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在明德兴华中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年以上(包括1年),年龄在30岁以下的在职教师。“教坛新秀”的评选每年不超过8人。
二、评选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每年满负荷工作。
②能独立运用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实施素质教育,教学中体现教改精神好,教学效果好。
③虚心向老教师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获得了相关证书。
④重视教育科研,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重视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其所取得的成绩有下列之一者:①所撰写的教学科研论文(含与教学有关的作品,如美术创作等)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不包括在增刊、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包括译文、新闻报道、文摘、科普文章、教学体会等)或教学科研论文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②撰写或编有学术着作,且已正式出版(有书号、有条码),本人独着或为该书的主编、副主编或参加该书的编写不少于3万字,篇幅不少于1/5。(不包括译着、史志、考试大纲、教学大纲、复习资料、习题集等);③参加的教学科研课题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④参加课件制作比赛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⑤参加学科赛课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⑥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⑦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科技、劳技、文体等活动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篮球队、田径队等代表队获得相应的成绩。
三、评选办法
推荐评选工作按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进行,做到三公开:条件公开、推荐评选过程公开、推荐评选对象公开。具体办法如下:
1、个人申报:每年6月份个人提交申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2、年级组推荐:由各年级组组织本组人员在全校范围内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合格人选。推荐结果上报学校办公室;
3、评审:由校长召开行政会议或评审委员会议,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讨论确定奖励名单。
4、公示:获奖名单确定后,公示3天。
四、奖励待遇
1、学校颁发获奖证书并记入个人档案;
2、学校颁发奖金500元。
五、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附件二:表一:“格致杯”优秀教师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