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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三小学“教科研”部分考核细则

  龙三小学“教科研”部分考核细则

  本细则分基本分70分和奖励分30分两部分,合计100分。

  一、基本分部分(70分)

  能及时参加学校布置的相关教科研活动的,得基本分70分。学校规定对象未能参加规定教科研活动的(包括论文及教学设计参赛、网络征文比赛、主持业务学习活动、校报作文学生习作稿投稿等),缺一次,扣基本分2分;双语阅读活动,根据大队部检查记录,将被扣分群体设低、中、高三个档次,分别扣除基本分2、4、6分。所有在岗教师每年必须完成一篇发表或获奖的教育教学类论文,未能完成的,将扣除基本分5分。发表或获奖论文不加分,另行奖励(见教科研工作激励办法)。

  二、奖励分部分(30分)

  1.校报《斗龙河》投稿

  每投稿一期,得0.8分,被录用一稿,得1.6分。此项得分不超过9.6分。

  2.课题研究

  县、市、省、国家级课题,课题当年结题的,主持人分别得4分、6分、7.2分、8.4分,课题组成员分别得1分、1.2分、1.6分、2分。在研课题按半计算。此项得分不超过8.4分。

  3.新闻报道

  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主流网站做教育专题报道的,分别得0.4分、0.8分、1.2分、4分。在相应级别的非主流网站做教育专题报道的,按半算分(学校网站相当于县级非主流网站)。在县级(《大丰日报》、大丰电视台)、市级(《盐阜大众报》、盐城电视台)、省级(《新华日报》、江苏电视台或江苏电视台教育频道)、国家级(《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人民教育》、中央电视台或中央电视台教育频道)等媒体作教育专题报道的,分别加3.2分、4.8分、8分、12分,学校还将另有奖励(见教科研工作激励办法)。此项得分不超过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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