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江镇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制度 本文关键词:评价,制度,教师,学校,发展
出江镇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制度 本文简介:出江镇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大邑县中小学教师培训五年规划》和确保校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校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的提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的的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探索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和调控功能,按照《成都市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和《大邑县中小学教师
出江镇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制度 本文内容:
出江镇学校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大邑县中小学教师培训五年规划》和确保校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校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的提升,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的的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探索发挥评价的导向、激励和调控功能,按照《成都市农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和《大邑县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计划》,我校将着力构建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相适应的教师专业化评估机制,建立和推行科学的教师发展性评价制度:
一、评价目的
通过完善的制度,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对教师在师德、教育、教学及科研等工作中所反映出来的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准确的评定,我们的目的是:
1、为了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教师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全面发展与提高。
2、为了学校领导能够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从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发展与提高。
二、评价原则
为使我校的评价制度做到科学、合理、民主、公正,使广大教师心悦诚服,扬长避短、知不足然后进,真正起到了导向、激励、调控的作用,促进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使学校的教育教学迈上新的台阶,我们将遵循以下几大原则:
1、发展性原则
2、重发展轻奖惩原则
3、全员评价与全面评价原则
4、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
5、科学性原则
三、评价周期(一学年)
1、评价周期为一学年时间。
2、为了便于管理,评价周期在每年9月份开始
3、当第一个周期完成后,第二个周期将立即继续启动。
四、评价内容
1、师德师风,权重分10分。
2、德育工作,权重分20分。
3、教学常规与教学业绩,权重分50分。
4、教育科研,权重分20分。
五、评价步骤
对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评价分三步:
1、月考评。教师师德师风、德育工作月考评由学校行政和德育处负责,值周教师参与。教师教学常规及业绩、教育科研月考评由教导处负责,各教研组长参与。
2、学期考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学期考评由教师发展性评价各工作小组负责。
3、学年考评。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学年考评由学校教师发展性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教导处、德育处及学校教师德育工作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提供该项考评的资料、数据等,供领导小组参考评价。
六、教师发展性评价的工作小组机构
依据教师发展性评价内容,在一个领导小组下我校设立四个评价工作小组。
(一)、师德师风评价小组
组
长:刘万谋
副组长:任林叶(负责具体师德师风评价的具体工作)
成
员:校园值周领导和成员(负责数据、资料等的收集与记载,参与教师师德师风领导测评工作。)
(二)、德育工作评价小组
组
长:牟兵
副组长:宋志明、王霞(负责德育工作评价的具体工作)
成
员:年级分管、各班班主任
(三)、教学常规与教学业绩评价小组
组
长:冯梅
副组长:钱浩、冯毅(负责教学业绩评价的具体工作)
成
员:各年级组领导和教研组长
(四)、教育科研评价小组
组
长:冯梅
副组长:曹宁(负责教育科研评价的具体工作)
成
员:杨家军、各教研组长
七、评价项目及标准
师德师风(10分)
(一)政治表现(2分)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记满分。
2、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言论,一次扣0.1分;有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一次扣0.5分;违法犯罪者该项记0分。
(二)教育思想(3分)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参与新课程改革的实施,积极参与教育教学业务学习,切实提高自身教育教学业务水平,面向全体学生,所任班级学生巩固率达规定要求,记满分。
2、拒不接受新课程理念,不参与新课程改革实施的视情节扣0.1---0.5分;不按照学校规定参与业务学习或学习懈怠者一次扣0.1分。
3、追赶学生,常年巩固率低于规定标准(99%)1个百分点扣0.1分,以次类推。
(三)以教师职业道德为核心的师德师风(5分)
1、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岗位,履行岗位职责;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严格要求自己;有良好师德,能为人师表,做好学生表率。记满分。
2、不服从组织安排,私自调课、请霸王假等一次扣0.1分;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一次扣0.2分;工作中出现严重事故、有违规收费行为或有偿补课等违纪行为,该项为0分。
3、参与赌博、传播封建迷信、未经批准从事第二职业、做出有损学校和教师形象的行为、履行职责不按单位规定要求等,一次扣0.2分。
以上各项扣分均要以受到上级和学校处理为准。
(四)加分项目
1、加分原则:该学年在师德师风项目中有受到学校和上级表彰,如被评为“师德标兵”、“教坛新秀”、“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并且有获奖证书或荣誉称号的才能享受加分。
2、加分等级:学校级一次加0.2分;镇级一次加0.5分,大邑县级加1分,成都市或以上级一次加2分。同一学年、同一奖项受不同级别表彰按最高级别享受加分。各项累积加分不超过5分。
德育工作(20分)
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此项评价分为三个部分。各部分总分均涵概基本分和附加分:基本分20分,附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第一部分:行政领导德育工作评价评分细则
(一)、学校德育工作。主管、分管德育的行政领导在学校管理中完成了德育工作并取得明显效果,其他领导积极参与、配合,共同搞好德育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效果。(8分)
(二)、班级管理。每位行政领导须联系一个年级组的学生管理工作,将该年级组管理评价纳入对行政领导的德育工作评价。(3分)
(三)、学科德育。在学科教学中实施了德育并效果明显。(3分)
(四)、德育阵地及德育活动。积极从事德育阵地建设,认真开展德育活动并效果显著。(2分)
(五)、德育科研(特色工作)。学校主管、分管德育的领导全面负责学校德育科研(特色工作)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其他领导参与并协助完成德育科研(特色工作)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4分)
第二部分:班主任与辅导员教师德育工作评价评分细则
(一)、班级管理。依据《出江镇学校班级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评价。(10分)
(二)、学科德育。在所任教的学科中实施了德育并效果明显。(5分)
(三)、德育阵地及德育活动。积极配合德育处搞好了德育阵地建设,认真开展了德育活动并效果显著。(2分)
(四)、德育科研(特色工作)。参与德育科研课题(特色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3分)
第三部分:科任教师德育工作评价评分细则
(一)、班级管理。依据《出江镇学校班级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评价。(5分)
(二)、学科德育。在所任教的学科中实施了德育并效果明显。((5分)
(三)、德育阵地及德育活动。积极配合德育处搞好了德育阵地建设,认真开展了德育活动并效果显著。(8分)
(四)、德育科研(特色工作)。参与德育科研课题(特色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2分)
加分原则:
1、该学年教师班队工作成绩突出,所在班队被评为:
大邑县先进集体:2分
校级先进集体:1.5分
该项加分班主任按60%,辅导员按40%分配加分;科任教师按承担的课时量的百分比加分(例:某教师承担了大邑县级先进集体2课时工作量,而该班总课时为30课时,那么,该教师应加分为:2分×15分之1工作量);主管、分管德育的行政人员按相应标准加分。
2、教师个人德育受奖或德育论文发表按照《出江镇学校教师发展性评价制度》师德和科研部分加分标准执行。
教学常规和教学业绩(50分)
根据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按本方案各类人员要求评价;行政管理人员按县教育局规定管理“山区同类学校目标”要求评价。
(一)、教学常规(20分)
教师教学常规工作包括三个方面:
1、出勤(5分)2、承担工作量(5分)3、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差生(10分)
(二)、教学业绩(30分)
教师学年教学业绩的评价以每年大邑县统一制卷、考试、阅卷的成绩为标准,按照《出江镇学校教学质量奖惩办法》评价。
(三)、附加分。(附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1、教学质量加分参照《出江镇学校教学质量奖惩办法》执行。
2、教师辅导学生参加各种教育行政部门或科研机构举办的各项学科竞赛活动获奖加分:
成都市级:一等2分二等1.5分三等1分
大邑县级: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8分
区点级:一等0.8分二等0.5分三等0.3分
校级:一等:0.3分二等0.2分三等0.1分
教师教育科研工作总分(20分)
(一)、教研教改。(10分)
1、积极参加校内外教研活动,主动参与教研工作,主动承担公开课和教改科研任务,有科研课题。(5分)
2、学科教学学期有计划,期末有总结。每堂课课前有准备、课后有反思。(2分)
3、积极参加以新课程标准和信息技术为核心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和学习,每学期听课节数达到学校规定及要求。(3分)
(二)、教研成果。(10分)
1、承担各级各类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和教育科研专题工作任务,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用明显、效果好。(5分)
2、参加学习有记录、参加培训有学习心得、每学月阅读一定数量的教育教学论文并有一篇相关学习体会(每学期一本教育专著和5000字的读书笔记)。(2分)
3、成都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大邑县、区点中心教研组成员或学校骨干教师。交流或发表了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或科研论文,在校、区、县级上过优质课、研究课、观摩课。(3分)
(三)、附加分。附加分不超过5分。
(教育科研中包括了德育科研。如两项附加分重复,则只享受一次加分,并以本方案为最终加分原则。)
学年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机构举办的教学科研活动(优质课、基本功竞赛、教师技能比赛等),撰写教研经验论文等获奖。
成都市级:一等2分二等1.5分三等1分
大邑县级: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8分
区点级:一等0.8分二等0.6分三等0.4分
校级:一等0.5分二等0.3分三等0.1分
学校主管、分管人员在教师参赛中给予了一定支持和配合的按获奖学科加分标准的三分之一累计加分。
八、关于奖惩
1、教师专业化发展评价考核满分为100分制,90-100为A等、80-89为B等、70-79为C等、70分以下D为等。
2、若在第一个周期内得A等,除按《出江镇学校教师年终考核办法》享受奖励外,在当年的年度考核中根据上级下达优秀指标,优先考虑评优晋级;
3、若在第一个周期内得C等,将对其进行劝勉;若下一个周期仍C得等,将取消既得骨干教师等光荣称号。
4、若在第一个周期内得D等,将责令其立即改正;若连续两个周期得D等,将对其进行待岗处理再进修,情节严重者则予以解聘并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大邑县出江镇学校
2008.3.31
篇2:楚江镇创建省级生态镇技术报告
楚江镇创建省级生态镇技术报告 本文关键词:省级,生态,创建,报告,技术
楚江镇创建省级生态镇技术报告 本文简介:楚江镇创建省级生态镇技术报告绪言一、本技术报告撰写的主要依据是:2006年12月《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标准(试行)》,2008年11月《湖南省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标准》,2007年10月《常德市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石门县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规划》,2010年《石门县楚江镇环境规划》等。二、本技术报告评价的主
楚江镇创建省级生态镇技术报告 本文内容:
楚江镇创建省级生态镇技术报告
绪
言
一、本技术报告撰写的主要依据是:2006年12月《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标准(试行)》,2008年11月《湖南省省级生态乡镇创建标准》,2007年10月《常德市生态乡镇考核标准》,《石门县国家级生态县建设规划》,2010年《石门县楚江镇环境规划》等。
二、本技术报告评价的主要对象是《湖南省省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所列项目。省级生态乡镇必验必检项目共22项。
三、本技术报告源于本镇自然生态环境的现实情况,并有若干相关部门出示的证明佐证。
四、本技术报告所选取的数字大多是2011年度产生的,也有少量是2010年度的。由于编制本"报告"时,2011年度相关统计年报未正式出笼,故有些数据只是预测,但这种预测都有充分的事实依据。
五、考虑到文字材料体系的完整和便于验收时对照审核,虽在《省级生态乡镇申报表》(总表)中已列"省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表",本"技术报告"仍将该表列入,可不视为重复。
六、本技术报告反映的数据或有事实失真和计算失准,请专家指正。
总
体
评
价
一、我镇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镇创建,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自开展生态镇创建活动以来,全镇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经济建设向前推进,社会事业得到发展。
二、对照省必检的22个项目,自核自检有19项达到或基本达到标准,3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刨用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水土流失治理度),没有评价内容,亦可视为合格。
三、我镇生态镇创建工作仍存在诸多不足,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强化。
考
核
指
标
总
览
考
核
指
标
考核内容
序号
指
标
名
称
指
标
值
完成情况
湘西
其它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1
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年)
≥2200
≥2700
7060
2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
≥5000
≥6000
15295
3
公共设施完善程度
完善
完善
4
城镇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
≥90
100
5
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80
100
6
城镇卫生厕所建设与管理
达到省级卫生镇有关标准
达标
城镇建成区环境
7
地表水环境质量
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达标
8
空气环境质量
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达标
9
声环境质量
达到环境规划要求
达标
10
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
100
100
11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60
90
12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60
70
13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人)
≥8
9
14
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
≥90
98
15
清洁能源普及率(%)
≥50
90
乡
镇
辖
区
生
态
环
境
16
森林覆盖率(%)
山区地区
≥70
—
丘陵地区
≥40
48.68
平原地区
≥10
—
17
水土流失治理度(%)
≥60
—
18
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公斤/公顷·折纯)
≤280
273
19
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
≥85
85
20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80
—
21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
≥75
—
22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80
100
考
核
指
标
分
述
一、
社会经济发展
1、农民人均纯收入:2010年我乡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060元。其中:出售产品收入2118元,占纯收入比重30%;劳务收入1492元,占21.1%;商、饮、服、运等其它三产业收入3450元,占整个纯收入的48.9%。
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根据石门县统计局城市调查队2010年统计年报表明,我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95元。其中:工资性收入7130元,占可支配收入的46.6%;劳务收入3120元,占可支配收入的20.4%;商、饮、服、运等三产业收入5045元,占可支配收入的33%。
3、公共设施完善程度:我镇公共基础设施是较为完善的。全镇道路90%以上硬化到组到户;电视、电话、广播等各类网络覆盖全镇;辖域内商业服务业门类齐全,文化、体育、教育、卫生、医疗等社会事业发展迅速,全镇各村、各社区都达到了"七通",即:通路、通水、通电、通电话、通电视、通广播、通宽带。
4、城镇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我镇所有村(居)民全部饮用县自来水公司的自来水。城镇建成区自来水普及率100%。
5、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我镇各农村(社区)全体村(居)民全部饮用县供自来水。全镇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100%。
6、城镇卫生厕所建设与管理:目前,我镇共有城镇卫生厕所7处,每处都有1—3名专业人员负责清扫和管理。城镇卫生厕所的建设与管理是比较完善的。
二、城镇建成区环境
7、地表水环境质量:据石门县环境监测站2010年对我镇三江大坝下游(澧水楚江段)的实地监测,全年监测项目7个,计12次,监测结果表明,我乡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8、空气环境质量:2010年,县环境监测站对我镇空气环境质量,全年监测147天,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1143个。结果表明,总悬浮颗粒物全年平均浓度0.193mg/立方米,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年均值的Ⅱ级标准;二氧化硫全年平均浓度0.035mg/立方米,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年均值的Ⅱ级标准。
9、声环境质量:据石门县环境监测站2010年环境年报表明,我镇区域所有测点的等效声级范围为41.5-64.8db(A),超标率为13.6%,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5db(A),比国家标准限值低5.5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Ⅱ类标准。
10、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我乡区域内有重点工业企业20家。主要污染物是废渣、废水和粉尘,但量都不大。废水通过污水排放管道直达县污水处理场;废渣定时定点统一送县垃圾处理场处理;粉尘经环保设施处理。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100%。
1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我镇现有人口11.01万人,按每人每天0.5公斤垃圾产生量计算,全年产生生活垃圾总量20093吨(110103×0.5×365)。由于我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纳入了县城的统一管理,产生的垃圾一般都能及时运送到县垃圾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城镇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在90%以上。
12、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我镇生活污水排放量,按每人每天用水量250公斤,排污系数0.85计算,目前,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853.96万吨/年(110103×250×0.85×0.365)。由于县污水处理场部分管网正在铺设中,部分地段的生活污水未能入网,目前全镇有
70%的生活污水能经污水管网至县污水处理场处理。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0%。
1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我镇有县委、政府、财政等大小单位200多家。这些单位都有较好的院内绿化,据统计,全镇共有园林绿化面积958536平方米,花坛、草坪32364平方米。城镇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平方米[(958536+32364)÷110103]。
14、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我镇有主干道19条共59公里,除s304线1.18公里正在扩建改造待绿化外,其它57.82公里都全面进行了绿化。主要道路绿化普及率98%(57.82÷59)。
15清洁能源普及率:我镇30688户村(居)民,除3069户居住偏远且又分散的农户外,其他家家使用电能、燃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清洁能源普及率90%[(30688-3069)÷30688]。
三、乡辖区生态环境
16、森林覆盖率:2010年,我镇共有各种林木面积48758亩。其中:山林面积18630亩,经济林15128亩,四旁林15000亩。全乡森林覆盖率48.68%(48758÷100170)。
17、水土流失治理度:2000年以来,我镇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工程治理等措施,对全镇水土流失面积进行了彻底根治。近几年没有发生新的水土流失现象。
18、农用化肥施用强度:我镇现有耕地1050公顷,2011年全镇全年使用各种化肥(实物量)906吨。其中:氮肥334吨,磷肥175吨,钾肥87吨,复合肥310吨。按国家统计局各种化肥折纯系数计算,全镇全年使用化肥(折纯量)287吨。其中:氮肥81吨(334×24.4%),磷肥25吨(175×14.5%),钾肥43吨(87×49.5%),复合肥138吨(310×44.5%)。全镇农用化肥施用强度273公斤/公顷(287000÷1050)。
19、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根据县柑桔办、蔬菜办对我镇柑桔、齐橙和6种蔬菜等8种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抽样检测,所检8个品种,除1样蔬菜(空心菜)略有超标外,其它7个品种均符合国家标准。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87.5%(7÷8)。
2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我镇没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没有内容评价。
21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没有评价内容。
22、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2010年度,我镇主要农作物秸杆总量为7939吨。其中:稻谷秸杆4418吨(2945×1.5),油料作物秸杆506吨(506×1),蔬菜秸杆1542吨(3855×0.4),瓜果秸杆58吨(58×1)柑桔修枝1415吨(14148亩×100公斤)。在7939吨秸杆中,用作家庭燃料的1921吨(油菜秸杆,柑桔修枝),占总秸杆量的24.2%;用作还田作肥的4984吨(稻谷秸杆、瓜果秸杆、蔬菜秸杆的33%),占总量的62.8%;用作沼气填料的1034吨(蔬菜秸杆的67%),占总量的13%;全镇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100%。
石门县楚江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