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一流范文网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 >> 方案 >> 评选活动方案 内容页

隆兴学校“巾帼建功立业标兵”评选方案

  隆兴学校“巾帼建功立业标兵评选方案

  2015年,学校广大女教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学校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勇担使命,自强不息,彰显了时代精神和正能量,脚踏实地地工作,用自己的真心、爱心、责任心和事业心,诠释着教师职业的内涵,演绎壮丽的时代凯歌。为表彰先进,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经工会委员会研究、报党支部同意,决定在女教职工中开展评选“巾帼建功立业标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

  (一)凡在教学、管理、服务等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女教工均可参加评选。

  (二)“巾帼建功立业标兵”的评选名额:小学部4名,幼教部2名。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拥护党的领导,忠诚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深受广大师生的好评。

  (二)工作突出。在教育教学、服务管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三)作风优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团结互助,爱岗敬业,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时间

  (一)分小学部和幼教部进行评选为,各部要根据分配名额,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二)评选名单务于2016年3月4日上午9:00前报学校工会。

  四、表彰奖励

  学校工会拟在“三八”妇女节活动上对评选出的“巾帼建功立业标兵”予以表彰。

  五、要求

  开展评选“巾帼建功立业标兵”活动,旨在鼓励广大女教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各评选小组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特别要注重从一线女教职工中发现并培养典型,通过评选活动真正促进团结、推动工作、传递正能量。

  特此通知。

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