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增强行政领导的岗位意识和受聘人与学校利益一致的意识。我校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以及镇江市、丹阳市有关聘用合同制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全体中层领导将通过竞争上岗、签定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安排工作岗位,以明确岗位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办学效益。
二、实施原则:
依据我校的办学规模和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岗位职数,明确岗位职责、目标和工作要求,贯彻“平等公开、竞争择优、合理流动”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三、竞聘条件:
1、基本条件:必须具备所规定的年龄、学历和达到职后培训规定的要求。原非行政领导的教师竞争中层岗位,年龄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学历大专及其以上;小学一级教师;工作满5年。
2、岗位条件:另见学校《制度汇编》中《陵珥中心校行政领导岗位职责及要求》。
四、岗位职数:
岗位 校长办公室 德育处 教导处 教科室 信息处 总务处 勤工处
职数 1 2 2 1 1 3 1
五、竞聘程序:
1、公布岗位职数及竞聘条件;
2、组织竞争上岗;
①、公开报名。个人根据拟任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和本人意愿填写竞争上岗自荐表,每个人可自荐1——2个岗位,报名也可以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②、资格审查。对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争上岗人员名单。
③、个人述职。在教师代表大会上由竞聘人员进行个人述职,竞聘人员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任职后的工作设想。
④、民主测评。对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测评,充分听取群众意见。
⑤、组织考察。根据竞聘人员述职和民主测评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⑥、公布方案。党支部、校长室集体研究拟定聘任人选方案,并张墙公示,再次接受群众监督。
⑦、决定任用。根据公示反馈情况,按规定程序办理聘任手续,落实任用。
六、此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