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
1、“风”是各诸侯国的乐调;
2、“雅”是宗周地区的正乐;
3、“颂”是宗庙祭祀之乐。
至于“大雅 ”和“小雅 ”当从音乐分,“广大而静,疏达信 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诗经》的艺术技法被总结成“赋,比,兴”,与“风,雅,颂”合称“六义”。
1、赋就是铺陈直叙,即诗人把思想感情及其有关的事物平铺直叙地表达出来。
2、比就是比方,以彼物比此物,诗人有本事或情感,借一个事物来作比喻。
3、兴则是触物兴词,客观事物触发了诗人的情感,引起诗人歌唱,所以大多在诗歌的发端。
赋、比、兴的运用,既是《诗经》艺术特征的重要标志,也开启了中国古代诗歌创作的基本手法。关于赋、比、兴的意义,历来说法众多。
赋、比、兴三种手法,在诗歌创作中,往往交相使用,共同创造了诗歌的艺术形象,抒发了诗人的情感。
一般认为风、雅、颂是诗的分类和内容题材;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 。其中风、雅、颂是按不同的音乐分的,赋、比、兴的按表现手法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