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用的校产设备,使用前必须细阅使用说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故障,查明原因,及时报总务处统一安排修理、处理。
2、班级财产设备损坏报修,须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经班主任签字确认后交总务处。
3、寝室财产设备损坏报修,由寝室长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经班主任签字送交总务处。
4、教师办公设备和专用教室财产设备报修,由各处、室、办、年级组、教研组负责人及使用者本人,填写“财产设备报修单”,送交总务处。
5、经总务处鉴定,属于自然损坏的。小的故障,当天报修,当天修复;比较大的故障,总务处有配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修复;若总务处无配件,需请人修复的,三天内修复。特殊情况需由总务处及时说明原因。
6、如报修延缓会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事项,可越级向校长室汇报,由校长室批示限时修复。执行不力,导致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则追究总务处主任及相关人员责任。
7、经总务处鉴定,属于人为损坏的,查明原因后,按青艾中学赔偿制度赔偿后,按第5条规定时间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