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小学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讲座》心得体会
马袅学校王小环
昨天在县委大礼堂听了省教育厅法规处韩小雨处长关于《小学教师教育法律法规暨师德师风培训》讲座,使我受益匪浅。
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国家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高度民主的法制轨道。在教育领域,主要体现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教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也是树立高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下面就来谈谈我的学习心得: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我们应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贯彻到实际的教育教学当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师是培育下一代的引领者,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要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做到不歧视、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让学生在班集体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出路决定前途。新世纪的教师,要想做到不辱使命、不负众望,就需要具有全球化的广阔视野,就需要具有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宽广胸怀,就需要树立以人为本、以发展为本、以能力为本的育人观和教育教学质量观。教师的教育思想观念只有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才能为社会培养出合格有用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