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广州市劳动合同标准版 本文关键词:标准版,广州市,劳动合同,XX
20XX年广州市劳动合同标准版 本文简介:20XX年广州市劳动合同标准版[1]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广州市劳动局
20XX年广州市劳动合同标准版 本文内容:
20XX年广州市劳动合同标准版[1]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广州市劳动局印制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劳动纠纷处理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劳动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________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
(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一)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不低于本合
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及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职工守则》等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乙方死亡;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
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的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甲?a href=http://www.16fw.com/jhfy/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讲话垂娑ㄎ曳桨炖斫赡赏诵菅媳O盏?/p>
社会劳动保险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第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医务劳动鉴定委员确认属大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属试用期内或因乙方被作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
篇2:2020年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20XX年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本文关键词:标准版,范本,房屋租赁合同,XX
20XX年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本文简介:20XX年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1]20XX年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编号: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第一部分房屋概况第一条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
20XX年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本文内容:
20XX年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1]
20XX年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一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二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三条
出租房屋概况(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四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
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
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
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
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
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
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
%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
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
%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
%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
)后生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设施
、设备清单
本《设施清单》为(甲方)
同(乙方)
所签订的编号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
[
]
煤气罐
[
]
二、暖气管道
[
]
三、热水管道
[
]
四、燃气热水器
[
]
型号:
电热水器
[
]
型号:
五、空调
[
]
型号及数量:
六、家具
[
]
型号及数量:
七、电器
[
]
型号及数量:
八、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
十、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
“争议解决”
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
篇3:派遣协议(标准版)0804SIP-NTLSZ
派遣协议(标准版)0804SIP-NTLSZ 本文关键词:标准版,派遣,协议,NTLSZ,SIP
派遣协议(标准版)0804SIP-NTLSZ 本文简介: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协议甲方派遣单位苏州工业园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221号出口加工区便利中心西楼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941101320组织机构代码73441371-X联系电话0512-62582226传真0512-62589579乙方用工单位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联系
派遣协议(标准版)0804SIP-NTLSZ 本文内容:
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协议
甲方
派遣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221号出口加工区便利中心西楼
营业执照
注册号
3205941101320
组织机构代码
73441371-X
联系电话
0512-62582226
传
真
0512-62589579
乙方
用工单位
地
址
营业执照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合作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签署本协议,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要,与派遣员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以人力资源(劳务)派遣的形式将员工派遣至乙方从事乙方指定的工作。
一、派遣对象、人数和期限
派遣对象:限一般操作员工,不含实习生、司机、办公室文员以上职务人员。
派遣人数:根据乙方实际需求确定,以每月工资发放名册为准。
派遣期限:自
2008*年*月*日至
200*年*月*日止。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经政府部门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并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具备向企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派遣、中介服务资质的专业公司。
2、受乙方委托,甲方根据乙方发出的劳动力需求书面订单所注明的招聘要求,招聘员工。
3、派遣员工录用名单经乙方书面确认后,由甲方安排其在入职前进行体检(派遣女员工应加做妊娠检查)。
4、经甲乙双方均确认符合正式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及体检等合格)的待录用人员,由甲方与其依法签订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劳动关系,并至政府相关部门办理合法用工手续。
在甲方与派遣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同时应约定甲方将派遣员工派遣至乙方的首期派遣服务期,首期派遣服务期的起始日期应与劳动合同起始日期相同,派遣服务期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劳动合同的终止日期。
5、如乙方未经甲方招聘而自行确定的待录用人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及甲方的录用条件的,甲方有权拒绝录用该人员。甲方的基本录用条件包括:
5.1年满18周岁,苏州市区户籍人员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其他户籍人员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
5.2身体健康,能提供真实合法的身份证明、真实的学历证明、甲方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5.3与其他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能提供合法录用所需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关系转移单等的原件);
5.4待录用人员属于本协议“派遣对象”所涵盖的范围;
5.5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甲方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录用条件。
6、甲方对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符合正式录用条件的人员,在其入职前安排职业道德、工业安全、交通安全、社保政策、劳动纪律的培训和考核。派遣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对派遣员工在生产安全、物品安全等方面进行相关培训。
7、甲方根据乙方的工资政策为派遣员工定期发放工资、交纳园区公积金(社会保险)及扣缴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派遣员工入职当日为其办理雇主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如因派遣员工个人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为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造成其他后果的,将由该员工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将其从乙方撤回,并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乙方承诺予以配合。因不可归咎于甲方原因导致该员工被撤回,甲方不对乙方或者该员工承担任何责任。
8、派遣员工发生意外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保险公司等的规定处理(如有需要,乙方应协助甲方共同处理)。
9、派遣员工涉嫌犯罪的,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如因乙方管理不善或其他不可归咎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派遣员工产生以上违规违纪现象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或员工承担。
10、派遣员工不胜任工作或违反甲、乙方的规章制度或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的,甲方有权对其进行教育、警告、经济处罚、从乙方工作岗位撤回,直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有需要乙方应配合甲方。
11、日常客户服务:
11.1
派遣员工数量在200人以下的,甲方的客服专员根据需要不定期至乙方服务;
11.2
派遣员工数量在200人以上(含200人)、500人以下(不含500人),且前六个月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月平均管理服务费超过1.8万元的,甲方的客服专员定期至乙方服务;
11.3派遣员工数量超过500人(含500人),且前六个月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月平均管理服务费超过4.5万元的,甲方可根据乙方要求派遣一名客服专员进驻乙方,以协助乙方共同管理派遣员工,处理派遣员工相关事宜。在不影响服务质量的前提下,甲方有权根据甲方在乙方的派遣员工数量的变化调整驻厂客服专员。
12、甲方为乙方提供各类人力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法律政策咨询。
13、甲方为派遣员工办理在当地合法工作所需的各项证明文件。
14、甲方对于乙方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及本协议约定可以退回的派遣员工,应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5、乙方按本协议提出将甲方派遣员工录用为乙方员工(以下称转正)的,甲方依法及时为其办理辞职及社保转移等相关手续。
1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为乙方提供服务,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动及时和乙方沟通,并提出改善方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尊重派遣员工的人身权利、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卫生条件、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如派遣员工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的,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前提前向甲方书面说明)。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而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的相关规定,并对甲方派遣员工进行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
3、在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应将与甲方派遣员工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交予甲方。该规章制度应由乙方合法制订并生效,将作为甲方对派遣员工入职培训的必备内容。
4、乙方需要新增或补充派遣员工时,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下同)告知甲方所需派遣员工的数量、条件、派遣服务期限、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作息时间、工作岗位和地点、岗位职责、社保情况等,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进行招聘。
乙方同时应告知甲方该批录用人员的报到时间,若因乙方原因使派遣员工不能按期入职或不能入职的,导致员工因此发生经济损失而提出赔偿要求或产生其他后果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5、派遣员工的体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派遣员工在入职满一个月后凭发票至乙方报销。
6、乙方自行招聘员工,并希望由甲方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录用的,应在该员工入职前书面告知甲方,并将员工入职必备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材料、社保转移材料等)提交甲方。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导致甲方不能及时办理有关录用手续的,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意外伤害的风险、孕产、疾病等各种情况而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依法承担。最终甲方是否录用乙方自行聘用员工,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则由甲方决定。
7、乙方负责对派遣员工的日常工作管理,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派遣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现,依法安排或调整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范围,但事先需书面告知甲方。
派遣员工违反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乙方在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有权按照相关制度给予其批评、警告、经济处罚直至将违纪员工退回甲方。
8、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派遣员工每周工作时间原则上为40小时,乙方可以依法安排和调整工作时间和班次;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派遣员工进行加班加点的,应依法支付其加班报酬或安排调休。安排派遣员工中夜班的,乙方应按相关规定支付津贴;
如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按照特殊工时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乙方须事先获得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制。
9、甲方派遣员工与乙方直接录用的条件相同的员工应同工同酬,由乙方按照规定实施正常的调薪机制。派遣员工的工资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应符合当地最低工作标准的规定,并随政策调整而及时调整。
10、乙方负责派遣员工的出勤管理及考勤统计、薪资计算。每月按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甲方。乙方有权监督、核查甲方对派遣员工的薪资发放情况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门实行特殊工时制的11、乙方为派遣员工免费提供工作餐和加班餐,以及工作服等劳动保护用品。
12、派遣员工依法享受婚假、丧假及其他各类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具体事宜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执行。
13、派遣女职工在乙方工作期内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由乙方依法提供女职工保护待遇,并向甲方按月支付该员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
14、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乙方应按国家及社保关系所在地相关规定向甲方按月支付该员工在医疗期内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其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5、如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职业病,乙方应自工伤发生之时或职业病发现之日起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工作,如有需要,乙方应予以配合协助。
派遣员工因工伤(含职业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先由园区公积金(工伤保险)和甲方购买的雇主责任险理赔,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承保范围之外的其它法定费用及为工伤员工安排工作等其他法定雇主义务,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地方政府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承担。
以上所指“派遣员工因工伤(含职业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和法定的员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社保、护理费用以及终止合同时支付给员工的一次性补偿金等。“停工留薪期”自员工发生工伤之日起至终止劳动关系止。
16、乙方按本协议提出将甲方派遣员工转正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6.1乙方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并就转正方案达成一致;
16.2乙方向派遣员工宣布并做出说明,征得派遣员工本人同意;
16.3派遣员工至甲方依法办理解除合同(辞职)手续及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乙方如需对由甲方招聘并派遣至乙方的员工予以转正,需在该派遣员工入职满六个月后方可进行。如果乙方提前对其转正的,需要向甲方支付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补偿金=(6-此派遣员工已服务时间)×管理服务费(服务时间按月份数计)
17、派遣过程中,派遣员工如与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或双方发生劳动争议仲裁或法院诉讼,甲方将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如乙方与争议案件的发生直接相关,乙方需与甲方共同参与仲裁和诉讼。仲裁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与案件处理的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合理分担。
五、派遣员工的退回
1、甲方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将派遣员工退还给甲方,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费用:
1.1派遣员工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乙双方确认的录用条件的;
1.2按乙方经合法程序制订公布的管理规章的规定,可依法认定派遣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1.3有充分证据证明派遣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币3000元以上);
1.4派遣员工被发现以欺诈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1.5派遣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乙方损失人民币3000元以上,或经甲方或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1.6派遣员工被依法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根据以上情形将派遣员工退回甲方的,应提前两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一致,经甲方核实确认派遣员工达到了上述可被退回的条件的;或满足法定的不予经济补偿即可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甲方应当同意乙方退回派遣员工的要求。
2、甲方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将派遣员工退回甲方,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与派遣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执行。:
2.1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2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乙方根据以上情形将派遣员工退回甲方的,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一致,经甲方核实确认派遣员工达到了上述可被退回的条件的,在乙方承担了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后,甲方应当同意乙方退回派遣员工的要求。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将派遣员工退还给甲方:
3.1甲方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尚未届满,而甲方派遣员工在乙方的派遣服务期已经届满的;
3.2乙方因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确需单方面减少派遣员工的;
乙方根据以上情形将派遣员工退回甲方的,退回人数在十人以下(不含十人)的,乙方应至少提前七天书面通知甲方;如退回人数在十人至二十人(不含二十人)的,乙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甲方;如退回人数在二十人以上的(含二十人),乙方应至少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退回派遣员工,应按上款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一致。甲方在上述期间内接收并安置派遣员工,办理相关手续,如有需要乙方应予配合。
被退回的派遣员工安置费用的承担按照以下两种方案中的方案
处理:
方案A
乙方应就派遣员工的退回向甲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甲方在收到补偿金后,负责被退回员工的安置。补偿金额计算标准如下:
补偿金=(园区当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园区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5×退回员工人数
注:2007年度园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园区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530.4元(A类)或434.4元(B类)(具体按被退回员工参加的公积金类型确定),各项标准随省、市、园区的有关政策调整。
方案B
甲方在其能力范围内负责对被退回派遣员工安排及其他相关事宜处理,被退回的派遣员工在未被安置期间的工资社保费用及无法安置人员的法定经济补偿由乙方承担。
4、甲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将派遣员工退还给甲方,由甲方与其终止劳动合同的,依法应支付给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退回员工的同时将补偿金支付给甲方。
5、乙方不得将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员工、在乙方服务期间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处于停工留薪期的员工退回甲方。
六、派遣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1、乙方出现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
1.1经有关政府部门确认,乙方劳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派遣员工身体健康的;
1.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服务费及其他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1.3
法律法规规定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上述条款解除协议的,乙方除承担依法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赔偿金外还应承担甲方依法妥善安置派遣员工所需要的费用。
甲方依法妥善安置派遣员工所需要的费用不仅指甲方积极为上述派遣员工进行安置所发生的费用,还包括甲方在无法安置上述派遣员工的情形下,解除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而需向派遣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
2.1因甲方原因未按时、足额发放派遣员工薪资,经乙方催告无效的;
2.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为派遣员工交纳社会保险,经乙方催告无效的;
因上述条款解除协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将派遣员工转由乙方直接录用。乙方也可将派遣员工退回甲方,由甲方自行处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1本协议到期,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愿意续签协议的;
3.2甲乙双方如遇企业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终止协议的。
如甲方提出终止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将派遣员工转由乙方直接录用。乙方也可将派遣员工退回甲方,由甲方自行处理;
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将派遣员工转由乙方直接录用。乙方也可将派遣员工退回甲方,但乙方应承担甲方依法妥善安置派遣员工所需要的费用。具体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执行。
甲方依法妥善安置派遣员工所需要的费用不仅指甲方积极为上述派遣员工进行安置所发生的费用,还包括甲方在无法安置上述派遣员工的情形下,解除与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而需向派遣员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执行。
七、服务费用的计算和支付
1、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
1.1派遣员工工资报酬;
1.2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如园区公积金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缴纳园区公积金
类,缴交基数为:
1.3管理服务费
元/月/人;
员工入职或离职当月出勤天数不满应出勤天数一半的,服务费按半价收费;员工入职或离职当月出勤天数超过应出勤天数一半的,服务费按全价收费;其他正常月份服务费按照全价收费。
1.4雇主责任险
元/月/人(按派遣员工的在职自然月份计算)。
1.5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
2、费用支付方式及其他:
2.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派遣员工的工资结构详见附件;
2.2乙方的计薪周期为每月
日至
月
日;
2.3乙方在每个薪资考勤结束日所在月的
月
日前将该薪资考勤月的派遣员工考勤统计数据或工资明细(需含身份证号码)以书面形式交甲方;
2.4乙方在每个薪资考勤结束日所在月的
月
日以前将所有应付费用划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到帐),并随附工资清单。甲方于乙方的付款到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法的收款凭证。
2.5在乙方按时支付相关费用的前提下,甲方应在每个薪资考勤结束日所在月的
月
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向派遣员工发放工资,并及时缴纳公积金。
2.6甲方不存在垫付工资等费用的义务。如乙方因特殊情况确需甲方临时垫付的,乙方必须提前填写书面垫付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
2.7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及时足额支付应付款项,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费用总额加付0.3%的滞纳费。如因乙方逾期支付工资、福利等款项给甲方,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给员工的,产生的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
1、乙方如需甲方派遣除本协议约定之外的其他类型的员工,需经甲方同意,并另行签订协议。
2、甲乙双方均有保守因履行本协议而得悉的对方的全部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事项。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止。本协议的终止和解除均不影响甲乙双方保密义务的承担。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本合同也必须做出相应调整,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修订。
4、本协议期满未及时续签,且乙方在本合作协议期满后仍在继续使用甲方派遣员工的,甲乙双方均未对此提出异议的,视为本协议自动延续两年,并以此类推。
5、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以附件另作约定。
甲
方:苏州工业园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联
系
人:
日
期:
帐
号:412-18434108091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园区支行
乙
方:
代表签字:
联
系
人:
日
期: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