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2003轧辊管理办法 本文关键词:轧辊,管理办法,GL2003
GL2003轧辊管理办法 本文简介:福建三山(集团)南平市钢铁有限公司轧辊管理办法文件编号GL/NSG02003-2009版次B/0页码1/2生效日期2009年3月28日1、目的轧辊是轧钢生产的重要工具,为加强我公司的轧辊管理,统筹计划和协调,更好保障钢材产品的质量和生产需要,现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轧钢车
GL2003轧辊管理办法 本文内容:
福建三山(集团)南平市钢铁有限公司
轧
辊
管
理
办
法
文件编号
GL/NSG02003-2009
版
次
B/0
页
码
1/2
生效日期
2009年3月28日
1、目的
轧辊是轧钢生产的重要工具,为加强我公司的轧辊管理,统筹计划和协调,更好保障钢材产品的质量和生产需要,现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轧钢车间的轧辊计划、采购、进仓验收、轧辊加工、贮存、轧辊的使用、重修等过程管理。
3、管理与内容
3.1
轧辊采购
4.1.1轧辊申请采购由轧钢车间根据安全生产部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报设备技术部,由设备技术部编制采购计划。计划表须注明轧辊规格、材质、数量、交货期。
4.1.2计划表应注明填报人、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4.1.3供应部接到设备技术部的申请计划表后,根据计划表的要求,按照《采购管理程序》进行采购,合同签订后备案。
4.2
轧辊进厂验收
4.2.1采购的轧辊进厂后,规格、外观质量、硬度由设备技术部负责按GB/T1503、GB/T
1504标准进行检验和验收。
4.2.2每批轧辊进仓,供货厂家须提供附有理化性能资料的质保书。
4.2.3验收后应填写《进货检验/验证记录表》。
4.3
轧辊的加工
4.3.1新开轧辊在加工前,必须核对规格尺寸、材质是否符合要求。
4.3.2轧辊上床后,经校验各部分几何尺寸确认无误后,方可加工开孔型。
4.3.3轧辊加工检验应按轧辊加工图纸及GB/T1503、GB/T
1504标准执行。
4.4
成品辊的检验
4.4.1轧辊加工好后,经设备技术部检验合格后,按规格进行堆放。
4.4.2轧辊的检验由设备技术部按执行。经检验不合格的轧辊一律不准放行。
4.5
轧辊的贮存和搬运
4.5.1滚动轴承轧机的轧辊必须贮存在室内。
4.5.2胶木瓦轧机的轧辊,一般情况下应贮存在室内,在场地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允许
露天存放,但须采取遮盖防雨措施。
4.5.3在吊运轧辊时,应使用不会损伤辊颈加工精度的吊索,否则应在吊索与辊颈接触处垫保护物。
4.5.4辊颈部位在贮存期间要进行防锈处理。
福建三山(集团)南平市钢铁有限公司
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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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GL/NSG0200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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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09年3月28日
4.5.5已加工好孔型待用的轧辊在贮存期间按品种道次整齐堆放,并做好防锈、防碰伤处理。
4.5.6对已加工好孔型的轧辊用油漆标明品种规格、哪一道次及辊径大小利用辊架按类别排列,并与光辊、毛坯辊分开堆放。
4.5.7轧辊使用必须按先进先用的原则进行。
4.5.8车间现场已用或待用的轧辊参照4.5.1、4.5.2、4.5.3、4.5.4、4.5.5执行。
4.6
轧辊的使用
4.6.1轧辊仓管员根据生产需要发放,做好记录。
4.6.2车间在组装轧辊前应进行核对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组装。
4.6.3换辊前对孔型、轴承、辊头进行核查,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方可安装。
4.6.4发生断辊,设备技术部会同有关部门分析原因,并提交事故分析报告,属于材质的原因,应报告有关部门,必要时向供方索赔。
4.7
轧辊的重修
4.7.1根据轧辊槽使用情况确定合理的重修量后进行加工。
4.7.2其余程序按4.3.3、4.4.1进行。
4.8
轧辊的报废
4.8.1报废条件
4.8.1.1轧辊使用至规定最小尺寸。
4.8.1.2因材质问题无使用价值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向供方索赔。
4.8.1.3因工艺、设备改造而不能使用。
4.8.2报废的轧辊由轧钢车间集中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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