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综掘一队井下质量标准化工作后总结 本文关键词:井下,标准化工作,参观,质量
参观综掘一队井下质量标准化工作后总结 本文简介:参观综掘一队井下质量标准化工作后总结本月下旬由矿生产科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各队负责人深入井下综掘一队掘进的S2205进风顺槽参观,通过本次参观使我队看到自己的优点,又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也学习到很多东西,下面我就本次参观后感想作一总结:一、加强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我队有质量标准化优良合格的好传统,曾
参观综掘一队井下质量标准化工作后总结 本文内容:
参观综掘一队井下质量标准化工作后总结
本月下旬由矿生产科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各队负责人深入井下综掘一队掘进的S2205进风顺槽参观,通过本次参观使我队看到自己的优点,又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也学习到很多东西,下面我就本次参观后感想作一总结:
一、
加强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
我队有质量标准化优良合格的好传统,曾经在屯留矿创造了一段佳话,其成绩远非综掘一队所能媲美的;但综掘一队自从更换了队组领导后,质量标准化工作越做越好,现在已经超越了我队。这其中管理阶层的作用和能力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所以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加强管理阶层(副队长、班组长)对质量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意识,更要加大对本队职工的宣传力度,使每位职工意识到质量标准化工作不止是表面上的工作,它和生产任务一样是每个队组赖以生存的任务。
二、
实行精细管理,动态达标:
参观综掘一队井下质量标准化现场情况后,我与本队质量标准化工作作一对比,我队主要在巷道各类图牌板表标准悬挂,巷道工作面段文明生产这两个方面存在问题,所以以后的工作中我队应加强这两个方面的管理:1、从巷道成型、锚杆布置、管线吊挂、机电管理、安全设施、材料码放、图牌板管理、顶底板平整等基础工作入手,加强环境和文明生产建设,改善井下生产作业环境,人改变环境,环境改变人,人与环境形成良性互动,通过质量标准化建设促使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2、对照质量标准细则做实做细每一个环节,严把安全质量关,把质量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一个班组和个人,同时强化措施落实、严格考核,彻底消除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现动态达标。
三、我队应该发动全队职工为本队质量标准化工作出点子,集思广益:
日常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做到以人为本,处事公平,认真协调好职工工种之间配合的关系,要紧紧依靠全队集体的力量,注重发挥大家的积极性,找差距,找不足,认真开好班前会,队干要将职工对质量标准化工作好的建议和方法作一总结,对实际应用取得好的效果的建议加以推广,对提出建议者给予重奖,提高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保证我队质量标准化工作长久持续发展。
我队有重视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老的好的传统,过去,现在都在全矿掘进队组中保持着质量标准化工作先进的称号,只是由于我队现在施工的巷道地质条件的限制和掘进施工工艺的改变,我队职工还不能适应锚杆钻车的掘进工艺,造成我队每月的生产进尺的下降(但我队仍能保证每月超额完成生产任务);但是我队所有干部职工都认为这些困难只是暂时的,我们都相信,只要给我们一些自我调整时间,我队一定会在全体职工的努力下,进一步做好本队质量标准化工作,重新夺回我队在屯留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先进领导地位的。
综掘五队
2008.9.27
篇2:井下放炮管理规定
井下放炮管理规定 本文关键词:放炮,井下,管理规定
井下放炮管理规定 本文简介:井下放炮管理规定一、一般规定1、爆破工上岗条件: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采煤爆破工还必须具有两年以上采煤工作经历。爆破工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2、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3、必
井下放炮管理规定 本文内容:
井下放炮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爆破工上岗条件: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采煤爆破工还必须具有两年以上采煤工作经历。爆破工必须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2、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
3、必须妥善保管好爆炸材料和发爆器。炸药和电雷管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置在顶板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干燥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4、井下放炮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
(1)我矿采掘工作面、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需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于二级的煤矿许用炸药。严禁使用黑火药和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
(2)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或毫秒延期电雷管。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般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不得使用导爆管或普通导爆索,严禁使用火雷管。
(3)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5、井下放炮必须使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矿用防爆型发爆器(矿用增安型除外)。
6、放炮母线使用铜芯绝缘双线,严禁使用破皮、漏电的爆破线路。采煤爆破线不得有接头,掘进爆破母线接头数不得超过一个,不得有明接头。
7、发爆器发生故障时,无论其程度如何,严禁在井下拆修,应交专门维修人员上井检修。严禁使用失爆的发爆器。
8、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9、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二、引药(炮头)的制作规定
1、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以当时当地爆破需用数量为限。
2、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3、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及损坏其绝缘层。
4、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一个起爆药卷只准装一个雷管;先用木、(竹)棍在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全部插入也眼;严禁用电雷管代替木、(竹)棍扎眼;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5、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脚线扭结成短路,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或挽好)。
三、装药规定
1、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拿木质或竹制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推入时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接触,严禁冲撞或捣实药卷。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扭结。
2、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3、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
4、装药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清晰掌握正向起爆和反向爆破的装药方式。
5、装要前,爆破工要与带班长、瓦斯员对采掘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进行装药。
(1)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有煤尘堆积飞扬时。
(3)工作面风量不足风向不稳定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
(4)采掘工作面空顶距离超过规定,支护损坏、架设不牢、支护不全、伞檐、炮道不符合规定或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5)工作面有时显来压现象时。
(6)炮眼内发现异状,有压力水、温度骤高骤低、瓦斯突增、炮眼出现塌陷、裂缝、煤岩松散、透采空区等情况时。
(7)掘进工作面爆破地点20米以内,破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阻塞巷道断面三分之一以上时。
(8)炮眼的深度、角度、位置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时。(9)炮眼内煤(岩)粉末清除干净时。
(9)发现瞎炮未处理时。
6、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塑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7、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8、井下严禁裸露爆破(放糊炮),严禁明火和短线放炮。
9、装填炮泥时,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
10、封泥的装填顺序是:先紧靠药卷填上30~10毫米的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至数个,大水炮泥的外端再塞炮泥。
11、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水炮泥外端的炮泥时,先将炮泥贴紧在眼壁上,然后轻轻捣实。
12、炮眼封泥量的规定: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米,但必须封满炮泥。
(2)炮眼深度0.6~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5)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米。
(6)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眼装药爆破岩块是,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四、警戒的高置规定
1、放炮前,必须由班(组)长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接绳。
2、放炮前,所有人员都必须撤离到警戒线以外。
五、连线规定
1、爆破母线盒连接线、电雷管脚线与连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所有接头,都必须相互扭紧并悬空,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运输机等导体相接触。
2、连线顺序先连接雷管脚线,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作。
3、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4、爆破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应随用随敷设,每次爆破完毕后都应及时将母线收起,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措施后,可不受限制。
5、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间距。
6、只准采用绝缘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做回路。
7、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六、通电爆破规定
1、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在安全地点起爆;在所有人员撤离警戒区和警戒工作未就绪前不得连接起爆。
2、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安全距离:
(1)采煤工作面不得小于是30m。
(2)掘进直巷不小于100m,拐弯巷道不小于75m。
3、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络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方法检测网络是否导通。
4、发爆器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5、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钥匙插入发爆器内。
6、放炮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并全部撤至警戒线以外时方可下达起爆命令。
7、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钟后方可起爆破。
8、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下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9、爆破后,必须立即将发爆器钥匙拔出,摘掉爆破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10、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险情,必须立即处理。
七、拒爆、残爆的检查和处理规定
1、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发爆器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查找原因,找出拒爆的原因。
2、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的爆破工交代清楚。
3、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于连接不良造成的拒爆,可以重新连接起爆。
(2)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熄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