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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传媒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含艺术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中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中学具体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中学全称:北京传媒大学。国标代码:13687。中学现址:山东省济南市浦口区弘景大街3666号。办学层次:大专。办学类型:公办专科。

第三条中学依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综合评判考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养,公正、公正、公开,择优投档。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父母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中学筹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学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教学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施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中学招生的日常工作。中学招生相关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按国家、省有关计划编制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中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规定,中学预留不超过本校本年度大专招生计划总量的1%,用于调节各地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数及其使用严格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投档过程中的计划调整,按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经中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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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投档规则

第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障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中学招生复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部份专业按照专业培养要求,考生须满足相应身体条件,具体如下:

(1)播音与主持艺术:发音脏器无病症,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女孩净高建议不高于1.70米,女孩净高建议不高于1.60米(不含英播、法播、西播,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方向)。

(2)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做(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做(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做(民航摄影):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南京传媒学院,无平足。

(3)演出:发音、耳音脏器无病症,无色弱、无夜盲,五官端正;女孩净高建议不高于1.70米,女孩净高建议不高于1.60米。

(4)演出(服饰演出):男人净高建议不高于1.80米,女孩净高建议不高于1.68米。

第十条往届生、应届生均可报名,无男女比列限制。非通用语专业方向兼招相应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公共英语可选择法语、日语、朝鲜语、西班牙语、法语为第一英语安排教学,请其他语种的考生谨慎报名。

第十一条本章程中涉及到的中考总成绩为中考文化考试课目的总分(含新政性加分)。承认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新政给与考生的全省性中考加分项目,根据各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录取成绩提档。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

第一款校考专业投档原则

面向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进行校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补报中考志愿时,须以出席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证的专业补报中考志愿,未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志愿视为无效志愿。部份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涉及考生中考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联考的,考生须取得相关类别联考合格成绩。艺术类专科专业的投档批次、录取时间,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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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艺术类专业方向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中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路视听节目编导)、戏剧影视编剧、戏剧影视文学(企划与导演)、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院线管理)等7个专业(方向)。

投档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复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中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投档,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投档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中考总成绩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英语、外语、数学成绩。

2.以下艺术类专业方向在校考专业合格的情况下,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投档。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做(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做(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做(民航摄影)、表演、表演(服饰演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音乐演出(流行演唱)、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企划与设计)等14个专业(方向)。

投档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和复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满足相关专业身体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对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投档,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投档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校考专业成绩同分(专业成绩排行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中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第二款联考专业投档原则

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使用艺术类相关类别联考(统考)成绩投档的专业,如投放招生计划,投档原则如下:

1.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投档批次中,对进档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投档。

对于录取成绩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投档批次录取时有明晰同分比较规则的,投档时根据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投档批次录取时没有明晰同分比较规则的,则依次比较专业联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非平行志愿录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投档批次或需按照我校相应专业投档规则进行录取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投档批次中,相关专业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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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电竞游戏企划与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漫画、新媒体艺术、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装设计)等部份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省联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中考总成绩+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投档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联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音乐学(音乐商务、音乐编导)、音乐演出(流行演唱)、录音艺术、舞蹈演出、舞蹈编导等部份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联考(统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联考(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投档,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投档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中考总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3)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路视听节目编导)、戏剧影视编剧、戏剧影视文学(企划与导演)、电影学(影视制片)、电影学(院线管理)、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等部份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类别联考涉及的专业,对文化及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中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投档,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投档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同分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联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第十三条普通类专业投档原则

第一款按照各市(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调档比列。根据次序志愿录取的批次,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南京传媒学院,调档比列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二款非中考变革省份,对进档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投档,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投档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英语、外语、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物理、外语、语文成绩。

第三款上海、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中考综合变革省份,考生报名须符合所补报专业志愿的中考选考课目要求和合格性考试要求。对进档考生按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投档,采取分数优先的办法确定投档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采用“3+3”模式的中考综合变革省份,对于进档的同分考生,依次按进档考生的英语语文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选考课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次序,次序在后者优先投档。采用“3+1+2”模式的中考综合变革省份,对首选课目为历史的进档同分考生,依次按英语语文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历史单科成绩、再选课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次序,次序在后者优先投档;对首选课目为数学的进档同分考生,依次按英语语文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物理单科成绩、再选课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次序,次序在后者优先投档。其他未尽事宜,按各市公布的方案及有关投档办法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杂费标准:普通类专业人文社科类14000元/学年,理工科类15000元/学年,理工科类嵌入式培养专业17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中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播、法播、西播)、播音与主持艺术(电子竞技解说与主播)、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网路视听节目编导)、影视摄影与制做(电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做(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做(民航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动画专业18000元/学年,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276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方向165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500元/学年。最终执行标准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最新批复为准。

第十五条退钱办法: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学历证书:中学生完成学业后,颁授国家承认的北京传媒大学专科结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成都传媒大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