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心得体会多篇篇严以用权经验感受两篇【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阐释,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承袭与演进,是新处境下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是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的新航标,是我们党员干部的重要遵循。在“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关键。各级领导官员手中都把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利,对领导官员来说,谋事实不实、创业实不实、做人实不实,归根到底还是要贯彻在怎么看待权力、怎样行使权利上。一、坚持用权为民,自觉遵循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按规则、按机制、按法律行使职权。严以用权,要权为民用。这就规定,领导官员用权应该树立正确的权利观,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只有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使权利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才能与人民群众建立血肉联系,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确保权利的恰当行使,才能获得民众的拥护和支持。严以用权,要行之有规。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讲规矩守纪律是对团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量,是对党员干部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我们成为领导官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严厉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的纪律,只有将党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真正做到严以用权。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守的总条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需要遵循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应当遵循的规矩。
遵循党的规矩是严以用权的重要保证,是秉持党的政治立场、政治方法和政治方向的前提,是增加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防腐拒变和防止风险能力的关键。在未来工作中,始终做到“五个需要”,做到党中央倡导的坚决响应,党中央要求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抵制,绝不允许自己在工作中发生贯彻上级党委决策推进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以用权,要用之有度。把权利关进政策的“笼子”里,并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在政策面前没有特权,不管哪个人,“出笼”必受惩。这就规定,领导官员需要自觉接受监督。只有让权利充分在阳光下运行,时时刻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老老实实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不会把权利成为谋取个人或少数人谋利的工具,才能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警告自己。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承担起执政为民的重担。严以用权,要担之有责。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担负责任的权利。在其位,谋其政,用好权,首先将要明确职能所在、要求为何,对该干的事做到胸中有数,不能当“糊涂官”,行其权,尽其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