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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和自行交付两种方式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可为纳税人提供发票自动送达和自助送达两种方式。数字账户自动投递是指卖方开具发票成功后,系统默认自动将电子发票文件及数据投递至买方(含经办人)的税务数字账户。事业单位,或买家(含经办人)为自然人未填写身份证号码,系统无法自动发货,卖家可采用自助发货方式;查询发票后,可选择邮箱、二维码、电子文件导出等方式发送数字电子发票。

30. 对方公司拿到了专用发票。在认证之前,我司已经开具了赎回发票,赎回项目之一。另一家公司如何验证这张发票?

答:开票人部分开具红字发票的,允许收款人对数字电子发票未编辑部分进行扣减;开具人开具全额红字发票的,不得继续核销。

31、对方扣款后如何开具红字发票?如何确认?

答:当发票接收人确认用途后,买卖双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发起《红字信息确认表》(发票接收人为非试点纳税人的,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并确认)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字电子发票。

32.配额不够怎么办?

答:试点纳税人发行总额不足,经系统自动调整后发行总额仍不足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发行总额。发行金额的总量将根据具体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

33.二维码会变吗?可以打印粘贴吗?

答:扫码开票二维码是静态的,可以打印出来长期使用。

34.发票没有推送给买家,买家哪里可以下载发票文件?

答:数字电子发票的发送分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发送和纳税人自行发送两种方式。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投递,是指平台自动将数字电子发票投递至领票纳税人的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自交是指纳税人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数字电子发票。

35. 当月发票金额不足怎么办?

答:试点纳税人发行总额不足,经系统自动调整后发行总额仍不足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发行总额。发行金额的总量将根据具体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

36、发票扣款核对确认后,增值税申报已经办理,是否可以取消?

答:已申报但未缴纳(或应纳税额为0)的,可取消申报,退回税所属期间,然后取消确认,重新核对或取消核对。

37. 除了邮件,发票反馈可以??通过手机发送给对方吗?

答:可以使用“二维码发货”功能,买家用手机扫描二维码下载发票。

38、发票只能选择数字电子发票吗?

答:没有。

39. 如果发票开错了,兑换是否需要得到发票方的确认?

答:要分清情况。收款人未确认用途的,开票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信息确认表》后,开具红字数字电子发票全额,无需收款人确认;双方任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表》(收件人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并确认),经经对方确认,红字数字化全部或部分发出。电子发票。

40、发票认证后,发票录入状态会自动变为已核算吗?

答:不能。发票鉴权是通过【发票扣款查询】模块操作,改变发票的扣款状态;发票录入需要通过【发票录入标识】模块进行操作,修改发票录入状态。

41、发票入账是否可以查重,可以扫描吗?

答:纳税人可通过数字电子发票动态二维码查询发票实时状态,如打印次数、红戳信息、退税信息等。

42、发票不需要送达,对方公司可以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下载吗?

答:是的。

43、交易对方发起部分赎回后如何扣除剩余税款?

答:可查扣税额为原发票面税额与改开发票税额之间的差额。

44. 发起赎回流程后,对方确认时间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启动红字流程后,出票人或受票人需在72小时内确认。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则该流程自动作废。如需开具红字发票,应重新启动流程。

45. 发起兑换时如何选择红字发票类型?

答:各类发票中的红红规则为“新改旧、电改纸”,具体如下: (1)数字电子发票可用于数字电子发票、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税务控制发票赎回;(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可以换领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和税控发票,数字电子发票不得换领;(三)税控发票只允许换领税控发票,不允许换领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

46、公司能否查到个人开具给公司的发票?

A:数字电子发票目前不支持个人代开。

47. 卖方应如何将已被买方认证扣除的数字电子发票重新开具?

答:当发票接收人确认用途后,买卖双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发起《红字信息确认表》(发票接收人为非试点纳税人的,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并确认)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经对方确认后,卖家开具全额或部分红色数字电子发票。

48、洪创和纸质版的操作方法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答:开证方纳税人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时,应按原税控红打孔流程开具红税控发票;当开证方纳税人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仅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时,可参照蓝字数字电子发票和红打孔流程,启动“红-红字信息确认表”,开具红字数字电子发票。

49、红字发票如果错了再错,能多次红吗?

答:没有。

50、红字发票开具错误如何处理?

答:红字发票开具后,不可再次红字或撤销。

51. 红字发票可以和蓝字发票一起使用吗?

答:试点纳税人开具数字电子发票后,如出现开票错误、销售退回、暂停服务、销售打折等情况,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数字电子发票的,可按以下方式办理按照规定: 已进行使用确认或账户确认的,开票人或付款人可填写并上传《红色发票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数字化电子发票。

52、红字发票可以作废吗?还需要打印红字信息表的确认单吗?

答:红字数字电子发票不能作废、撤销;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红字纸发票可以作废;红字信息表确认表红字打孔过程中不需要打印。

53. 直接在网上确认红字发票信息就可以了吗?还需要打印出来盖章给客户吗?

答:不需要。

54. 红字发票如果有误,可以当月作废吗?

答:红字数字电子发票不能作废、撤销;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红字纸发票可以作废。

55. 红字写错,销项税额系统与实际金额不符,报税时读取数据错误。如何解决?

答:不存在这种情况。对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的红字发票开具流程,无论是《确认单》还是《信息表》,都需要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

56、红字信息单发出后,什么情况下需要确认,什么情况下不需要确认?

答:如收款人已确认用途或信用,开票人或收款人可填写并上传《红信发票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全部或部分开具红字数字电子发票;收件人未确认用途和入账的,开具人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写《确认单》后,开具全额红字数字电子发票,无需收件人确认。

57、如何撤销重复发出的红字信息单?什么情况下需要对方确认?

答:您可以点击取消红字信息表;发票接收人确认用途后,买卖双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并确认(发票接收人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起《红信信息确认表》,经对方确认后全部或部分出具红信数字电子发票。

58、会不会出现双方争红的情况?

答:不可以,只允许一侧冲红。

59. 不同种类发票的开具总额是否相同?

答:是的。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电子发票、纸质专用发票、纸质普通发票,以及通过价值开具的纸质专用发票、纸质普通发票、卷筒发票、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发票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开票总量。

60. 兑现开具的数字电子发票后,我当月的开具金额总额会增加吗?

答:对当月开具红字数字电子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同步调整其可用授信额度。跨月开具红字数字电子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调整当月可用授信额度。在销售折扣的情况下,可用信用额度不作调整。

61. 数字电子发票兑现后,我当月的总金额会增加吗?

答:对当月开具红字数字电子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同步调整其可用授信额度。跨月开具红字数字电子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调整当月可用授信额度。在销售折扣的情况下,可用信用额度不作调整。

62、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是否直接从票面金额中扣除金额?还是当时领票的时候扣了10万元/股?

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在开具发票时进行扣款,扣款金额为实际开具的金额。

63、开出红票后是否需要收回已开出的蓝票?

答: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电子发票被改写后,无需收回已改写的数字电子发票及其纸质打印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发票被删改,需要收回红-红纸质发票。

64、开红字发票需要指定对应的蓝字发票吗?

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的红字发票开具流程,无论是《确认单》还是《信息表》,都需要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

65、发票开具后如何批量查询?

答: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发票全额查询功能进行查询。

66、红字发票需要对方确认吗?

答:当收票人未确认用途和入账时,开票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信信息确认表》后,红信数字电子发票将全额开具,无需票据确认接受者; 在确认或入账时,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发起《红字信息确认表》(发票接收人为非试点纳税人时,在金额-增加了税务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方确认后,将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如果发票接收人已使用发票进行增值税申报和抵扣,应将《确认书》列示的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暂转。一起作为会计凭证。

67、开具蓝色电子发票后,对方可以查询开票信息,然后对方可以下载保存吗?

答:是的。

68.未使用的数字电子发票是否需要对方提供兑付证明?

答:当收票人未确认用途时,开票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表》后,无需收票人确认,即全额开具红字数字电子发票。

69. 如何调整计费总额?

答:发行总量的调整有定期调整、临时调整和人工调整三种方式。(一)定期调整。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对试点纳税人的开具总额进行自动调整;(二)临时调整。临时调整是指低税收风险水平试点纳税人开具的发票金额达到当月首次开具总额的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自动临时增加总额为其发行一次;(3)手动调整。人工调整是指试点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下发金额总额的,

70. 计费额度不足如何申请调整?

答:试点纳税人发行总额不足,经系统自动调整后发行总额仍不足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发行总额。发行金额的总量将根据具体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具体申请方式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信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申请调整开具总额。填写调整原因并上传相关附件后,即可开始手动调整流程。

71、出票方能否查询出票方是否扣款?

答:可以,但在外省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扣发票除外。

72. 是否可以复制发票并自动保留客户的电子邮件地址?

答:是的。

73、发票可以分批核对吗?

答:是的。

74、电子发票可以改写纸质发票吗?

答:是的。

75、数字电子发票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直接邮寄给客户吗?

答:是的。

76、跨月开具的数字电子发票能否增加当月余额?

答:没有。

77. 我可以在申报前取消支票吗?

答:是的。统计确认前,试点纳税人如需调整“已勾选(抵扣)”发票状态,只需选中“已勾选(抵扣)”发票,点击“取消勾选”即可。统计确认后,您可以取消确认,然后取消申报前的检查。

78. 每张发票有上限吗?不超过总量即可发行

答:单张发票不超过总金额。

79. 使用发票录入服务可以记录哪些发票?

答:2017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发票,不属于下列情况的,可以使用入账服务入账: (一)增值税抵扣凭证异常;(二)作废的发票;(3) 以前入账的发票;(四)其他。

80、农产品发票可以查扣吗?

答:是的。

81、数字电子发票冲红是否需要对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说明?你怎么知道对方没有用这张发票。

答:不需要解释。发起兑换流程后,出票方或出票方需要在72小时内进行确认。

82、数字电子发票月信用额度用完还可以继续开具发票吗?

答:不可以,但试点纳税人开具总额不足,系统自动调整后系统开具总额仍不足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开具总额。、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调整发行总量。

83、全数字化电子发票的人脸信息是什么?

答:数字电子发票的人脸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具体内容。

为符合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习惯,数字电子发票在现行增值税发票的基础上对基本内容进行了优化,主要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编号、发票日期、买家信息、卖家信息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总额、总价及税金(大写、小写)、备注、出票人。

为满足纳税人从事特定行业、经营特殊商品服务、特定应用场景开具发票(以下简称“特定业务”)的个性化需求,税务机关根据开具发票的有关规定,以及具体业务的开票场景,在数字化电子发票中设计相应的具体内容。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卷烟、建筑服务、客运服务、货物运输服务、房地产销售、房地产经营租赁、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车船税代征、销售自产农产品、平衡征税等 开具数字电子发票时,试点纳税人可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具体业务,在具体内容栏中按规定填写发票备注等栏目应填写的信息,进一步规范打脸发票内容,方便纳税。人们使用。具体业务的数字电子发票面根据具体内容显示相应的信息,同时在面的左上角显示业务类型的文字。并在具体内容栏按规定填写发票备注等栏目应填写的信息,进一步规范发票面值,方便纳税。人们使用。具体业务的数字电子发票面根据具体内容显示相应的信息,同时在面的左上角显示业务类型的文字。并在具体内容栏按规定填写发票备注等栏目应填写的信息,进一步规范发票面值,方便纳税。人们使用。具体业务的数字电子发票面根据具体内容显示相应的信息,同时在面的左上角显示业务类型的文字。

84、全数字化电子发票动态二维码有什么作用?

答:纳税人可通过数字电子发票动态二维码查询发票实时状态,如打印次数、红戳信息、退税信息等。

85、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客户信息分类管理的主要功能是什么?

答:“客户信息分类管理”模块主要用于纳税人对不同类别的客户信息进行查看和管理。纳税人可以通过手工录入或模板导入的方式增加或修改客户信息。

86、纳税人可以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维护哪些项目信息?

答: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的“基本信息维护”模块查询纳税人的项目(商品或服务)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商品及服务税种代码及税率/征收率等信息得到维护。维护好项目信息后,开票时可以直接选择,减少开票时间。

87、试点纳税人如何开具原税率发票?

答:试点纳税人需开具17%、16%、11%、10%等税率发票的,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适用税率发票正本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临时开票权限的有效期为24小时,试点纳税人应在取得临时开票权限后的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适用税率正本发票。

88、什么情况下可以开具全数字化红字电子发票?

答:正常情况下,试点纳税人在退销、误开票、暂停服务、销售打折等情况下,可按规定开具红字电子发票。但下列情况不得开具红字数字电子发票: (一)蓝字发票已作废,已全额冲红,被认定为异常扣税凭证, 且已被锁定(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已开具和未开具。开具红字发票时,红字确认单或信息表未被撤销),不允许发起红色冲锋;(二)蓝字发票增值税用途为“

89.试点纳税人如何开具全数字化红字电子发票?

答: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错误、退货、停业、减价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数字电子发票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收款人已确认用途或入账,收款人为试点纳税人,开票人或收款人可填写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 )、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经对方确认后,开具人开具红字数字电子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全部或部分;填写并上传《确认单》,开票方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后,开票方开具红字电子电子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全额或全额部分。其中,《确认单》需与对应的蓝色发票信息一致。发票接收人已使用发票申报抵扣增值税的,应将《确认书》中列明的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暂转。一起作为会计凭证。

(2)如收票人未确认用途及入账,开票人将在电子发票服务上填写《确认单》后,开具红字电子电子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全款平台,未经发票方确认。蓝色原发票为纸质发票的,开票人应收回纸质发票原件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向收货人索取有效证明。其中,《确认单》需与对应的蓝色发票信息一致。

(三)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数字化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已用于申请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的,不得开具红字发票。暂且。

90、全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发送方式有哪些?

答:数字电子发票的发送分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发送和纳税人自行发送两种方式。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投递,是指平台自动将数字电子发票投递至领票纳税人的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自交是指纳税人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数字电子发票。

91、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用途确认”模块有什么作用?

答:税务数字账户“使用确认”模块用于试点纳税人对已勾选的发票进行报关抵扣、出口退税、消费税等的使用确认,发票数据的归集、归集和实盘制作。时间统计。

92、综合数字电子发票的查验渠道有哪些?

答: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电子发票信息。

93、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发票查验方式有哪些?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功能分为单张发票查验和批量发票查验两种模式。单发票查验方式,目前支持人工单查和上传查验(PDF、OFD、XML、含发票二维码的图片);批量发票报检方式,支持批量进口报检方式。

94、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能否查询本人未取得的发票?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可以查询本人是否取得发票。

95、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发票状态?

A:纳税人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询统计-发票全量查询模块查看发票状态,点击“明细”。

96、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选择发票抵扣后,未确认发票用途,是否可以撤销?

答:可以,试点纳税人如需调整“已勾选(抵扣)”发票状态,只需选中“已勾选(抵扣)”发票,点击“取消勾选”即可。

97、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票单张查验结果与批量查验结果有何区别?

答:单票查验方式下,查验结果显示发票面信息;批量发票查验方式下,查询结果不显示发票面信息,仅显示查验结果是否匹配。

98.批次检验可以只记发票号吗?

答:批量查验模式下,纳税人需要根据发票来源下载批量查验模板,并根据模板录入关键信息。模板中标有红色星号的栏目为必填项目。

九十九、试点纳税人开具总额是否只计入数字电子发票开具金额?

答:不是,开具总额,又称信用额度总额,是指试点纳税人在一个自然月内开具的发票总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电子客票查询,包括试点纳税人开具的金额。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数字电子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对折发票,以下简称纸质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的最高合计金额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税务发票 纸质专用发票、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以下简称“

100.试点纳税人发行总额不足怎么办?

答:试点纳税人发行总额不足,经系统自动调整后发行总额仍不足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发行总额。发行金额的总量将根据具体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具体申请方式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信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申请调整开具总额。填写调整原因并上传相关附件后,即可开始手动调整流程。

101.试点数字电子发票纳税人是否可以使用扫码登录功能?

答:是的。

102.什么情况下需要收取海关缴款单?

答:需要代收海关付汇单的情况主要包括双抬头海关付汇单、无法分拣签发的海关付汇单、单抬头海关付汇单对分拣结果有异议。

103、发票代收、开票数据查询可以查询哪些内容?

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提供发票代收、开票数据查询功能,主要可以查询发票代收入库情况、期初发票存量、购买的发票数量和退回的发票数量;正数发票数量、正无效发票数量、空白无效发票数量、负发票数量、负发票数量和无效发票数量、期末存货数量(收货和库存副本主要涉及纸质发票)。

104. 发票状态查询是指查询发票的状态?

A: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全查询模块,查询发票的录入状态、下载次数、下载格式、打印次数、发票兑付台账、发票退税情况等。一定的发票。

105、进口发票人工查验支持哪些发票格式?

答:支持PDF、OFD、XML和包含发票二维码的图片。

106、红字发票转蓝字数字电子发票如何开具?

答:收件人未确认用途的,开具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表》后,开具全额红字数字电子发票,无需收件人确认;如收件人已确认用途,买卖双方任一方可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表》(若收件人为非试点纳税人电子客票查询,可在增值税服务平台发起并确认)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经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信数字化电子发票。如果发票接收人已使用发票进行增值税申报和抵扣,应将《确认书》列示的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暂转。一起作为会计凭证。

107.试点纳税人如何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色收费?

答:试点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进入【开票业务】-【红票开具】-【红票确认信息录入】,或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红票信息确认表】 】 - [【输入红字发票确认信息】,选择对应的蓝字发票,发起红字打卡。

108、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按月申报。2022年7月发行总量750万元。截至7月31日,实际使用金额400万元,剩余可用金额350万元。8月1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计算出8月开具总额为750万元。请问我公司8月份的可用额度是不是一直是750万?

答:不能。如果贵司于8月11日9点完成7月期增值税申报并通过比对,则8月11日9点前,贵司可用额度为350万元(剩余7月可用额度350万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