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沙一小师德规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制订城沙镇第一小学教师师德规范如下: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敢于同社会不良行为作斗争;
3.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爱岗,廉洁从教;
4.注意不断更新知识、总结教学经验,严谨治学、精益求精,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身心发展;
6.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案、设计练习,指导学生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所学的知识,耐心答疑循循善诱;
7.鼓励和提倡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创造能力,支持和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
8.以发展的眼光看学生,在课堂提问、作业评定、考卷批阅、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
9.改进工作方式、加强家访工作,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认真细致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10.尊重同事,团结友爱,建立和睦融洽的工作生活环境;
11.在公共场合保持良好的师表形象,坚持讲普通话、写规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