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活动总结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成立新区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安全领导、分管工程领导、工程科科长、专职安全员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保证了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二、开展安全生产管理警示教育活动
1、对全员进行警示教育。通过主任办公会、上半年总结大会、全体员工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通报最近几起安全事故情况和安全生产形势,各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全体员工受到了安全教育,相关项目参加单位有关人员也强化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2、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邀请区安监局专业人员授课,通过学习各级人员进一步明确自身的安全管理责任及我办安全监管的内容和依据。
三、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排查和整改
8月份,按照市、区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对照相关工作要求,我办领导带队对双和综合办公区、石家庄路东段、省保监局及经四西一路路面摊铺工程现场及医疗中心工程各类设备和消防设施等设施由进行多轮拉网式检查,共出动95人次,排查隐患18起,监督整改隐患18起。
从排查的情况看,各工程项目主要存在的隐患均为一般隐患,如民工宿舍撕拉乱接电线、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和过期未更换泡沫、施工现场围挡不到位、施工区有小孩出入、施工队伍无应急预案等,经督促隐患能完全消除。
目前存在问题有:1、安全隐患发生具有动态性,同一安全隐患即使检查时已发现并监督整改还有可能重新出现;2、市政工程尽管已具备地下管线图,但实际上管线的位置并不一定准确,还有部分管线在图上可能没有显示;3、医疗中心工程由我办负责组织实施,由于多种原因,该项目目前尚有约总面积的三分之二未进行内装修投入使用,造成各个工程无法整体完工,也就无法组织竣工验收。为解决未竣工验收设施不能投入使用与现状的矛盾,我办只能在确保已使用部分的消防等设施发挥正常功能情况下,尽量创造条件申请消防工程等局部验收,但无法保证相关单位入驻使用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