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邺建中学学校财产保管赔偿制度

  邺建中学学校财产保管赔偿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管理,更好地使学校财产、器材为教育教学服务,避免学校财产的遗失、无故损坏,特制定本制度。

  二、每位教师有责任教会并督促学生学会使用、管理学校财产,每位学生有责任和义务合理使用好学校财产,无故损坏学校财产必须赔偿。

  三、各班级实验室等部门,对本处遗失,损坏财物情况应及时到总务处办理报损、赔偿手续,不得自行处理。

  四、对遗失、损坏学校财产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直至行政处分等处理。

  五、遗失损坏公物赔偿金额将根据遗失、损坏物品的情况,赔偿原财物价值2-3倍。

  六、班级损坏财产情况总务处将按月统计通报政教处。

  附赔偿金额一览表: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  钢木桌椅  250元/套

  2  玻璃  20元/块

  3  电灯管  15元/只

  4  开关、插座  20元/个

  5  黑板玻璃  300元/块

  6  广播喇叭  50元/个

  7  录音机、投影仪  按实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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