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信访体制先天缺乏最起码的形式公正 本文关键词:信访,先天,公正,时报,体制
学习时报信访体制先天缺乏最起码的形式公正 本文简介:信访体制先天缺乏最起码的形式公正经过多年发展演变,信访已成为纠纷解决机制的一部分。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或者推动纠纷解决的制度,信访仍有其不足,需要改革。改革方向的关键词主要有四:事清、公正、规则、事了。信访的功能,本来是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是加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但经过多年的发展演变,信
学习时报信访体制先天缺乏最起码的形式公正 本文内容:
信访体制先天缺乏最起码的形式公正
经过多年发展演变,信访已成为纠纷解决机制的一部分。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或者推动纠纷解决的制度,信访仍有其不足,需要改革。改革方向的关键词主要有四:事清、公正、规则、事了。
信访的功能,本来是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是加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但经过多年的发展演变,信访同时也成为了解决纠纷机制的一部分,换言之,信访已具有了纠纷解决的功能。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或者推动纠纷解决的制度,信访仍有其不足,需要改革。改革方向的关键词主要有四:事清、公正、规则、事了。
事要清
解决好信访诉求,前提是要把信访事项的来龙去脉和处理经过搞清楚。没有事实基础,只讲解决诉求,会偏离法制轨道,诉求的处理也不会正确合理。在信访实践中,信访人提供的事实情况因为种种原因,不一定实事求是;而职责部门的回复、答复等也未必就真实和全面。参与过信访工作实践的人,大多有这样的经历:一开始接触信访件和信访人时,听其陈述和阅其信访件,感觉信访人是受了委屈、损害,应当为其伸张正义。但接下来再看责任部门的答复,或者听取责任部门的解释,又感觉信访人所述事实不全面,甚至不真实,其诉求也不合理,常有无理取闹之嫌。
笔者对2012年6月、7月、8月三个月共计26天的全国信访件进行了抽样调查,查阅了4201封信访件,发现在这4201封信访件中,有关责任部门对信访有处理结果并上报的只有588件,占14%,没有上报处理结果的有3613件,占86%。在有信访处理结果并上报的588封信访件中,责任部门处理结果认为信访反映是事实、诉求合理或有合理性的有132件,占处理结果总数的22.4%,处理结果认为信访反映不实、诉求不合理的有419件,占71.2%,另有37封属于转送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等只有程序结果的,占6.29%。由此可见,即便是在为数不多的有处理结果并上报的信访件中,认定信访反映不实、诉求不合理的也超过了七成,属大多数。面对这种“各执一词”的局面,目前的信访并不能保证可以查清事实,这正是问题所在。所以笔者认为,首先是要建立一套查清客观事实的工作机制,为信访事要解决奠定坚实的基础。不能只要结果,不要事实。
断要公
我们知道,信访部门本身并不解决纠纷,而是推动责任部门解决纠纷。从这个意义上讲,信访部门既不是责任部门,也不是当事人之一,属于督促、检查、监督的部门。这个体制使信访部门与纠纷本案之间没有利害关系,有起码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但是,信访部门推动谁去解决纠纷呢?简单的回答就是责任部门。那么这个责任部门又是谁呢?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大多是最基层的党政部门,如街道办事处、乡镇党政部门、县区党委政府及其部门等。由这些所谓的“一线”的责任部门负责处理信访事项、解决纠纷。如果对此信访处理不服,再由上一级的党政政府部门审核处理,实行“三级终结制”。
这个体制有其先天的缺陷,那就是缺乏最起码的形式公正。公正至少有两个核心内容:一是与己无涉,二是公开透明。人类政治文明和法治文明的谚语说:任何人不能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讲的就是公正的第一个核心内容。而在信访实践中,所谓信访责任部门实际上大多是信访事项当初的主事部门,或者是参与过相关决策的部门。也就是说,责任部门多为信访案件的当事人之一。很多信访案件,当初就是这个所谓的责任部门作出的决定,信访人因为对该决定不服,才采取信访形式。结果,绕了一个大圈又回到了既是责任部门又是当事人的部门手中。“法官”和“当事人”集于一身,缺乏起码的形式公正。从一些进京“告御状”的事例看,信访人根本就不相信原处理部门再来处理信访事项,也说明了这一点。
公开透明的处理过程,这是平等程序所生之威。就信访工作而言,如果仅有权力之威而没有公理之威和程序之威,只有“压服”的表面,而不能产生“愿服”的结果,最终还是压而不服。古语说:公生明,廉生威。没有公正公开,没有廉洁无私,就不能让人心服口服,不能做到事要解决。所以,强化和健全信访工作的公开处理机制,让公众有序参与信访诉求的处理,是完善信访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那种把信访工作神秘化、个案化,对信访事项的处理搞“背对背”的做法,既有悖于法律和政策要求,也不符合事要解决的原则。
行要规
处理信访诉求的过程和结果,都应当遵守规则,没有持之以恒的规则,就事论事,就只能是“摁下葫芦起来瓢”,没完没了。所谓规则,无非有三:一是法律,二是政策,三是公理。有法律规定的,应按法律规定办理;有政策规定的,应按政策规定办理;法律和政策不足的,应按公平合理的规则处理。当然,规则不仅仅是针对信访人的,也同样是针对职责部门。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依规则处理诉求,才能够真正解决问题,才能够做到长治久安。
当前处理信访事项中有一种做法,只强调结果,不讲究规则。似乎所有纠纷和问题都可以通过没有原则和底线的“协商”来化解。笔者认为,此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属于既不讲法治,也不讲政治。法治,就是要讲规则,讲制度。人在制度之下而不是在制度之上,权力在制度之中而不是在制度之外。破坏制度,破坏规则,就是破坏法治。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依法化解纠纷,只讲化解,不讲依法,不是讲政治的表现。
诉要决
信访人提出的诉求,可能合法合理,也可能不合法不合理,甚至是无理要求、“漫天要价”。对于信访诉求,职责部门依法依责都应当予以解决。总的来讲,对信访人提出的合法合理的诉求,应当满足;对信访人提出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诉求,应当驳回。从信访实践看,所谓诉要决,主要有五个方面要求。
其一,缺要补。有些信访事项,当初的处理就是有缺陷、有疏漏的。对于这些存有缺陷、疏漏的事项,应当进行合理弥补,做到事要解决。
其二,违要纠。对于违反法律和政策的做法、处理,应当予以纠正,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其三,惰要督。一些信访事项之所以长期得不到解决,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职责部门不作为。他们对信访人的诉求,置之不理、我行我素,或者是假作为、弱作为,敷衍了事。这类信访事项的处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当地政府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真正解决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就当前信访工作实践看,重要的是要建立有效的监督督促工作机制和权力手段,而不能只是满足于程序上“收收发发”。
其四,难要救。信访当中的一些诉求,不一定都是法律政策等方面的问题,有些就是信访人当前生活生产的实际困难。对于这类信访事项,应当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解决其生活生产困难,逐步和长久地提高其生活标准。救助生活困难群众,始终是我们不应忽略的原则。
其五,无要止。对于那些不合法不合理而且已经依法处理终结的信访诉求,不能无原则地迁就,而应当在程序和实体上予以终止。所谓程序上终止,就是不再受理和处理这类信访诉求。所谓实体上终止,就是不能再推翻依法已终结的信访结论。这也是了结信访事项的一项要求,应当属于事要解决的应有之义。
篇2:机修车间信访制度
机修车间信访制度 本文关键词:机修,信访,车间,制度
机修车间信访制度 本文简介:机修车间信访制度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机修车间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规定:一、信访工作的原则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二
机修车间信访制度 本文内容:
机修车间信访制度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机修车间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
信访工作的原则
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二、
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本单位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分管副职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机修车间工会负责协调、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主管领导批阅。
3、机修车间工会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车间工会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机修车间工会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分管副职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车间工会统一答复。本单位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厂工会备案。重大问题工会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三、
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接到来电、来信、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2、送阅批转。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问题,工会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3、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由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四、
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2、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
3、严守国家机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
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⑴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⑵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⑶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工会领导阅示。
⑷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车间工会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6、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周内处理完毕,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各部门办理的问题,车间工会收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五、
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工会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
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工会办公室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检查考核。
篇3:沙溪镇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方案
沙溪镇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方案 本文关键词:综治,信访,工作方案,建设,沙溪镇
沙溪镇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方案 本文简介:沙溪镇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意见,在我镇建立“大综管”、“大调解”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切实提高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的基层综治信访维
沙溪镇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方案 本文内容:
沙溪镇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意见,在我镇建立“大综管”、“大调解”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全面加强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切实提高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的基层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能力,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精神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以建设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突破口,落实加强领导、完善机构、整合资源、健全机制、规范流程等方面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我镇“大综管”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打、管、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覆盖全面的综治格局,有效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快速稳步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平台,以综治办牵头,以司法所为基础,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手段,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在社会管理工作中的“大综管”作用。通过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基层基础构筑牢固,实现重点难点问题有效突破的工作成效,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建设标准
加强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核心是重新优化配置镇综治信访维稳资源,落实“五个重在”(重在加强领导,重在整合资源,重在健全机制,重在增强素质,重在解决问题),具体要做到“八个统一”:
1.统一配强领导选好干部。由党委书记任综治委主任;党委副书记任综治办主任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主任;信访办、司法所、公安分局、劳动与保障分局领导兼任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其中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为中心专职副主任,在此基础上抽调一名干部任专职副主任,充实中心力量,协助综治办主任抓好中心日常工作。选好素质高、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为中心工作人员,保证中心作用发挥。
2.统一调整改善硬件设施。在政府第二办公区的基础上扩大规模,作为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公场地,第一时间受理群众诉求,第一时间处置矛盾纠纷,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要求场地宽裕,有3个功能区,即一个接访受理大厅,一个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区,一个联席会议工作区(按市规定,接访受理大厅不少于100平方米,其他区间面积大小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统一实行集中办公运作。要求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集体办公,结合我镇实际,将公安分局信访室、劳动分局信访室等受理矛盾纠纷较多的部门纳入集中办公范畴,实现一套人马统一运作,形成合力。安排中心副主任统一轮值,做好交接班登记,并按照实际相对固定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总台工作人员。由于各部门另各有自身职责,在统一办公运作的基础上,仍应分清职责,做好所属工作。
4.统一规章制度公示上墙。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标识要醒目,中心组织架构图、中心职责、扇形工作流程图、来访人员须知、服务承诺、监督联络电话、调解反馈公示牌、工作人员职责、业务规章制度等都要公布于众。
5.统一规范中心工作流程。认真按照“扇形工作流程图”,规范调处工作流程,做好登记、分流、调处、督办、催办、反馈等工作,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手段,“三调衔接”、“三管齐下”,力求把矛盾纠纷当场解决;对当场解决不了的,由综治办主任审签分流调处,调处结果及时反馈,务必做到“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考核落实”。
6.统一规范工作台帐簿册。按照省综治办统一制定的5个基本台帐簿册,由中心总台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每宗案件、每件纠纷和每个工作程序如实录入,记录要客观全面,及时准确,并要分类归档,做到日清月结,有档可查。
7.统一加强人员培训管理。切实加强培训教育,分期分批分层次进行系统培训,通过学法律、学政策、学群众工作方法,既有效解决“应知应会应懂”问题,又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综合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善做群众工作、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综治、信访、司法行政、公安、劳动等部门要分别抓好系统内的培训。
8.统一抓好量化绩效考核。构建中心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中心工作干部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工作实绩档案考核制度,按照“六联”机制分解工作任务,把“六提高六减少”量化考核指标落实到中心各成员单位,定期考核,及时奖惩。
四、工作措施
加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合资源、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创新、大胆探索,采取以下措施开展中心建设工作。
(一)提高认识,积极动员。
通过召开学习会、动员会、观摩会,深刻领会上级精神,提高全镇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完善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现实意义,有效增强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的自觉性和执行力,为深入推进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和其他综治措施的落实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1)成立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领导组:
组
长:
胡永康(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副组长:肖达辉(党委副书记)
阮敬洪(党委委员、副镇长)
胡乃权(党委委员、副镇长)
梁冬晓(党委委员)
林伟清(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阮启德(公安分局)、李永年(纪检监察室)、刘建桓(人大办)、廖丽君(党政办)、李金湖(综治办)、方金权(信访办)、刘跃华(司法所)、曾乃宗(农办)、郑惠棠(经贸办)、张鹏飞(规划建设办)、
侯章伟(社会事务办)、胡桂轩(妇联、计生办)、伍月桥(工会)、刘彼嘉(教办)、李海蓝(财政所)、杨宁(宣传文化中心)、熊新祥(执法分局)、王北光(劳动分局)、陈伟忠(安监分局)、彭镇辉(环保分局)、各村(居)委会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肖达辉(兼),副主任:梁冬晓、李金湖、廖丽君、方金权、阮启德、刘跃华。
办公室下设6个组:
1、督查指导组。具体负责开展建设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督查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组长:肖达辉,副组长:林伟清,组员:纪检监察、人大办工作人员。
2、硬件建设组。负责加强综治信访维稳机构建设,全面推进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公场所及其他硬件设施建设。组长:李金湖,副组长:李海蓝,组员:规划建设办、综治中心、财政所工作人员。
3、系统创建组。负责以“扇形”工作流程和业务要求为基础,创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信息自动化办公。组长:刘跃华,副组长:胡伟政,组员:综治中心、党政办工作人员,聘请专业软件公司制作。
4、基层督导组。负责村(居)建设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的督查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平安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安全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夯实平安建设基础。组长:阮启德,副组长:方金权,组员:综治中心、公安分局工作人员。
5、秘书资料组。具体负责组织起草决定,撰写方案、信息、综合性及专题性材料、总结、领导讲话等文字材料,制定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指南及工作流程,整理归档专项活动文件资料,编印活动情况及成果,制作工作手册、宣传画册、DVD,协助开展宣传策划报道工作。组长:廖丽君,副组长:伍月桥,组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
6、宣传普法组。负责中心建设和法律法规等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组长:梁冬晓,副组长:卢瑞婷,组员:宣传办、宣传文化中心人员、综治中心工作人员。
2)完善工作机构。以方便群众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和办理业务为出发点,结合我镇实际,完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公场所建设,科学合理安排综治办、信访办、维稳办、司法所等办公场所,重点突出“一台两中心三室一系统”建设,即群众诉求受理总台(司法、综治、信访、维稳、劳动受理窗口)、指挥中心、信息中心、信访接待室、调解室、联席会议室和综治信访维稳信息处理系统建设,实现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集中办公、一体化运作,进一步发挥三办在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协调其他部门履行综治信访维稳职责,构建完整的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格局。
(三)整合资源,健全制度,完善流程。
进一步完善综治委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分流督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处突、情况报告、工作例会、检查考核、综合培训等工作制度,强化“五联”(矛盾纠纷联合调解、社会治安联合防控、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工作机制;建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规范、统一的工作台帐;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扇形”工作流程图为基础,规范完善各项具体工作流程,建立起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便利的运作机制。
(四)齐抓共管,联合实施。
为突显我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成效,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最终促进我镇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履行职责,齐抓共管,突破综治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1、提高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能力,解决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外嫁女权益等重点信访问题。2、解决街面犯罪、“黄赌毒”等重点治安问题,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原则,严厉打击街面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活动,提升群众安全感。3、开展禁毒工作,严厉打击涉毒活动,加强禁毒宣传,减少毒品危害。4、严厉打击涉黄涉赌活动,整治娱乐服务场所,净化社会治安环境。5、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市场秩序、城市管理等专项治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根据我镇实际,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调研规划阶段(2009年6月中旬至8月)。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精神,组织全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现状调研,学习全省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先行点经验,召开成员单位筹建会议,研究出台我镇建设意见和方案。
(二)摸索研讨阶段(2009年8月至9月)。选好抽调人员,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并召开各级动员会议,着手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各项软、硬件规范建设,完善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将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成规范管理、运作高效的综治工作格局。
(三)全面铺开阶段(2009年9月中旬至12月)。全面铺开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软硬件基本建设,使中心进入实质性运作。
(四)完善提高阶段(2010年1月至6月)。在实际运作中加强实践探索,加强部门磨合,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中心凝聚力,并不断延伸工作网络,提升群众对中心的信任感和依赖感,打响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这个品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各单位、部门、村(居)委会领导要切实提高对该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中心(站)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要紧紧围绕中心建设要求,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责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解和细化各项任务,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分解和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到位。根据我镇中心建设的目标和任务,镇村两级财政要加大对中心(站)建设的经费投入,强化保障,将全镇1个“中心”、16个村(社区)站软硬件建设资金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站)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因地制宜,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舍得早花钱、花足钱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条件的村(居),要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共享资源,既各司其职又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及时报送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先进工作经验和典型事迹材料,为建设工作领导组组织推进各项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四)加强培训,强化队伍。各成员单位要发挥主力军、排头兵的作用。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作为构建和谐平安沙溪、“强综治、促平安、保稳定”工作的关键来抓。要加强基层干部和维稳专门力量尤其是群防群治队伍人员的培训和锻炼,正确把握新时期维稳的使命和任务,深刻把握实质要求,勇于作为、善于作为、积极作为。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正确把握舆论方向,加强舆情信息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发动宣传攻势,广泛宣传,宣传工作亮点,牵起宣传热潮,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人人有责、个个参与的局面,为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使群众认识接受这一平台,主动到中心反映诉求。结合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流动人口、青少年为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知法、守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