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南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实现我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需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
三、岗位设置
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16个,包括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15个。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中学教师系列,其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为 1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87%;辅系列岗位为经济师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等级为八级,岗位设置数为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13%。
(一)管理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个,即七级(正科级)1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
岗位总数为15个,分高级、中级、初级三类。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
副高级岗位4个,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2个。
2.中级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7%。
其中八级岗位2个(非主系列1个),九级岗位3个(非主系列1个),十级岗位2个。
3.初级岗位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7%。
其中十一级岗位2个,十二级岗位2个,
四、晋级条件
(一)管理岗位
略。
(二)专业技术岗位
详见镇江市徐南中学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
五、实施措施
(一)成立岗位设置领导组织
1.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办公室为工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方案制订、指标核定、分值测算、数据汇总、材料上报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2.成立岗位设置工作专家评定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定办法的设计与确认,并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监督。
(二)确定岗位等级评定条件
根据《镇江市市属学校各等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试行)〉》,以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的学识、才能、技术和经历为前提,以岗位工作需要为依据,从本单位人员的实际出发,制定符合学校发展的岗位等级具体评定条件。
(三)编制岗位说明书
根据《镇江市市属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出三类岗位共18个等级的岗位说明书,明确设定岗位的工作性质、任职条件、职责任务、绩效考核标准等主要内容,作为今后人员聘用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制订《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评分标准》,实行打分制,通过对教学“资历”与“实绩”进行分值量化和评委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岗位等级人选。认真做好两方面的准备工作:
1.整理汇总教职工的出生年月、专业技术任职年限、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任现职务以来的管理工作年限和专业型、奖励型荣誉等相关信息。
2.召开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定委员会联席会议,对教职工的奖励型荣誉进行界定,确定分值,并形成书面意见。在上述基本信息的基础上,由岗位设置工作职能部门打出个人分数。
(五)规范岗位聘用程序
1.召开全校教工大会,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2.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分数相同,难以确定时,召开专家评定委员会会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打出推荐分。
3.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教育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4.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5.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六、有关说明
因首次设岗,特将操作中可能碰到一些具体问题做如下说明:
1.职员岗位、工勤岗位级别无变化。如岗位变动,应具备拟任职岗位规定的基本条件,报市教育局审核,并报市人事局备案。
2.专业技术岗位中按比例设置非主系列岗位(教辅岗位),同一职级中按得分多少排序,按核定的岗位数确定等级。
3.具有教师职称但在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能聘为本职级的最高等级。
4.2011年7月1日-2015年7月31日到达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在职人员条件打分,达到在职人员所在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最低分者即进入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但不占在职人员岗位。
5.首次聘任中涉及的荣誉获得时间以2015年7月31日为界。
7.2011-2015年度不参加考核者,首聘不晋级。
8.同分条件下,按照任职年限、专技工作年限、所获荣誉级别先后排序。
七、实施步骤
(一)根据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岗位聘用条件,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写岗位说明书。8月中旬完成。
(二)充分听取教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经学校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8月底之前完成。
(三)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实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单位完成岗位聘用后,按规定经教育局初审后报人社局审核备案。9月中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