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聘宗旨
为激发教师参与学校优质发展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增进教师间的团队合作意识,推动教师专业深度发展,优化师资配置结构,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做到人尽其才,事得其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效益,促进学校持续发展。借鉴兄弟学校的成功经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聘任原则
1.科学配置:
(1)以促进每个年级各学科持续发展为基础,协调三个年级以及同年级异班级各学科之间的均衡发展。
(2)各年级的课任教师配置岗位由学校校长室、教务处决定。
(3)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年级及职能部门人事,确保年级工作和条块工作和谐深入地开展;
2.逐级聘任:
(1)校长室听取多方建议后,综合讨论选聘分管行政;
(2)校长室及党支部在班主任竞聘上岗的基础上,选聘各班班主任;
(3)由班主任选聘班级课任教师;
3.双向选聘:
(1)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实际和意向选择在某一年级任教,同时还可提出拟担任某些职务及岗位的申请意向;
(2)校长室教务处选聘各科教师。班主任在此基础上选聘班级课任教师。课任教师确认任职岗位。
(3)教务处汇总全校双向竞聘结果,交校长室通过后实施。
4.综合裁决:如有部分岗位未能顺利完成双向选聘,由校长室教务处根据双向选择情况、教师工作态度、能力与教学实绩等,参照各年级选聘结果对部分教师部分岗位作出相应聘任协调。
三.聘任条件
1.受聘人员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师德;
2.遵纪守法,有从事教育教学或学校内其他工作的能力,身体健康;
3.履行职责,能胜任或基本胜任本职工作的在职教师(对有以下情况的教师可认定为不胜任该年级教学:①同轨平均分差异大,②其他不能胜任原因。)
4.严谨治学,努力进取,坚持在职研修,接受继续教育,不断学习新知识,吸取新的教学方法,运用新技术,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关心和爱护学生,不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能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聘用范围
1.本校在编的教师均属应聘对象,均具有同等竞争上岗的资格;
2.新分配的毕业生或新调入的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工作;
3.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任课安排由校长室研究决定,并与拟教学班级班主任协调。
五.聘任程序
1.学校公布各年级各学科岗位数。
2.符合条件的教师在每学年结束填写下一学年《应聘意向书》,意向书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及其他兼职岗位。
3.应聘者应在意向书上认真填写所履行的职责和做好工作的设想与措施,意向书作为是否聘用和应聘后工作检查的依据之一。
4.新学年开学前完成聘任工作。
六.受聘人员的管理和未聘人员的安置
1.受聘人员的管理:
教师在聘任期间,应该积极履行教师职责,认真研究教育教学,努力争创一流教学业绩。
如任职期间出现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给学校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或者教学效果差,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校长室有权作出调整。
2.未聘人员的安置:
校内转岗:经考核合格但未被聘任相应教学岗位的教师,可参加学校空缺的其他非教学岗位和教辅岗位的聘任工作。
七.附则
1.所有教学岗位均一年一聘,聘期一年。
2.本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八.本聘任制方案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