迫做出不舒服的动作或坐姿、故意隔离等。 变相的身体和心理虐待。

此外,言行带有攻击性、侮辱性、恐吓性或侵犯中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具有歧视性、侮辱性的言行。 还包括对所有中学生个别或少数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罚; 由于中学生的个人学习成绩而对其进行惩罚; 因个人情绪、好恶而实施或者有选择地实施教育处罚的; 最后任命中学生代替自己。 教育惩罚。

据悉,《规定》还对应当给予教育处分的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 必要时,中学和教师可以对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不当、危险、侵犯权益的学生进行处罚。 其他情况,将予以教育、处罚。

教育部新政法规司负责人解释,不服从是指中学生主观上未能完成基本学习任务; 扰乱秩序,包括扰乱课堂秩序和中学教育教学秩序的; 失范,主要指吸烟、饮酒等违反中学生守则的行为。 危险行为是指中学生危害自身身心健康或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 侵犯权益是指中学生打骂朋友、老师、欺负朋友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规定》,教育处罚分为普通教育处罚、较重教育处罚和严重教育处罚三类。 其中,教育处罚一般适用于轻微违法违纪行为的中学生,可以由班主任当场作出,包括辱骂批评、口头或书面检讨、期间睡在宿舍等。上课时间等较重、较严重的教育处罚,由学校作出,并及时通知家长。 《规定》还与《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法》相衔接,规定中学生有《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中学和教师应当责令改正。制止并实施教育处罚,强化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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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褚朝晖看来,《规定》明确了处罚尺度,为各方就教育处罚达成共识奠定了基础,必将大幅减少家长、公众、社会对教育处罚的模糊性和争议性。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今后不会再出现关于班主任处罚的争议。 作为教育的一部分,纪律本身就是一门艺术,它的运用总是在不同的情况下进行的。 没有单一的标准或方法,班主任必须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谨慎使用惩罚系统

德育人,任重而道远

作为一名一线班主任,薛楠对《规定》仍有一些困扰:“教师惩戒过程中不能做的行为之一就是‘指派中学生对其他中学实施教育处罚’”但现实中,有的老师可能会用尺子给中学生一些东西,让他们犯错时打自己,自己控制严重程度。在这些情况下,班主任是否已经跨过红线了? ? 建立学习小组是目前很多中学的做法,由老师指定的小组,老板为了提高小组的成绩,要求中学生抄作业或者用其他方法来惩罚中学生,我们应该如何对待这些情况呢?”

程方平表示,《规定》虽然规定了班主任和中学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纪律行为,但目前来看,还是比较原则性的,规定也比较宽泛。 现实中惩罚的方式多种多样,而这些列出的方式很容易形成漏洞或者不明确的情况。 为此,应进一步明确纪律处分的深度和细节,同时明确处罚的底线。 一旦超过这个底线,任何纪律处分都是违法的。

在程方平看来,惩戒制度绝对不能先用,或者必须用。 《规定》只是指出班主任有这样的权力。 班主任或许在舆论中处于弱势地位,但与家长和中学生相比,他仍然处于强势地位。 他必须谨慎使用惩罚的力量,并明确区分强奸和惩罚。 一个合格的班主任一定会通过各种形式与家长沟通,教育中学生的形式不仅仅局限于惩罚。

程方平说:“处罚或者制定一些纪律措施后,一定要让家长知道,并征得家长和中学生的同意。处罚实施后,要及时与中学生沟通,告知情况。”向他解释这样做的原因,同时注意听取中学生的意见,防止他们形成悲观情绪,家长和中学生如果觉得处罚不当也可以申诉、反驳,这些都在“规则”中有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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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朝晖提到教育惩戒新规3月起实施,《规定》强调,实施教育处罚应当遵循教育性、合法性、适当性原则。 班主任应根据自己对中学生的认识,对不同的中学生采用不同形式的惩罚。 中学生的性格特征、过错过程、动机及疗效、心理状态等激励因素应作为实施惩罚的背景条件。

楚朝晖说,明智的班主任首先应该采用正面引导,只有在必要时才采用惩罚。 把惩罚当作一把高悬的剑,让每一个中学生都能看到它的庄严,但不一定能用它触及中学生的身体。 从使用方法上看,《规则》本身就是每个中学生必须面对的“纪律”,并不是为了惩罚某个特定的中学生才能够发挥惩罚的教育效果。 班主任应避免用情绪来控制惩罚,尤其是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况下。

多位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要真正发挥教育惩罚作用教育惩戒新规3月起实施,仅靠班主任是远远不够的。

程方平表示,当地中学和教育部门也应该承担起责任,及时组织班主任培训,学习《规定》的相关内容。

褚朝晖表示,面对举报,中学应支持和监督班主任妥善履行职责,维护班主任的合法权益。 班主任没有过错的,不得因班主任教育处罚而受到处罚或者其他不利处理。 据悉,在实施过程中,还应注重班主任和中学生权利的平等保护,这也是法制教育的必然要求。

《规定》允许中学生、家长等相关各方依法参与班规纪律的制定和完善,明确中学生的行为规范,改善实施的空间和机会强化教育处罚,突出规则的公开性,中学生自己参与校规校纪的制定,自觉遵守、自觉监督执行,才是最有效的教育。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当的规则,这将考验中学管理者的智慧。” 楚朝晖说道。

在褚朝晖看来,《规定》的发布是一个新的起点,关键在于落实。 在探索过程中,建立健全教育惩罚的实施、监督和救济机制,让中学、班主任能用、敢用、慎用教育惩罚,让家长和社会理解、支持和配合中学和班主任的教育管理,共同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