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科研工作,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促进学校的内涵建设,特制订我校教科研标兵和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一)教科研标兵评选条件
教科研标兵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勤于学习,善于总结反思,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主动向报刊投稿,积极参加学校教科研部门组织的征文活动,本年度有多篇论文在报刊发表或在丰大市以上教科研部门举办的论文评选中获奖。
2.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主持申报丰大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并获得批准立项,认真组织研究工作,研究成果在年内结题或获得立项部门认可;如没有本人主持的课题,则须至少参与其他人主持的一项立项课题研究,且在研究中有比较突出的个人研究成果。
3.在校本教研和培训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各级教研课、展评课、送教课和论坛活动中,主动参与备课、上课、听课和评课活动,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论坛交流,及时上传和上交各种教科研资料。
(二)教科研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教科研先进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不断学习,注意总结反思,认真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向报刊投稿或参加学校教科研部门组织的征文活动,本年度有论文发表或在丰大市以上教科研部门举办的论文比赛中获奖。
2.积极参与课题研究,主持或参与丰大市以上教科研部门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在年内结题或获得认可。
3.积极参加校本教研和培训活动,在各级教研课、展评课、送教课和论坛活动中,参与备课、上课、听课和评课活动,参加集体备课和论坛交流,较好地完成各项校本教研和培训的任务。
(二)评选办法:
教科研标兵和教科研先进个人每年评选一次。教科室和教导处根据《丰大市实验小学教科研实绩录》和平时的记载,对教师课题研究、论文发表(获奖)、上教研课、参与培训、论坛交流、上交上传资料等情况综合考核,分别提出学校教科研标兵和教科研先进个人的建议名单,报学校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