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资格考试和选拔考试两种。
资格考试成绩一举两得,既作为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主要依据,又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
抽查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夏季高考录取的依据之一。 只有当年参加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才能参加。 考试每年进行一次,成绩当年有效。
二是大力推进普通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
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将经过一定程序认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统一导入省级信息管理平台。 招生院校必须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申请办法并提前公布。
三是适当将本科高考和专科考试分为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种。
本科高考招生主要安排在暑期,考试科目按照“3+1+2”模式设置:
“3”是指全国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
“1”允许考生选择两门科目之一:物理和历史;
“2”要求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个科目中选择2个科目。
高考总分750分,其中“3”、“1”直接从卷子上打分,共550分; “2”分等级,每级100分,起点30分广东高考改革,分为A、B、C、D、E 5个等级。
选修科目广东高考改革,招生院校须按专业组提出物理、历史两门科目中的一门科目要求,思政、地理、化学、生物四门科目中不超过两门科目要求。 学生选修科目必须完全符合院校规定的科目要求才可以申请。 同时,其相应的资格考试科目必须合格。 招生院校根据物理和历史分别制定招生计划,并分别提交录取文件。 省招生办按照“学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备案。 具体志愿者申请方式及提交录取模式将于2021年上半年公布。
四是深入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初中毕业生三种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体: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的,其文化素质以普通高中学历考试成绩为依据,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实行“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逐步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将逐步采用中考成绩和高职院校自主考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