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全园师生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幼儿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台东市幼儿园章程》的规定,特制订如下预案。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教师、各年级组长、保安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幼儿园安全重大事宜。
3.副组长负责幼儿园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幼儿园安全工作各项任务。
4.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幼儿园各班、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事件应急处理
1.责任人如发现有幼儿走失,立即向行政值班人员汇报,同时与走失幼儿家长取得联系。
2.行政值班人员立即向园长汇报,并在园长领导下组织各部门人员一方面投入寻找工作,另一方面维持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
3.园长负责协调、联络,必要时向110求助。
4.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部门汇报。
5.责任人向走失幼儿的家长说明了情况,部门负责人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
6.由责任人的分管园长负责该事故的协调、处理与汇报。
7.由幼儿园在核实无误下根据《幼儿园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