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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新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日期:2019-09-25  类别:最新范文  编辑:一流范文网  【下载本文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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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新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豫综治委学校治安组〔2012〕5号),切实做好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积极推进依法治校,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领导机关有关文件为依据,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协调负责的工作机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丁庭选 刘兴友

  副组长:陈贞忠

  成 员:阎宏斌 吴 中 刘 翔 王选年

  杨士斌 陈业宏 贺 杰 张占祯

  任 务: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稳定工作的指示精神, 落实各项预防措施;指挥、协调处理各类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事件;决定启动、组织实施《乡新学院安全稳定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调动全校力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

  主 任:党办主任、校办主任、保卫处处长

  成 员: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院(系、部)党总支书记、院长(主任)。

  任 务: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实施;根据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具体布置并监督、 检查学校维护安全稳定预防工作,协调各单位分工合作,落实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任务;收集整理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向上级报送相关信息材料;根据《乡新学院安全稳定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调动应急力量。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1.教育疏导组

  组长:学工部部长(学生处处长)

  成员:团委书记、各院(系)党总支书记

  任务: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化解矛盾学生中存在的不安全定、不稳因素,做好教育、疏导、劝阻、处置工作;通过各种途径,适时收集学生中涉及安全稳定的各种情报信息,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2.安全保卫组

  组长:保卫处处长

  成员:学生处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各院(系)党总支书记

  任务: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加强与公安部门、城管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政府政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扑救,杜绝群死群伤并将火灾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现场控制、人员疏散和校内交通管制等工作。

  3.舆论宣传组

  组长:宣传部部长

  成员:统战部部长、学生处处长、团委书记、网络中心主任、各院(系)党总支书记

  任务:加强校园舆论宣传工作,强化报刊、宣传栏、广播站、校园网等舆论工具的管理工作,掌握宣传舆论导向,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生各类社团组织的管理引导工作,充分掌握学生社团的活动动向;做好抵制和防范校园传教活动,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及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

  4.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管理处处长

  成员:团委书记、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任务:全面做好电力、交通、通讯、医疗、食宿等后勤服务工作,维护校园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加强学生食堂饮食安全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证对突发事件需要的医疗救治和物资设备的供给。

  5.外事工作组

  组长:外事处处长

  成员:人事处处长 国际教育与交流学院院长

  任务:宣传、贯彻国家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涉外工作和人员的动态信息,对有碍学校安全稳定的信息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敏感时期和紧急时态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外籍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各单位成立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小组

  组长: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任务:贯彻落实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要求;适时分析研究本单位安全稳定形势并做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密切关注本单位重点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可能引发事端的各种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妥善处理本单位涉及安全稳定的各类事件;及时上报涉及学校安全稳定的各类信息。

  三、方针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确保稳定”的方针,突出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考核有据,奖惩兑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2.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把解决师生反映强烈、影响学院安全稳定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责任目标的重要内容,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四、工作目标

  以建立和完善安全稳定工作长效机制为总体目标,全面推进三项教育,突出做好三个维稳,着力做好六大安全领域的事故防范,提升六个能力。

  1.全面推进三项教育。全面推进面向全体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法制教育和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确保广大师生从思想上筑牢安全防线。

  2.突出做好三个维稳。突出做好群体性突发事件维稳、反恐防暴维稳和网络事件维稳,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防范影响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3.着力做好六大安全领域的事故防范。着力做好政治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实验室生化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事故防范,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提升六个能力。提升安全教育培训成果转化能力、应急事件处置能力、重点领域安全防范控制能力、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能力、安全风险预测与安全隐患治理能力和安全管理部门综合协调能力。

  五、工作责任

  1.党委书记、校长为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的责任人, 对全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校级党政副职对分管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责。

  3.全校师生员工均有责任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不得传播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谣言;不得散布有违国家法令法规、基本政策的言论;不得从事破坏教学、科研、生活等各项秩序的非法活动;不得参加校内外未经公安部门批准的游行、示威、集会活动;不得加入各种非法团体组织。

  六、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的相关工作部署,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管理规定》,实行学校—学院(系、部门)—科室(班级)三级管理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2.按照“两个动员”(深入动员教职工和广大学生参与安全稳定工作),落实“三个严防”(严防造谣滋事、煽动串联,严防意外事件引发的事端,严防因工作不到位引起学生不满而造成群体性事件),实现“四个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值班落实到位、信息掌控到位、落实岗位职责到位),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加大指导、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深入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构建符合学校特色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全员参与、群策群力、同心协力、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3.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讨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形势,部署安全稳定工作。

  4.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传达上级部门及学校的工作要求,分析校园安全稳定形势,交流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事关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问题,布置落实安全稳定工作。

  5.各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小组应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使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6.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实行零报告、月报告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信息报送制度,确定安全综治联络员、信息员,及时向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报有关安全信息,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

  七、处置办法

  1.出现个人、集体上访。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部门领导作好说服、劝阻、疏导工作,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应掌握事件的策划者、领头人的动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2.出现非法张贴物、传单。原则是“谁张贴,谁承担责任”。一旦出现,发现人要及时报告保卫处,保卫处要及时调查取证,然后进行妥善处置,同时报告主管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3.出现游行、示威、请愿。学校领导、各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做好说服、劝阻工作,同时,报告公安机关,采取应急措施。对呼喊反动口号和打、砸、抢者,采取果断措施,将其控制并带离现场。

  4.出现火灾事件。发现人要及时报告保卫处,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保卫处、相关部门要及时疏散人员,组织扑救,杜绝死伤,减少损失。同时,保卫处要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

  5.出现饮食中毒事件。发现人员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并拨打“120”急救电话报救。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要配合做好中毒人员的抢救以及调查取证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情况。

  6.学生出现打架、群殴事件。保卫处、学生处、院系负责人要及时到场,做好教育、引导、劝阻工作,所涉及到的院系负责人要配合保卫处、学生处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学生处要依据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对事件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件情况。

  7.出现其他事件的,涉及部门要及时进行处置,报告事件情况。

  八、责任追究

  对因为玩忽职守、疏于防范、工作不力等原因造成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重大过失的单位和人员,学校将追究其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对不重视安全稳定工作,不履行相应职责的单位和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2.对误报、漏报和瞒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

  3.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凡经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过失的人员,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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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乡新学院安全稳定与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乡新学院安全稳定与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各类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教学、科研、生产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学校应对各类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稳定安全与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涉及民族、宗教、外事等政治性活动的突发事件;各类校园非法传教、邪教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引发的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公共事件等。

  (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校园内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冰冰面溺水事故;学校组织的大型群体活动和外出实习、考察、参观、社会实践等教学活动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水、电、气、热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稳定安全的其他突发灾害事故等。

  (三)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针对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发生的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设备设施故障和灾害性事件等。

  (四)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职业病危害、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事件,以及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五)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主要包括气象灾害、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地震灾害以及由各类自然灾害诱发的次生灾害等。

  (六)影响学校稳定安全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可能出现相互交叉和关联,如某类突发事件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突出重点,统筹应对。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三条 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校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动态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以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的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全面负责学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四条 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学校党委书记与校长是维护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政齐抓共管,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各单位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把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要任务。

  第五条 预防为主,教育辅导。立足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解决好师生员工关心的问题,积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与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努力把不稳定因素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与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第六条 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相关部门、院系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及时掌握情况,迅速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门、各院系整体联动、群防群控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格局。

  第七条 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一定要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必要时可请求公安、司法等部门介入和援助。

  第八条 加强保障,重在落实。要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障措施。在领导重视、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软件建设,夯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第三章 应急预案体系

  第九条 学校综合应急预案。学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急预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十条 专项工作应急预案。各职能部门、院(系、部)对照本预案的适用范围,根据本单位的职责分工,针对不同对象、时段、大型活动或具体工作制定专项预案。专项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须及时报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急预案。各单位根据本预案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分别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及时报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的修订、培训和演练。学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不断增强预案的适用性、科学性和实效性。要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工作,确保预案能够被熟练掌握和应用。

  第四章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第十三条 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应急组织指挥体系,负责全校安全稳定与突发公共事件的统一决策,组织和指挥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级别,决定启动应急机制,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决定报送上级部门的信息与请求内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

  第十四条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任总指挥,分管相关工作的校领导任副总指挥,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和处置。根据突发事件类别、性质和学校职能部门职责等,在相应职能部门设立指挥部办公室。

  第十五条 各单位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受学校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全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第五章 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程序

  第十六条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在处置上要快速响应、指挥有力、措施果断,各单位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学校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高效开展处置工作。

  第十七条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坚持以下信息报送原则:

  (一)迅速

  最先发现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有关部门、领导或各级稳定安全工作机构报告。学校应立即向上级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二)准确

  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误报、漏报、瞒报。

  (三)续报

  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维护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并通知相关现场指挥部,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地保持密切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对重大信息,维稳办公室按领导小组意见,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应急信息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二)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三)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措施;

  (四)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的反应;

  (五)事态现状、处置过程和结果;

  (六)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上级和地方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立即进入指挥状态,维稳办公室协助指挥部工作。各相关单位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讯联络顺畅、快捷,按事件的性质规模、范围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紧急情况需外部协助的立即向有关部门求助,必要时可预先通知校内广播、网络等媒介做好信息播报准备。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与上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可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河南省的有关规定,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控制的主动权,要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信息,并根据时间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舆论。必要时向公众或媒体公布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有关事件详情和应急处置措施等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事件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情况,通过有关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或教育主管部门网站、校园网等平台发布。

  第二十四条 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编造、传播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事态发展及应急处置工作信息。

  第六章 应急保障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第二十七条 各相关单位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有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第七章 责任与奖惩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指挥得当,组织严密,措施得力,出色完成任务者。

  (二)及时准确报送事件情况,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三)为处置突发事件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四)其他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以及不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延误处置良机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二)对突发事件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三)在处置突发事件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四)各部位值班人员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或管理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各级领导干部不能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出现突发性事件联系不上,不能及时到达现场组织应急处置的。

  (六)出现突发性事件后,因信息沟通不及时、组织协调不妥当、解决处置不得力等,导致突发事件对外报道不利,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七)阻碍相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预案由乡新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乡新学院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应急预案》(院党字〔2008〕13号)同时废止。

  党委办公室

  2016年7月8日

篇3:高校辅导员心得体会:安全稳定 教育先行

  高校辅导员心得体会:安全稳定 教育先行

  大学生安全教育是高校安全稳定的基础。高校辅导员是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负责人和处理人,在高校的安全稳定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不可推卸的责任。大学校园治安、刑事案件的频频发生,给高校内学生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高度开放化,教育领域也逐步迈向社会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安全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较差的大学生们势必成为各种不安全问题和案件的受害者。所以,不断增强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防范能力,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学校对实施大学生的安全教育,有着迫切的必要性,安全教育也是我们常抓不懈的工作。

  长期以来我们都是通过晚点名加强对大学生安全防范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学生开展防火、防电、防盗、防骗以及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卫生、法律法规的教育,普及心理健康、医疗知识、安全知识和法律常识,以此培养和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与安全防范意识。虽然每天都在讲,但是收到的效果却甚微,长期重复一个话题学生也感到厌倦。

  基于这些情况其实我们的工作可以化被动为主动,与其我长期的灌输不如要他们自己去收集一些诈骗、防火、防盗等方面的案例,让各个班级都进行积极的宣传并选定专门的同学在晚点名的时候进行表演。活动开展就有很多同学积极响应,经过一番筛选才选定了各班表演人员;其中表现比较突出的班级是国贸二班形象生动的表演;国贸三班通过视频跟大家讲述遇到火灾如何使用灭火器;会计八班的同学制作宿舍防盗短片将各种盗窃情况向大家进行演示;大家的表演都受到同学的热烈欢迎,寓教于乐的方式更能让大家接受。

  辅导员作为与学生学习、生活紧密联系的导师,在学生安全教育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用我们的智慧和真情,把辅导员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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