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界二小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对各班主任工作进行全面考核,保证学校、班级的各项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轨道,营造校风正、学风浓的校园氛围,为全面提升教学质量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考核原则
坚持“严格考核,公正合理、奖罚分明”的原则,从“班主任常规工作,学生常规工作”两方面考核班主任的工作情况。
三、考核内容
详见《滨海县牌界镇第二中心小学班主任考核细则》
四、实施办法
1、班主任考核分为“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学生常规工作”两部分,分别占30%与70%。
2、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积分,采用得分制和扣分制相结合的方法。
3、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积分30%+学生常规工作考核积分70%+附加分
4、班主任津贴分两块考核发放:一是每班每学期以上级主管部门发放的津贴为基数;二是按《细则》考核的综合积分,每学期设二个等级奖励,一等奖100元(2名),二等奖50元(4名)
5、班主任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优、晋级和晋升,也不得发放考核奖金。
(1)班级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不能经常深入班级,深入学生,不关心学生的学习生活,学生意见较大者;
(3)因失职、渎职造成班级较大事故(含人身与财物安全事故)或对班级学生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教育处理不力者;
(4)因工作不努力者,不负责任而导致班风、学风差或不服从学校安排而导致工作无法开展者;
(5)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者;
(6)领导综合印象分很差的。
五、本办法一学期一兑现。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