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乡镇纪委工作计划报告范例 本文关键词:纪委,工作计划,范例,乡镇,报告
20XX年乡镇纪委工作计划报告范例 本文简介:20XX年乡镇纪委工作计划报告范例[1]一、工作计划(一)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充分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准备,抓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提高、总结指导五个环节,做到真学真懂
20XX年乡镇纪委工作计划报告范例 本文内容:
20XX年乡镇纪委工作计划报告范例[1]
一、工作计划
(一)认真践行群众路线,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总要求,充分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准备,抓好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提高、总结指导五个环节,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真抓真改,切实把中央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落实到位,弘扬正气,祛除“四风”,取得实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问责力度,彻底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二)切实加强教育引导,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依托“廉洁教育讲堂”进行全方位、个性化的法纪教育和正反典型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教育”主题活动,努力创建富有革命老区特色的等廉政文化品牌,促进干部对廉洁价值的认同感。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治局,不断修订和完善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用制度的笼子关住权力,真正发挥制度的治本功能,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行为。引导部分村庄做好廉政文化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采取“看、谈、访”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日常督查实效。倡导全镇党员干部培养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三)积极构建惩防体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按照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要求,细化分解反腐倡廉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量化考核的标准和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加强对镇村干部的监督,落实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廉政建设合力。积极抓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深化村级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集体“三资”管理、惠农强农资金使用、公益项目建设、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重大事项,全部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民主决策,切实保证决策符合群众意愿。认真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对镇村两级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全部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加强村级财务审计,确保惠农强农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积极探索源头治理,使预防更加有效,惩治更加有力。
(四)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加大信访举报调查核实力度,严肃查办镇村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为亲属牟利提供便利条件等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等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接受吃请、以各种名义收受礼品礼金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和改进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有关制度,更加注重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更加注重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统一。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震慑作用,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全镇的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五)大力提升履职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市纪委“创四型组织、建四有队伍”要求,选好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开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力求把培训成效体现在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方式的转变上,体现在履职能力的提升上,体现在全镇重点工作、品牌项目创新上,充分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形象自重、思想自省、纪律自警、工作自励的良好风貌。
二、责任目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制订本责任书。
1、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2、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提出具体落实的措施和办法。
3、每年主持召开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亲自动员,亲自部署。对全年的工作和阶段性任务提出明确的目标和具体要求。积极开展“两述两评三公开”活动。
4、深入推进“阳光廉政网”建设,加强“三资”管理,认真落实财务双代管机制,村组设立便民服务站。
5、积极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坚持党务、村务及时公开,建立村务监督、村民议事机制,村务监督、村民议事规范化、常态化,自觉接受财务审计。
6、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整治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专项活动》的通知,禁止出现违规现象的发生,对职责范围内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处理。
7、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惠农富农资金、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及在土地承包流转中侵害农民利益等突出问题。
三、责任追究
党员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
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和党委交办的党风廉政
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
3、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
4、疏于管理,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
5、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政策,弄虚作假的;
6、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党员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直至党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检查考核
由镇纪委、组织办、党政办负责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考核结果与年终评比奖惩挂钩。
篇2:乡纪委20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乡纪委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本文关键词:纪委,工作总结,上半年
乡纪委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本文简介:XX乡纪委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XX乡纪委在县纪委、监察局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中心工作为总揽,以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村级监督体系建设为抓手,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一、2017年上半年
乡纪委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本文内容:
XX乡纪委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XX乡纪委在县纪委、监察局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中心工作为总揽,以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村级监督体系建设为抓手,扎实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注重学习宣传教育,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结合本乡换届以来的实际情况,根据县纪委的学习安排,积极参加县纪委、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
二是上半年共召开了两次有乡班子领导、村两委负责人、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的学习会议,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三月份召开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并与党委成员、乡中层干部及各党支部书记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
三是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基层讲党课的主要内容,上半年共讲授党课6期,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了廉政教育。同时,结合“两学一做”开展集体谈话谈心活动2次。
(二)注重监督检查上下功夫,有效监督能力明显提升。
以县纪委纠治四风及市纪委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两个专项活动为切入点,坚持监督检查与建章立制并重,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以监督促落实。
一是狠抓村级“三务公开”,确保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三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村干部绩效考核,通过监督检查,促使各村真正、及时、全面公开,确保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是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对农村道路、惠农补贴等项目建设和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级财政用于“三农”的资金实实在在地落在群众身上。
(三)
完善制度建设、硬件设施建设。重新修订完善了《机关管理规定》,突出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人。按照年初县纪委的要求,办公设备购置齐全,谈话室按标准完成建设。
(四)注重案件查处,履职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
切实增强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严格守法、秉公执纪、坚持原则、刚正不阿,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半年来共立案查处1件,办结2件。目前共上报六篇按要求撰写网评材料,县级网站、媒体采用报道两篇。
二、2017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乡纪委将继续按照县纪委要求,围绕中心,服务扶贫攻坚大局,狠抓村级监督体系构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监督检查等工作,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探索健全惩防体系的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贴近全局、融入全局、服务全局,为XX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进一步抓好宣教工作。广泛宣传学习《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结合实际,细化措施,深入宣传,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廉洁自律,认真履职。
(二)进一步抓好作风效能建设工作。领导班子充分发挥表率带头作用,认真履职,带头清正廉洁,构建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机制,杜绝上班迟到早退、无故不参会等现象,提高工作效率。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对工作失职渎职、懒政庸政等行为坚决予以追责。
(三)进一步做好信访和案件查处工作。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认真解决群众反应得各种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扶贫领域资金使用监管,重拳出击查处贪污、挪用扶贫物资的人和事。进一步健全完善办案工作制度,依法使用纪委谈话室场所,不断改进办案的方式方法,积极配合县纪委主管部门巡查办案,努力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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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宁市纪委监察局检查督查工作制度
安宁市纪委监察局检查督查工作制度 本文关键词:安宁市,监察局,工作制度,纪委,督查
安宁市纪委监察局检查督查工作制度 本文简介:安宁市纪委监察局检查督查工作制度(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检查督查工作,保证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安宁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督促检查的责任主体督促检查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在委局领导授权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凡被
安宁市纪委监察局检查督查工作制度 本文内容:
安宁市纪委监察局检查督查工作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检查督查工作,保证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和安宁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督促检查的责任主体
督促检查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在委局领导授权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凡被列入督促检查的事项,必须讲效率、求质量、求实效,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第三条
督促检查的主要任务
督促检查的主要任务有以下五项,信访举报和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情况的督促检查另行规定。
(一)对中央、省市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对中央、省市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重要文件要求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有关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三)对中央、省市纪委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视察工作及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时所作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对中央、省市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批示、指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五)对市纪委监察局主要领导在有关会议上作出的重要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四条
督促检查的主要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中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活动。
(二)领导授权。开展督查工作以督促催办、反馈情况、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主,直接处理问题由相关室(办)负责,需直接处理的非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需领导授权。
(三)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全面、准确,处理问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不徇私情。
(四)注重实效。把抓落实作为督促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讲求效率,注重实效,提高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五)分级负责。督查组负责联系、协调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和各室(办)对督查事项进行督促检查。不代替职能室(办)行使职权,原则上不越级处理问题。
第五条
督促检查的主要工作方法
(一)全面工作与阶段工作相结合。把握主要脉络,抓住每一阶段工作重点,循序渐进,推动落实。
(二)决策督查与专项查办相结合。注重研究分析专项查办中的共性问题,抓住结合点,坚持大小不偏废。
(三)督促检查与目标管理相结合。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督查监控,同年终综合考评挂钩,促进落实。
(四)督查反馈与结果回访相结合。经常对反馈情况进行回访、调研,察辩真伪,确保实效。
第六条
督促检查的工作程序
(一)督促检查事项的确定。主要是对重要会议决定的督查事项,及时按有关要求进行分解立项;对要求落实的问题,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及有关部门转来的领导批示件提出拟办意见。凡经领导批示、指示列为督促检查的事项,都要做到定内容、定时限、定承办单位及责任人。
(二)督促检查事项的下达。根据督促检查事项的内容和要求,分轻重缓急进行处理。决策督查事项和领导批示查办事项,一个工作日下发《中共安宁市纪委监察局督查通知》;紧急事项及时下发《中共安宁市纪委监察局督查通知》,也可立即电话通知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督促检查事项的跟踪督办。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跟踪全程、督办到底的原则,除急事急办外,对一般督促检查事项,在下发《中共安宁市纪委监察局督查通知》七个工作日后,向承办单位了解办理情况,并督促其按时报送落实情况;对特殊督促检查事项,在下发《中共安宁市纪委监察局督查通知》三个工作日后,向承办单位了解办理情况,并督促其迅速报送落实情况。对逾期不报落实情况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有关领导和单位说明原因,限期整改。对涉及到两个以上部门、需要多方配合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沟通探讨,明确责任主体,督促并会同责任部门搞好协调。对重大或疑难事项落实中遇到的重要情况或不落实的问题,应派人深入实地督查调研,也可采取暗访的办法,力求掌握真实、准确、详尽的第一手材料,提出能切实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遇到自身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报请委局领导协调处理。
(四)督查事项的审查。对承办单位正式上报的督查事项办结报告,要坚持“三查一回访”制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即:查问题是否全部查清、查结论是否正确、查处理是否到位;回访当事人、群众对处理结果满意不满意。确因情况复杂、限期内难以办结的,承办单位要及时报告处理进展情况,或请领导同志出面进行协调,促使问题尽快解决。
(五)督促检查情况的反馈。主要是办好《督查通报》,《督查通报》内容要翔实,文字要简练。监察局要汇总机关各室(办)一段时间主要工作情况或专项检查情况,向昆明市纪委监察局和本委局领导、机关各室(办)进行通报,重大督查事项要及时专题刊登。
第七条
督促检查工作的文书处理
主要是认真搞好各种文稿的编辑、送审、签发、排版、校对、发送和底稿存档等,以及上级下发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和立卷归档。此项工作程序按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
督促检查业务建设
切实加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督查队伍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对各基层纪委(纪检组)的业务指导。组织好业务培训、理论研讨和学习考察活动,总结经验,加强交流,不断提高整体合力与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