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旨:
为进一步深化素质教育,表彰我校毕业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积极发掘、培养和宣传本校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榜样,推进多元评价改革,在校园里掀起崇尚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促进全体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我校开展应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活动。
二、评选对象:
我校应届毕业生。
三、评选一般标准:
2、学习成绩佳。热爱学习,学习态度良好。
3、工作能力佳。素质全面,乐于承担班务工作,能协助各科老师开展班级工作。
4、身体素质佳。注重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心健康,体育成绩优良。
5、文明礼貌佳。遵守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文明做事,文明做人。
6、家庭表现佳。在家尊敬长辈,主动承担家务劳动,与家人相处融洽。
7、带头作用佳。严格要求自己,处处起带头作用,有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精神,善于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他人。
8、全面能力佳。善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活动,有较好的表现。
9、团结协作佳。有团队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够正确处理同学之间、师生之间关系,善于团结同学,乐于帮助他人。
10、同学口碑佳。能够自觉塑造、维护文明小学生的形象,有较高威信,同学满意度高。
四、评选要求和办法:
1、应届毕业班每班推选人数不得超过本班总人数的20%,具体人数四舍五入。
2、各校区要做好优秀毕业生评选的统筹工作,校区由分管领导牵头落实。申报推荐和核实审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学生、教师和校区相结合,自下而上进行。
3、优秀毕业生班级汇总表由本班班主任负责填写,电子稿上报至各校区政教处,再统一报送。截止时间:6月18日(周三),逾期未报班级视作自动放弃。
五、表彰奖励方法
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的个人,由学校授予荣誉证书,并在学校毕业典礼上予以表彰。
六、评选组织领导工作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由班级、校区负责逐级审查推荐。评选推荐活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毕业班务必要严格根据标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申报、推荐、审批等程序进行。评选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切实保证质量,推荐人选必须在本班公示,公示时间为1周,广泛征求全体学生意见,充分发挥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榜样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