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范文 方案 计划 总结 报告 体会 事迹 讲话 倡议书 反思 制度 入党

京南城市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日期:2019-09-22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京南城市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的相关参考范文,京南城市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综合素质的提高,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京南城市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综合素质的提高,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和《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的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和五年制高职学生。

  第二条 毕业班学生评选时间为每年五月份,非毕业班学生评选时间为每年九月份,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完成后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的评优种类为:1、三好学生;2、三好学生标兵;3、优秀学生干部;4、优秀毕业生;5、专项标兵。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四条“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严格要求自己,能够模范遵守《普通高等学院学生行为准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得到同学好评。

  2、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优秀,其中德育成绩和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3、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学年加权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本学年课程学分),下同)排名在班级前十名,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4、有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身心健康,积极参加校、学院、班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并能起组织和带头作用。

  5、所在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

  第五条“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符合评比“三好学生”条件中第1、2、4、5条要求。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在85分(含85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

  3、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者可破格推荐。

  第六条“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评比“三好学生”条件中第1、4条要求。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在班级前3%, 无补考或重修科目。

  3、担任校、学院、班级学生干部,在学生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热心社会工作,以身作则、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创新精神,工作成绩突出,得到老师和同学的认可。

  4、综合素质测评等级为良好以上(含),其中德育成绩和体质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

  5、所在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

  第七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在校期间各学年平均成绩优良,无补考或重修科目,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2、曾至少获得过两次以上(含)“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校级荣誉称号。

  3、最后一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必须是“优”。

  4、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或在某个方面对学校做出过特殊贡献者可破格推荐。

  5、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一律不得评为“优秀毕业生”。

  第八条 专项标兵评选条件

  道德风尚标兵

  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或在感恩、诚信、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具有典型性(经认定后),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合格、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上的学生,授予“道德风尚标兵”荣誉称号。

  校园文化活动标兵

  在市级及以上大学生文化艺术展演、书法、美术、摄影、演讲、体育等专项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合格、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上的学生,授予“校园文化活动标兵”荣誉称号。

  创新创业标兵

  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无不良社会反映。具有创业创新精神和争先创优意识,创业创新业绩显著,富有发展潜力,典型事迹对在校大学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合格、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上的学生,授予“创新创业标兵”荣誉称号。

  技术技能标兵

  评定学年必修课无不及格(不含补考)且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良好以上的学生,获得经教务处认定的校级以上(不含校级)比赛三等奖(含)以上,授予“技术技能标兵”荣誉称号。

  第三章 评选程序和要求

  第九条 “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专项标兵的评选程序

  1、学生个人申报或小组推荐。

  2、班级进行民主评选或无记名投票,班委、辅导员(班主任)做出鉴定

  3、学院(办学点)党总支或评选工作组初审,公示5天。

  4、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

  5、学生处在相关校区公示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

  第十条 学生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办学点)党总支(党组织)成立评选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各项评选工作。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2-3名同学等组成的评选小组,负责本班级的评选工作。评选过程要广泛听取意见,把好质量关,保证公正、公平、公开,评选出真正起表率作用的先进个人。

  第十一条 各学院(办学点)要严格按照规定比例进行评选。“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总数不得超过参加评选人数的20%,其中“三好学生标兵”占2%,“三好学生”占15%,“优秀学生干部”占3%。“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比例按毕业生人数的5%分班计算。专项标兵须有相应事迹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不符合条件的可空缺。

  第十二条 各学院(办学点)报送材料时,需交报名表一式两份,要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审批时查到不实信息,将取消该个人的评比资格。

  第十三条 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创优秀学生”的推荐评选名单在校级先进个人名单中产生,具体办法详见《南京城市职业学院省、市级三好学生、三创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第四章 奖励办法

  第十四条 凡被评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专项标兵的同学,均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个人的审批材料须装入学生档案,并可根据《南京城市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申请相关奖学金。

  第十五条 获得荣誉称号的个人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可按相关规定加分。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篇2:京南城市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京南城市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优秀高等职业技术人才,促进我校良好学风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国家教育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本校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锻炼身体、见义勇为、创新创业、道德风尚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大二、大三在校学生(含五年高职五年级学生)。五年高职一至三年级学生因就学阶段不同,不在本办法内进行评定。

  第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种类:综合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

  第二章 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 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规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院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热爱劳动,勤俭节约,思想品德好;

  4.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于助人。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

  1.本学年所规定的必修课程考试中有不及格者(补考合格亦不可申请);

  2.本学年受到校纪校规的处理或处分;

  3.缺乏诚信,故意拖欠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者;

  4.所在寝室被列为“不达标寝室”。

  第四章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程序

  第七条 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要坚持民主、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九月评定一次。

  第九条 个人申请。在学校规定奖学金评定期间,学生本人对照奖学金评选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总结自己一年来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第十条 班级评议。班委会在辅导员(班主任)的指导下,对提出奖学金申请且基本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议,并根据拟定的比例,初步确定本班级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及等级。

  第十一条 学院审核、公示。各学院汇总各班级奖学金初评结果,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审核后在院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第十二条 学生处复审。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奖学金评定结果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最后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园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行文。

  第十三条 表彰奖励和奖金发放

  1.学校每年11月下旬,对获奖者进行表彰,获奖情况载入学生档案。

  2.财务处根据学生处汇总的《京南城市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单》,将奖学金汇至获奖者关联的银行卡。

  第五章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资金来源

  第十四条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资金主要来源如下:

  1.学校从事业收入中划拨的专项经费;

  2.接受社会和个人捐赠。

  第十五条 学校鼓励和欢迎校外单位设立各种奖学金。校外奖学金的评选、发放按相关办法执行。

  第六章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综合奖学金。综合奖学金的奖励等级、金额、比例及评定办法如下:

  等级

  每学年奖学金金额

  获奖

  学生比例

  评定必要条件

  综合素质测评

  学年加权平均分

  体质测试成绩×50%+课外锻炼成绩×50%

  一等奖

  2000

  ≤2%

  ≥95

  ≥85

  ≥90

  二等奖

  1000

  ≤5%

  ≥85

  ≥75

  ≥85

  三等奖

  500

  ≤10%

  ≥80

  ≥70

  ≥80

  1.综合奖学金的评比依据为每个学年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公式为:学年加权平均成绩=∑(本学年修读所有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本学年修读课程学分)。(以教务处公布的为准,下同。)

  2.如果评定学年没有参加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该部分则不予计算,不得参加综合奖学金的评定。

  3.综合奖学金获得者除应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上表所列的必要条件。

  4.对在各项比赛和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者,可在同等条件下可适当放宽条件。

  5、综合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院长特别奖学金不可兼得。

  6、综合奖学金获得者须在当学年评优中获得校级以上(含)荣誉称号,不包括专项标兵称号。

  第十七条 学校设立社会服务奖、道德风尚奖、校园文化活动奖、创新创业奖、技术技能奖等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的评定办法为: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合格或良好以上,符合第五条、第六条的基本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社会服务奖

  在社会工作、志愿服务中成绩突出,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合格、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的,可申请社会服务奖,颁发200元奖金。

  2.道德风尚奖

  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或在感恩、诚信、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具有典型性(经认定后),获得“道德风尚标兵”荣誉称号的,可申请道德风尚奖,颁发奖金400元。其中获得国家级表彰的颁发奖金2000元,获得省级表彰的颁发奖金1000元,获得市级表彰的颁发奖金600元。

  3.校园文化活动奖

  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及格、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上的学生,可申请校园文化活动奖,并颁发奖金若干元。其中一等奖、二等奖须获得“校园文化活动标兵”荣誉称号。

  校园文化活动一等奖

  市级及以上大学生文化艺术展演、书法、美术、摄影、演讲、体育等专项比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颁发1000元奖金。

  校园文化活动二等奖

  市级及以上大学生文化艺术展演、书法、美术、摄影、演讲、体育等专项比赛中三等奖、鼓励奖获得者,颁发500元奖金。

  校园文化活动三等奖

  在校级校园文化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并获一等奖、二等奖者,颁发200元奖金。

  校园文化活动集体项目不参评校园文化活动奖。

  专业技能、学科类比赛不参评校园文化活动奖。

  计入智育成绩的比赛不参评校园文化活动奖。

  4.创新创业奖

  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无不良社会反映。具有创业创新精神和争先创优意识,创业创新业绩显著,富有发展潜力,典型事迹对在校大学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合格、学年加权平均成绩在60分以上的学生,获得“创新创业标兵”荣誉称号,可申请创新创业奖,颁发奖金500元。

  5、技术技能奖

  评定学年必修课无不及格(不含补考),该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在良好以上的学生,获得“技术技能标兵”荣誉称号,可申请技术技能奖,颁发奖金300元。

  第七章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八条 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

  第十九条 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已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撤销其所得荣誉,停发或追回已发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篇3:省高校十大优秀学生事迹简介:一步一脚印 一路一真心

  省高校十大优秀学生事迹简介:一步一脚印 一路一真心

  学子档案:Y,烟台大学法学院2015级法学专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班学生,中共党员,曾任法学院学生会主席,现任“创客邦”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副理事长等职,曾荣获国家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山东省优秀学生、教育部全国“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山东赛区二等奖、烟台大学十大优秀学生等诸多荣誉。

  入校以来,Y少了一些鲁迅先生口中的“咖啡时光”,多了一些在学海中的探索、在实践中的历练、在舞台上的绽放、在社会中的奉献。

  踏踏实实 以积跬步致千里 Y原本没有想过要学习法学专业,来到烟台大学法学院是一个“奇妙的缘分”。在报志愿的前一天,Y和家人聊天提及报考的问题时,舅妈建议她选择法学专业,因为自己年轻时专业是法学。“我本身对法律方面的问题很感兴趣,听到舅妈的建议后就将原来选定的志愿全部推翻,又因为自己是威海人,所以选择了烟台大学法学院。”Y说。

  填报志愿时的仓促并没有影响Y对法学专业的热爱。她在2015、2016连续两年学习成绩专业第一、综合测评前三,平均分高达91分,专业学习能力获多位老师认可。由于综合素质突出,她大二即获“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大三获得“国家奖学金”。在别人眼中,她无疑成为了当之无愧的“学霸”。对此,Y坦言:“想要保持优异成绩很难。第一次考试的时候,只有一周的复习时间,考试科目却很多。我想取得好成绩,就逼着自己去学习,一天背两三本书。这样的学习方法取得的成绩还不错,所以之后每次考试我都会这样逼着自己去学习。”

  刚加入学生会时,Y只会按部就班地去做学长学姐交给自己的任务,那时的她觉得自己像是一只“菜鸟”。后来她处理事情越来越灵活,开始考虑一件事应该从哪些方面去做、怎么做才能做得更好。Y认为,想着要去做什么比想着要去怎么做更加重要。从大一时一个小小的干事到法学院学生会主席,Y一步步走来,是踏实肯干的态度成就了她现在的成绩。她认为做学生会主席最重要的品质是兢兢业业,对于每一项工作她都会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去做,在借鉴学姐学长们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去做一个全新的活动。“我做事的原则是踏实,不去想会取得怎样的成绩,重要的是把当前的事情做到最好,我相信自己的努力老师和同学是看得到的。”Y说。

  除了在学院学生会担任主席,Y还担任“创客邦”大学生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副理事长。她与同事一起培植项目,跟踪服务,带领参赛团队荣获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家二等奖,荣获第十五届“挑战杯”·海尔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创客邦”虽然活动不多,但是对Y来说意义很大。为了让“创客邦”更具吸引力,毕学桐和伙伴们一起举办“创客说”活动,邀请了很多优秀的前辈前来分享经验。“91级校友蒋琪学长来分享经验的时候,大家都非常热情,连地上都坐满了人。”Y敬佩地说,“从学长学姐身上,我明白想要做出成绩,最重要的是保持学习的习惯。”

  把握机会 国际比赛见成长 JESSUP即“杰赛普模拟法庭辩论赛”,是由“美国国际法学生联合会”主办的专业性法律辩论赛。2017年和2018年,Y连续两次参加这个比赛,备赛周期长达6个月。为此,她舍弃了两年的寒假时光和队友们并肩奋战,即使战事持久,她与队友们也坚持奋战到底,在比赛中获得了很多经验。

  “准备比赛的时候确实困难很大,上课考试也不能耽误,大家相互鼓励,老师也给了最尽心的指导,慢慢就步入正轨了。”Y说。赛前准备期间,他们需要搜索外文资料、书写全英文万字诉状书,还原全真国际法庭,面对专业外国法官进行答辩。整场比赛过后,他们累计翻阅了十几万字的英文资料。比赛全程都要用英语答辩、回答法官问题,Y坦言自己英语读写能力比较弱,给她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我从高中就有看美剧的习惯,语感和交流能力比较强,然而读写能力的欠缺也给我带来了很多困扰。”为了弥补缺陷,她找了很多英文诉讼文书来看,这让她的读写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

  JESSUP是国际公法领域最高水平的赛事,并不是所有高校都有资格参加。2018年,Y和同学与北京大学代表队激烈交锋。当和队友站在赛场上时,她并没有感觉到太紧张。“我感觉我们和北大的同学在专业能力上并太大什么差距,但在英语方面他们真的比我们强很多,好像英语就是他们的母语一样。”Y说,“北大的同学很有礼貌,很专业很阳光,而且特别自信,我觉得他们身上的自信是最值得我学习的地方。”

  心怀感恩 难民孩子牵心弦 2017年2月,Y在网络上了解到,马来西亚难民学校的孩子们因为无法得到当地居民身份而无法正常上学,师资紧缺,生活条件十分艰苦,她想要做点什么来帮助这些孩子们。于是她从网上查找到当地的联系方式,主动与难民学校取得联系。她历时三个月组建团队、计划行程、详细备课,最终在2017年5月利用春假带领团队以国际义工的身份自费前往马来西亚难民学校参与了志愿服务。

  在马来西亚的难民学校里,Y和队员们为孩子们教授英语等科目。在她的印象里,难民孩子们一直是听话认真的形象,到学校才发现孩子们很不听话,甚至会在课堂上公然反对老师。只要有一点休息时间,孩子们就会闹成一团。“当时我很困扰孩子们为什么这么难管,后来发现他们这样的行为是有原因的。”Y说,因为师资短缺,50多个孩子只有一两个固定老师,大多数都是时断时续的志愿者和其他义工。孩子们的想法是老师像流水一样,来过两三天就走了,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住,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听老师讲课?Y觉得这样的现状对孩子们来说是一种伤害,她希望做些事情改变孩子们的想法。第一天上完课之后,Y将所有孩子的名字都记了下来。第二天她把所有孩子的名字都叫了一遍,他们很惊讶。这样的做法使课堂氛围有了很大的改善。

  足够的耐心在支教活动中必不可少。每次有孩子调皮时,Y都不会训责他们,而是去跟孩子们对话,看他们是否有什么事情不明白。她说:“没有一个孩子会无缘无故调皮,他们只是有疑问却不知道怎么表达。在我们离开的时候,最调皮的那个孩子是最伤心的。”

  令Y印象最深刻的是孩子们对于知识的渴求。每上完一节课之后,孩子们都会过来问:“老师你下一节课还来吗?”一天的课程结束,孩子们也会过来问:“老师你明天还来吗?”一周的支教活动结束,当孩子们再次过来问下周是否还来教课的时候,Y和队员们却无法像之前一样给予肯定的答案。她表示一直想把这个活动继续下去,只要有机会,不管是不是原班人马都会再去到那里,去帮助那些可爱的孩子们。

  “如果让我描述自己现在的状态,我会用‘天真’和‘真切’两个词。”一路走来,有成功也有挫折,有进步也有不足,Y会继续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走下去,不断开阔眼界,去迎接更好的自己。

» More

» More

» More

    以上《京南城市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范文由一流范文网精心整理,如果您觉得有用,请收藏及关注我们,或向其它人分享我们。转载请注明出处 »一流范文网»最新范文»京南城市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大家正在看...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关于范文吧 - 返回顶部 - 手机版
Copyright © 一流范文网 如对《京南城市学院优秀学生评选办法》有疑问请及时反馈。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