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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职(员)工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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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制度】职(员)工奖惩制度 本文简介:公司管理文件文件编号:版序状态:职(员)工奖惩制度生效日期:*年*月*日页码:第1页共5页天马行空官方博客:http://t.qq.com/tmxk_docin;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一、总则1、制定目的(1)以公平的奖惩标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

【行政管理制度】职(员)工奖惩制度 本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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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318241189;QQ群:175569632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1)以公平的奖惩标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并使本公司员工的行为有所遵循。

(2)建立合理明确的奖惩标准,以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进行顺畅。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的奖惩,均依照本制度所规范的规定管理。

3、负责单位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标准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董事总经理负责本标准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4、管理单位

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执行单位。

二、奖励规定

1、奖励分类

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五种: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奖金

(5)晋升等级

2、奖励标准

(1)嘉奖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嘉奖:

1)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效者。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可作表率,廉洁奉公者。

3)有其他功绩者。

(2)记功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功:

1)建议改进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等,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宜者。

4)检举他人违规或损害公司工厂利益者。

5)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6)曾记2次以上嘉奖者。

(3)记大功

在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对各项生产设备,有所发明或改进卓有成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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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失者。

3)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4)维护公司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害者。

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6)曾记二次以上功奖者。

(4)奖金或晋级

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奖金或晋级:

1)对各项生产方法及品质的改进确有成效。

2)对于业务有特殊贡献足为表扬者。

3)曾记大功2次以上者。

4)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三、惩罚规定

1、处罚分类

本公司员工的惩罚分为下列四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开除(或违纪辞退、除名)

2、惩罚标准

(1)警告并处罚金警告并处罚金20元(或赔偿损失):

1)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2)在工作时间谈笑嬉戏,疏忽工作者。

3)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5)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6)涂写墙壁、机器,有碍观瞻者。

7)出入公司厂区不遵规定或携物品出公司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8)在厂区(生产区)穿拖鞋、背心或赤脚者。

9)在厂区、宿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及其他杂物者。

10)上班时间私自会客者。

11)生产类员工上班穿裙子或穿高跟鞋、披头散发者。

12)在厂区(生产区)未佩戴厂证、未穿工衣及遗失厂证者。

13)在车间或生产区晾衣物者。

14)在上班时间占用公司电话闲聊而影响公务者。

15)在上班时间阅读非本岗位专业性读物者。

16)违反卡拉OK厅管理规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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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打饭不按规定排队,起哄者。

18)在饭堂用餐后将剩饭菜或早餐袋乱倒乱扔者。

20)在工作场所听放收录机者。

21)擅自动用公司祭祀供品者。

22)在工作是时间吃东西或带吃的东西进车间者。

23)擅自在厂区内推销物品者。

24)下班后没有关闭空调、风扇、电灯等用电设备者。

25)急于下班,未响下班铃而站在车间门口等下班,下班后在车间主通道跑步冲锋者。

26)借厂证给他人或带他人厂证者。

27)在公共场所乱停、乱放单车、摩托车者。

28)工作时坐在产品货物上。

29)遗失公司厂牌者。

30)非公司职员进入职员洗手间者。

31)超高搬运胶箱(超过六层)者。

32)违规乘坐电梯者。

33)在拖货车上滑车者。

34)不能保障个人岗位清洁卫生者。

35)在工作时间睡觉者。

36)开会迟到者。

37)其他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警告惩处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以记过并处罚金30-50元(或赔偿损失):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3)不经许可擅自越权做主,致公司工厂蒙受损失者。

4)私生活不检点,影响公司信誉或运作者。

5)擅离职守,且虚报加班事宜者。

6)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私利有具体事实者。

7)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8)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躲卧休息或处理私事有具体事证者。

9)办理移交,无特殊理由而未能按期办妥者。

10)私自偷拿、撕毁公司公告栏或宣传照片者。

11)管理人员对其下属,明知舞弊有据而进行隐瞒庇护或不予举报者。

12)未经许可擅带外人进入厂区者。

13)非经允许在公司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者。

14)偷摘公司花木、果实,践踏草地者。

15)在工作时间内玩电子游戏、上与工作无关网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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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不能保障责任区域清洁卫生者。

17)其他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申诫惩处者。

(3)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以记大过并处罚金50-100元(或赔偿损失):

1)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秩序有事证者。

3)在二级禁烟区吸烟者。

4)擅自变更工艺,致使公司工厂蒙受重大损失者。

5)拒绝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人仍不听从者。

6)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工厂蒙受重大损失者。

7)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8)携带违禁品或危险品进入工厂者。

9)伪造出勤记录或请人代打卡,帮他人打卡者。

10)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名、盗用印章或未经核准擅自使用印章者。

11)在车间或宿舍内用电杯或电饭煲蒸煮饭食者。

12)其他有重大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记大过惩者。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以开除(或违纪辞退、除名)并作经济处罚,严重的送交派出所处理:

1)利用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工厂信誉遭受重大损失有具体事证者。

2)贪污挪用公款,证据确凿者。

3)在公司工厂内互殴或殴人者。

4)请假期间内往他处工作经查明属实者。

5)一再不听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且行为粗暴情节重大查证属实者。

6)故意破坏机件或损毁重要公物者。

7)在公司工厂内聚赌或有伤风化的行为者。

8)私自留宿不良分子于公司、工厂或宿舍不听劝止,致发生事故者。

9)记大过满两次,且经公司核定者。

10)本人或唆使他人公然威胁主管或以暴力威胁同事有事证者。

11)罢工、怠工或鼓动他人怠工,情节严重者。

12)在工厂一级禁烟场所吸烟者。

13)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或有公然侮辱上级的行为者。

14)参加非法组织,意图破坏工厂有事证者。

15)结伙纠众,扰乱公司工厂秩序,具有事证者。

16)受雇期间填报虚假履历或使用虚假证件者。

17)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及其他公司所有物品或故意泄露技术、营业上秘密,使本公司蒙受巨大损害者。

18)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图画、图书、足以破坏劳资感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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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偷窃、盗卖同仁或本厂财物者。

20)有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情节重大者。

四、以上各项处罚中,若造成损失大,情节严重或当事人态度恶劣的、可酌情从重处罚。所有处罚均以警告信(书面形式)形式,通知受罚人或予以通告

五、若受罚人当月罚款总金额超过其工资的20%,罚款金额应分期逐月扣除;保证罚金每月不超过其工资的20%。

六、注意事项

1、奖惩核定流程

(1)员工如发生符合奖惩标准等事时,应由执罚员或直属主管开据罚款单或奖惩建议至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依据本标准的奖惩标准,签注意见并存档造册列入考绩和存入个人档案。

(3)特别奖惩须呈送总经理裁定后公布,并登记列入考绩和存入个人档案。

(4)财务部根据每月执罚报告和奖励通告在工资中减扣或给付罚金与奖金。

2、惩罚累计

(1)员工一年内记警告2次,作为记过1次。

(2)记过2次得作为记大过1次。

(3)累记大过2次且经公司核定者,予以违规辞退或除名。

3、功过抵消

员工平日功过得于每年年终考绩时,由人力资源部相互抵消,其规定如下:

(1)年度内嘉奖得与警告抵消。

(2)年度内记功1次或嘉奖2次,得抵消本年度记过1次或警告2次。

(3)年度内记大功1次或记功2次,得抵消本年度记大过1次或记过2次。

4、移送司法部门

员工所犯过失如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时,除依照本标准有关规定议处外,并得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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