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宗旨
以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为目的,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重点,通过开展“我最喜爱的老师”评选活动,积极倡导“学为人师,行为示范,敬业爱生,明理诚信”的教师基本道德规范,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发挥学生在教育教学中的主体作用,促进师生交流,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教师队伍。
本次活动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学科研人才的脱颖而出,有利于学校的教学教研改革,有利于师生交流的目的进行评选。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在本学年在岗的全体一线任课教师中评选出20名“我最喜爱的老师”。
三、评选条件
参选教师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对工作尽心尽职,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2.关心学生,规范从教,无违反师德行为;
3.注重修养,为人正派,无违背社会公德行为;
4.认真钻研教育教学,上学期教育教学情况学生满意度调查均分在80分以上。
参选教师须在以下任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1)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具有影响力
(2)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感召力
(3)关心学生,良师益友,具有亲和力
(4)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具有凝聚力
四、评选方法和步骤
1.在学生测评的基础上提名侯选人:
(1)教务处根据上学期学生对教师教育教学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取每班得分最高的文化课老师及其他学科教师各1名,参照前几年测评情况提名30名侯选人。
(2)德育处根据上学期学生对班主任教育教学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取各年级前4名,参照前几年测评情况提名10名侯选人。
2.侯选人总结自评:
提名的侯选人,认真完成总结自评工作,上报自评材料。
3.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评议: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参照近两年教师工作表现及校长公开电话、公开邮箱、公开信箱反馈情况,选出20名“我最喜爱的老师”。
4.公示确定受表彰对象:
将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确定的名单公示在校园网上,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内无异议确认表彰。
五、表彰奖励
1.获得荣誉称号的教师,在教师节期间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记入教师专业发展档案,作为评先评优、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工作
1.校办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在校园网上宣传20名受表彰教师的典型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