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温二十一中宿管会优秀干部、优秀寝室长、优秀住校生评比条例
一、优秀干部评比条件(学生干部总人数的20%)
1、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坚持原则, 工作成绩突出;
2、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原则上无课程不及格, 成绩良好;
3、在学生活动组织中有创新,且有活动策划、记录和总结
4、在日常管理中有突出成绩;
5、在考勤工作中坚持原则、客观公正
6、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宿管会及其他部门工作,有创新意识。
7、以干部的身份严格要求自己,无违纪、扣分记录。
8、积极配合学校、生活指导老师开展工作,真正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二、优秀寝室长评比条件(学生总人数的2%)
1、担任学生寝室的正、副寝室长
2、关心寝室同学,使所在寝室同学之间友爱互助,以身作则,带动同学搞好 内务卫生,所在寝室是文明寝室。
4、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坚持原则, 工作成绩突出;
5、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6、所在寝室在星级评比活动中,被评为五星级的次数占总次数的90%以上; 所在寝室无违纪、违规现象,学风优良。
三、优秀住校生评比条件(学生总人数的5%)
1、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坚持住校,一般不请假回家,不能未经请假擅自回家。
3、早上按时起床、洗脸、刷牙、叠好被子,放好生活用品,值日打扫干净。
4、晚上按时就寝,熄灯后不随便讲话,不妨碍别人休息。
5、同学之间团结、热情帮助同学排解困难,尊敬老师,听从生活指导师的安 排。
6、课后不随便离开学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有益活动,晚上自觉参加学校 安排的自学、辅导。
7、一学期无违纪、无个人累计扣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