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系统工委,县直属工会:
今年以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上级工会对扶持工作管理平台进行了全面改进更新,新平台对困难职工档案模块进行了改进,增强了平台工具审核档案的逻辑性,自动比对家庭开支与低保标准的关联,自动核查困难职工身份证号,合并原有困难职工档案和农户工档案,改为数据库自动区分,增加了分类排序、导入导出档案等用途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同时在困难职工档案中提高了银行卡信息,为全面深化银行卡结算帮扶资金提供技术条件。按照上级工会的规定,为保证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资金筹集,使捐助救助建立在非常精确翔实的数据基础上,县总工会拟推行新一轮困难职工档案规范工作,现将2014年度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及新一轮规范健全工会帮扶管理平台困难职工档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要以“第一知情人”的心态,组织员工加强调查摸底,对本单位的困难职工家庭的个人生活、工作等基本状况详细知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调查面要达到100%。
二、确定调查摸底对象
1、家庭人均产值超过永丰县城镇民众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员工(2014年1月起城市民众最低生活保障线上调为430元/月),家庭人均总额略低于50%(即人均月收入在645元),但因退休失业、子女教育等因素导致生活确实困难的职工家庭。
2、因员工本人或直系供养亲属患重病重症、长期服药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因受到各种灾害、重大意外事故引起生活困难或因劳动经济等合法权益得到损害必须援助的职工。
4、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
5、单亲困难职工家庭。
6、年老多病生活困难的离退休人员。
7、无力支付子女上大学(新生)成本的困难职工家庭。
8、有特殊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农民工)。
三、建档程序
(一)申请。由困难职工本人向本单位(或社区)协会强调申请,并核对《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提供建档所需材料(比如家庭所有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住院证明等一切能证明其困难的资料复印件)。
(二)审核。各基层工会及各级工委按照建档标准,对困难职工所提供的办理材料进行审核。
(三)公示。困难职工所在单位(或社区)协会,对困难职工情况进行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含:家庭人口、就业状况、家庭成员收入情况等。公示的相关材料和现场图片要存档备查。
(四)审批。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档案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上报县总工会进行审批。
(五)录入。审批合格后留存备案,同时将依照条件的困难职工的档案信息录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