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天中学中层干部聘任考核制度
为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充分发挥中层干部的骨干作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学校中层机构及职数
学校中层机构及干部职数,本着精简、规范、合理、高效的原则进行设置。学校群团组织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置。学校行政管理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应实行一人多岗,专兼结合,相互兼职。
学校设教导处、政教处、校务办公室、教科研室、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机构,设群团组织负责人,中层干部人数占全校教职工10%左右。根据办学规模和功能变化,对各机构岗位和职数设置进行动态调整,确保中层干部岗位设置与学校发展相适应。
二、学校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4、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5、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群众信赖。
6、身心健康。
三、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方法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一般在本校在编教职工中进行,采用选拔聘任的方式。
1、民主推荐或自荐。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综合分析,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对报名人员进行任职条件审查,确定人选。
2、校长提名。在民主推荐和自荐基础上征询党组织意见后由校长提名。
3、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由学校党组织依据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和不同岗位职务的具体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注重其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
4、考察程序。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全面考察;考察后要及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包括主要缺点和不足,以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5、集体研究决定。在充分听取考察情况汇报后,由校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由校长任命(聘任)。
6、谈话与备案。中层干部由校级领导负责与其谈话。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校务会研究的意见等有关材料由学校存档。
四、学校中层干部的培养与管理
1、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度。中层干部由校长聘任,聘期一般为二年。对新任中层干部实行助理制,聘任主任助理,为期一年。
2、中层干部定期考核制度。主要考核政治思想状况、工作表现、管理水平及组织能力、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等。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考核时先由中层干部在教代会上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根据考核结果对中层干部进行奖惩。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培养、培训。
3、中层干部的免职条件。聘期到期;年度考核等第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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