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容区华容镇农技农机技术2009年公益性服务合同书 本文关键词:华容,农技,农机,公益性,合同书
华容区华容镇农技农机技术2009年公益性服务合同书 本文简介:华容区华容镇农技农机技术2009年公益性服务合同书合同编号:102甲方:华容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蒲团乡农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鉴证方:华容区农林局(以下简称鉴证方)为了规范本镇农技农机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行为,加速科技推广,促进“三农”工作,根据华容办文[2007]46号文件《华容区“
华容区华容镇农技农机技术2009年公益性服务合同书 本文内容:
华容区华容镇农技农机技术2009年公益性服务合同书
合同编号:102
甲
方:华容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蒲团乡农业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乙方)
鉴证方:华容区农林局
(以下简称鉴证方)
为了规范本镇农技农机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行为,加速科技推广,促进“三农”工作,根据华容办文[2007]46号文件《华容区“以钱养事”资金管理办法》,对本镇公益性服务职能的界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结合本镇农技农机公益性事业发展,经甲、乙、鉴证三方协定,订立如下款项:
一、农技公益性服务项目内容及经费291154
元。
根据本地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的需求,乙方承担的公益性服务项目任务如下:
1、农业值保费:43306.2元。
农业值保:及时准确搞好病虫测报,每年测报不少于34次;印发农业通讯18期;出动宣传车不少于10次;科技推广不少于3项,每项不少于50亩;示范样板不少于5个。
2、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占复种面积的80%,产量提高3%,项目经费4000元。
3、生物高效病虫害防控示范基地1000亩,项目经费12500
元。
4、主导品种技术推广面积100亩,项目经费6000元(100×4×15)。
5、农村基层信息网络建设及工资项目费26000元。(26×1000含资料费)。
6、稻田养虾高产高效模式150亩,项目经费2505元,苗补16.7元/亩。
7、每个技术人员固定联系科技示范户20户,全年入户指导时间不少于100天,集中技术培训不少于40人次,示范户的动值
物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产出水平比周边农户高5%以上,生产成本低5%以上,项目费8000元(4×2000)。
8、及时向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上报动植物主要病虫害发生发展趋势。重大疫病、虫害发生防治期间,实行日报制度,信息准确率达90%,应急预案项目费27842.8元。
9、开展农民科技培训5场次,每次不少于100人次,项目费5000元。
10、参加县级以上业务部门组织的知识更新培训,每年度项目费6000
元。
11、新创办开垦示范点100亩,项目费10000元。
12、组建农村种植业(水稻)廖金炉合作组织一个,示范合作面积500亩,经费10000元。
13、全年组织能源技术推广培训班2次,每次不少于100人,项目费10000元。
14、以钱养事服务费60000元(含养老保险费、医保费)4×1.5万元
。
15、沼气池建设全年计划完成任务200口,每口补贴300元(不含国家补贴)合计项目补贴费60000元,用于能源建设补贴到建池户。
二、农机公益服务项目内容
根据本地农机化发展和农民的需求,农机化发展项目服务费86817.5元
,乙方承担的公益性项目任务如下:
1、每年推农机化新技术不少于1项,新技术作业面积不少于100亩,项目购置推广费30000元(含埋草设备购置费)。
2、引进试验、示范新型农业机械不少于1种,试验、示范活动不少于5次,示范作业复种面积不少于300亩,项目费4000元。
3、每年在本服务区举办农机化培训班2期以上,培训农机手100人以上,项目费4000元。
4、农机安全生产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项目费3000元。
5、农业机监理年审年检率达到90%以上,农机安全事故率控制在1.5%以下,杜绝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经费3000元。
6、按计划每2-3年建一个农业机械化推广示范点或农业机构综合示范区,面积不少于100亩,项目经费(含机械全程服务及购置费)4000元。
7、学年开展农机质量“打假”,受理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工作,做到每件投诉都有落实,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项目费3000元。
8、其它公益性农机应急服务工作,预案项目费15817.5元。
9、建设农机合作组织一个,项目费2000元。
10、建设农机服务网点一个,项目费3000元。
11、以钱养事服务费15000元(含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三、甲、乙和鉴证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审核拨付农业公益性服务经费。
2、甲方应协调鉴证方为乙方履行好农业公益性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平台,包括办公场所,小型设施设备,科技推广与培训的组织和协调、重大病虫扑控防治等。
3、甲方应定期为乙方提供业务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
4、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日常检查、指导和督办。
5、甲方掌握对乙方服务项目的考核和养事经费的审核权,甲方会同鉴证方制订公益性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合同兑现依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具备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农业公益性服务质量及相关资格准入件,取得双证。(资格证、上岗证)。
2、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认真完成各项农业公益性服务工作,并接受甲方和鉴证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服务经费及支付方式
甲方按合同规定乙方完成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公益性服务经费,每月预付500元作为工作人员的生活费用,直接打入个人工资卡,其余部份按项目考核后视合同完成情况结算兑现。个人养老保险由乙方按国家规定,分清集体和个人应交部份,由甲方在以钱养事项目经费中集中缴纳,养事工作经费由财政按月拨付,直达乙方帐户。
五、鉴证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与甲、乙双方农业技术推广公益性服务项目合同的制定。
2、会同甲方研究制定农业公益性服务考核办法,并参与对乙方服务项目的跟踪管理和完成情况的考核。
3、协助甲方共同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农业公益性服务、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平台。
六、奖惩措施
1、乙方因技术指导失误,玩忽职守等主观原因造成大面积大范围农业生产严重减产的,甲方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诉请法律部门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当事人5年内不得聘用从事公益性农技服务,考核获优秀者按一定比例奖给个人作为效益劳务报酬。
2、乙方在服务期内推销假冒的伪劣农资,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甲方可扣除一定数额甚至全部的服务经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加处罚。
3、因甲方或鉴证方原因,导致农业公益性服务经费不能及时足额到位、没有足够的工作平台支撑等,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客观原因,造成乙方没有完成本合同约定公益性服务任务的,不能视同乙方违约。
4、乙方出色完成农业公益性服务目标任务,受到县级以上业务部门或政府表彰的,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之外,对乙方给予奖励,奖励办法由甲方和鉴证方共同制定。
七、违约责任及处理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胜任工作均视为违约。
2、甲方、鉴证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协调处理。
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按考核办法扣减服务经费。
4、甲、乙和鉴证三方如因本合同的执行产生争议,经协商而不能解决,可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2009年元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九、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省、市、区关于加强乡镇农业公益性服务的文件精神,由甲、乙和鉴证三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区综改办、甲、乙和鉴证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经甲、乙和鉴证三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廖海平
乙方代表:夏争鸣
鉴证方代表:周静
(公章)
(公章)
(公章)
签字时间:2009年元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