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华中学年度教职工评优细则
“格致杯”优秀教师
一、指导思想
为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实现学校“高、精、特、谐”的办学目标,决定每年9月在全校教师中开展“格致杯”优秀教师的表彰活动。
二、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担任了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教龄在三年以上的老师。
2、评选名额:不超过8人。
三、评选条件
1、思想表现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⑵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全年满工作量。
⑶全年出勤率达到95%以上。
⑸学期内无重大教学事故发生,无较严重的家长、学生投诉情况。
2、工作实绩
⑴能独立运用所教学科的课程目标、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实施素质教育,教学中体现“三生课堂”理念好,教学效果好。
⑶学生测评优秀率达到90%以上。
⑷以下条件至少符合一条
①所撰写的教学科研论文(含与教学有关的作品,如美术创作等)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不包括在增刊、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包括译文、新闻报道、文摘、科普文章、教学体会等)或教学科研论文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
②撰写或编有学术着作,且已正式出版(有书号、有条码),本人独着或为该书的主编、副主编或参加该书的编写不少于3万字,篇幅不少于1/5。(不包括译着、史志、考试大纲、教学大纲、复习资料、习题集等);
③参加的教学科研课题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
④参加课件制作比赛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
⑤参加学科赛课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
⑥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
⑦辅导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科技、劳技、文体等活动获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篮球队、田径队等代表队获得相应的成绩。
⑸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
①辅导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市级一等以上奖励者;
②论文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省级一等以上奖励者;
③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赛课中获市级一等以上奖励者;
四、评选办法
推荐评选工作按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进行,做到三公开:条件公开、推荐评选过程公开、推荐评选对象公开。具体办法如下:
1、个人申报:每年6月份个人提交申报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2、推荐:由年级组、教研组分别召开会议,每位教师在年级组、教研组会上,总结当年的教育教学工作。年级组、教研组两线交叉,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民主推荐合格人选。每位教师的教学总结须交教务处作教师档案留存。
3、评审:由校长召开行政会议或评审委员会议,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讨论确定奖励名单。
4、公示:获奖名单确定后,公示3天。
五、奖励办法
1、在教师节予以奖励;
2、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3、发奖金1000元。
六、本方案的解释权在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