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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泰三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考核办法

  州泰三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三级骨干教师的自身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使其成为学者型教师或专家型教师,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工作职责

  1.自觉执行教学常规,优化课堂,创新课堂,努力探索新的有效教学模式和方法,能认真进行教学反思,有一定的成功经验或较突出的案例,在课堂教学模式创新问题上,走在同学科教师的前列。

  2.必须接受、承担并完成校级学科教研工作,即教学业务辅导、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学科组专题活动、命题等工作。积极支持本学科教研组及备课组的教学工作,承担传授现代教育理论、方法、手段、介绍经验等任务。

  3.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必须满工作量,增强课改意识,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学年须在校级及以上范围内承担1次以上高质量的观摩课、示范课或研讨课;每学年在组内上示范课不少于2节,参与组内评课不少于5节;每学年撰写优秀教学反思、教学设计不少于4篇。

  4.校级教学能手每学年至少要有1篇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每学年度参与一项校本课程开发。

  5.校级学科带头人必须增强课程意识,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要带头上好示范课,每学年开设示范课不少于4节(其中一节必须是校级以上);研读专著1~2本;写教学反思不少于2篇;撰写优秀教学设计不少于2篇。

  6.校级学科带头人必须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承担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任务。每年至少要有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

  7.校级学科带头人每学年带徒1人以上,并明确培养对象的目标和任务,成效显著。

  8.市直及市级三级骨干教师按市局有关文件执行。、

  三、管理和考核

  1.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制度,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对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每年考核一次,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2.学校对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管理工作进行规划、协调、检查和监督。建立培养梯队,实行动态管理,跟踪考核,若满三届后未晋升上一梯次的骨干教师,其荣誉称号自然免去。

  3.对男50周岁以上校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时,可适当降低公开课、论文写作的数量要求,同时提高培养青年教师的要求。

  四、待遇和奖励

  1.考核合格的校三级骨干教师作为推荐市直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人。

  2.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优先参加省、市、区、学校等组织的教育考察或交流活动。

  3.考核合格的校三级骨干教师在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优先推荐。

  4.学校参照市局有关文件,对考核合格的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发放一定的科研补贴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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