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2021第14号)
11月10日,我市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系省外返吉人员)。经初步核查,该病例于10月20日由秦皇岛市赴北京市公出,11月7日乘坐G3649次高铁(4车13F)返回吉林市,乘坐私家车返回家中。11月8日,居家无外出。11月9日12时42分,自驾车到吉林市化工医院(二院)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13时42分返回家中无外出。11月10日1时40分转运至发热门诊,现已在市定点医院隔离诊治。
该病例母亲为密切接触者,其活动轨迹为:11月7日22时,其女儿自外地返回家中,家中只有母女两人,未外出。11月8日7时32分乘坐130路公交车由吉林大街至百货大楼,下车后步行至单位,自带午餐在单位食用,17时19分乘坐140路公交车返回,在住宅楼下福聚康大药房买药,随后步行返回家中。11月9日6时57分乘坐130路公交车至单位,16时13分乘坐130路公交车返回,在万达广场6号门对面炒货店购物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为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社会发展,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与该病例返吉以来有过接触史或以上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屯)或疾控机构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疫情管控措施。
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请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从外地返吉后,及时进行自我健康监测14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请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旅居史,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树牢常态化防控意识,坚持规范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不聚餐、不聚集,减少疾病感染风险。
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原标题: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2021第14号)
来源:吉林市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