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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英才学院介绍 本文简介:山东英才学院创建于1998年,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济南的高新区。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山东英才学院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是济南市唯一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实际占用地近1300亩,拥有统招生1.2万人及部分自考生,学院现设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计算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
山东英才学院介绍 本文内容:
山东英才学院创建于1998年,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济南的高新区。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山东英才学院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是济南市唯一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院实际占用地近1300亩,拥有统招生1.2万人及部分自考生,学院现设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计算机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艺术学院、文法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医学院、老年服务与管理学院、农学院13个二级学院。
一、地域优势:山东是中国的经济、文化、高等教育发达地区
山东地处东部沿海,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居于中国经济最发达地区之一的环渤海经济圈,北与京津相接,南与长三角相望,山东的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都居于全国前列。
经济大省:山东高速公路里程全国之最,山东是中国自然资源最为丰富、齐全的省份,黄金产量全国第一,主要农产品、海产品排名全国前三位。山东的国民生产总值超过3。4亿元,排名居全国前三。山东省内大中型企业众多,门类齐全,为学生就业提供了广阔的渠道。
文化大省:山东自古人杰地灵,这里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孔孟之邦,礼仪之乡。山东旅游资源丰富,自然风光秀丽,文物古迹众多。山东民风纯朴,山东人在全国各地有着良好的口碑,山东的社会治安环境在全国也是名列前茅。
高等教育大省:山东省的本科高校数量、在校生数量在全国均排前二位,是名符其实的高等教育大省,全国各地众多学子纷纷选择来山东上大学。
济南是山东省的省会,是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中心,是山东省的首善之地,济南地处南北东西交通枢纽地位,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泉城济南有着天下独一无二的“泉水”,有享誉全国的大明湖、千佛山等名胜,秀美的自然景观与深厚的文化积淀形成济南的城市特色,在济南举行的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开幕式赢得了“超奥运”的美誉。正在修建的京沪高铁贯穿山东、途径济南,将使济南到北京、上海的时间缩短为1个半小时、两个半小时,将为济南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强劲的动力。
山东英才学院位于山东省省会济南,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普通本科高校。山东和济南所具有的优势为山东英才学院的发展,为英才学子的成长提供了优良的环境。
二、基础设施超过本科高校标准基础设施达到本科高校标准
学院占地面积近1300亩,校本部位于济南市高新区,北校区位于济阳,现有校舍建筑总面积49万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齐全,能满足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的需要。
学院资产总值10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万元,教学科研用计算机3500台,语音室15个,计1728座。多媒体教室122个,计7856座。建有校内实验实训楼4座,内设大型实训中心8个(电子信息、学前教育、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物流管理、建筑施工、商品零售、医学扩理),实验实训室80个,拥有各类实验仪器8500台(套)。还在海信集团、皇明集团等单位建立了130多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校外实训实践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图书馆现有图书180余万册(其中馆藏图书96万册,电子图书5400G约90万册)。中文期刊1800余种。现设4个大型书库、3个期刊阅览室、2个电子阅览室(240台微机)和5个大型自习室,有阅览座位6000多个,并设有视听室和学术活动室,可为全院师生提供良好的借书、阅览﹑视听服务。校园网与国家教育科研网络相连,可直接提供电子信息文献检索。图书馆被评为“全国职业技术学院CNKI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
三、“国家教学名师”领衔的师资队伍
学校紧紧依托省会济南著名高校和济南高新区各科研院所的雄厚师资力量,建立了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一大批知识渊博、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在英才学院授课。
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045名,其中教授、副教授240余人,博士、硕士300余人。每个专业都有2名以上的高级职称教师,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占57%。学院还通过聘任、聘请等方式聘请了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政法学院等重点本科高校350余位省内外知名的专家、教授、学者担纲教学工作。学院已形成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优良、结构合理,能够满足普通本科教学需要的师资队伍。
2008年,山东全省包括山东大学在内共有17名国家教学名师,学院杨文教授被教育部评为国家教学名师,并且是目前全国唯一出自民办高校的国家教学名师。2009年,“幼儿英语教学法”教学团队被教育部评为国家本科教学团队,这是全国民办高校中唯一的国家教学团队。这些荣誉表明,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已走在全国新建本科院校和民办高校前列。
学院奉行专家治校的原则,先后成立了由学者、专家、教授、企业家组成的“学科建设指导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
“招生就业指导委员会”,对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教学质量、学生思想教育、招生就业等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对教育教学质量定期进行考评,确保了高水准的学科建设和一流的教育教学质量。
四、内涵建设领先全国民办高校及新建本科院校
办学15年来,学院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围绕社会需求,以人才培养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诚信办学,规范管理,形成了“专业知识+现代技能+职业素养”的人才培养模式,确定了“以工学和管理学为主干,兼顾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学科定位。
学院现有24个本科专业,48个高职专业,涵盖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土木建筑、财经、法律、艺术、农学、医学、文化教育等9大专业门类。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确定了以教育学、工学和管理学为主,兼顾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定位。学院构建了以重点专业为龙头,相关专业为支撑的三个优势专业群,即以计算机应用技术和应用电子技术为龙头的电子信息技术类专业群;以数控技术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为龙头的先进制造技术类专业群;以物流管理、市场营销和学前教育为龙头的现代服务与管理技术类专业群。优势专业群包括22个专业,在校生占总数的80%。其中学前教育、市场营销专业是山东省示范专业,学前教育、检测技术、物流管理是山东省特色专业。
在教学质量方面,学院制定了《关于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施意见》,设立教学督察科,聘请18位专家教授担任教学督导员,聘请200多位学生担任教学信息员,对教学秩序、教学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保证了教学质量;学院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落实到课程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建设达标课程100余门,校级优质课程25门,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精品课程28门,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1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筹建),杨文教授的“幼儿英语教学法”被评为国家精品课,是全国第一门出自民办院校的国家精品课,并得到教育部资助。2009年,英才学院获山东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4项,是山东省获奖最多、层次最高的民办高校。2009年,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院成为山东省首批和公办重点大学进行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基地,是山东省少数获此资格的公办、民办新建本科高校之一。
国家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肯定了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评价为:学院办学指导思想正确;坚持“专业知识+现代技能+职业素养”的育人理念,强调对学生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和良好精神风貌的养成;确立了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教学管理机制健全;坚持以人为本,把素质教育贯穿在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全面的就业服务
可靠的就业保障
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大企业众多,就业机会多的优势,积极探索就业指导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建立了完善的就业教育体系和推荐体系。
学院每年投资
100
余万元作为就业工作专项费用,用于学生的就业工作。自
2001
年起,每年有超过
300
家的省内外大型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境外企业来院选聘毕业生。到目前为止,学院商学院已经同皇明太阳能、山东佳怡物流公司、天津荣祥商贸有限公司、北京红黄兰集团等签订了联合培养协议,对物流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电子商务专业、机构制造、计算机技术的部分学生实行“订单式”的培养。这些“量身定做”出来的工作人员在用人单位很受欢迎,有的已经踏上领导岗位。另外,学院的学前教育专业和一批幼儿园,经贸英语、会计电算化等专业和中化集团也在进行订单式培养。2010年4月,由山东省工商联、济南市妇联发起的助推学生就业创业启动仪式在山东英才学院举行,170多家企业家与会并与学院洽谈校企合作项目。
就业的主要措施有:
1、大力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实行订单培养等多种模式
学院与浪潮集团、海信集团等省内外知名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保障了毕业生有良好的实习单位。
2、每年多次组织毕业生推荐会,提供给学生充足的就业机会
学院每年举办大型的校内毕业生推荐会(招聘会)十几场,小型招聘会、洽谈会100余场,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约上千家,其中国内知名企业占45%,沿海开放城市的用人单位占40%,保障毕业生有充足的选择空间和就业机会。
3、建立完善的就业信息网络,保障学生及时学习和了解各种就业信息
学院建有就业信息网,为学生提供远程网上面试、招聘信息、国家就业政策、学院就业进展等服务,让学生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各种就业信息。
4、完善的就业指导培训体系,保障学生有科学的知识和良好的心态应对就业
在学院每个年级都开设了就业指导课,并且设置为必修课,指导学生及时掌握就业的知识和技巧,适应当前的就业形势,了解企业的需求和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心态,科学应对就业市场。
建立职业测评室,帮助学生客观、科学的认识和分析自己,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的选择就业岗位,保持健康的就业心态,顺利就业。这些措施保证了我院学生连年就业率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通过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学生就业工作,特别是采取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几年来,我院的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2%以上,市场营销、建筑、学前教育、计算机技术、机械制造等专业达到近100%。2009年,学生的就业率达到98%。
办学15年来,6万多英才学子走向海尔、海信、浪潮、中国重汽、皇明等各类著名和高新企业,走进政府机关、攻读研究生,在不同岗位上为国家建设贡献力量。
因就业工作出色,学院被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评为:“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全国“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和全国“大学生KAB创业俱乐部”“全国学生就业实力十强民办高校“、
“全国民办院校就业力示范学校“、“山东省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
2013年,学校荣获全国高校就业50强,是全国唯一入选的民办高校。由教育部委托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调查,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公布的调查数据,用人单位满意度指标一项,山东英才学院排名被调查的全国41所省属本科高校的第一位。
六、良好的生源、校风、学风,为学生提供成才的美好环境
良好的教学质量和社会信誉给学院带来了良好的生源质量,学院连续12年在第一志愿录满,并且分数线比省线高出100分左右,2008年升为本科院校后,学院的高职录取线比省录取线高出200多分。2010年,本科二批文科最高分595分,最低分565分;理科最高分562分,最低分530分。本科三批文科最高分622分(山东省三本最高分),最低517分,理科最高分580分,最低479分。2011年,学院在第一志愿全部录满,体现了广大考生及家长对我院办学水平的认可。2012年,学院在本科二批和专科录取中第一志愿全部录满,成为山东省唯一录满的民办高校。
内涵建设提高了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普通本科学生四级英语通过率达93%,研究生考试上线率达17%;近三年,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技能大赛中,荣获国家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3项,省级一等奖26项,二等奖44项,三等奖67项。在第八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荣获一等奖2项,是山东省高校和全国民办高校唯一获得金奖的高校。学校学生参加全国、省、市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荣获全国健美操大众锻炼标准大赛五级一等奖,北京奥运会体育展示和现场表演啦啦操大赛社会组一等奖。
学院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设立了全国高校唯一的“发明班”,已取得100多项发明专利。学生顾业栋至今已有20多项发明专利,他将自己的发明专利无偿捐献给世界各国,收到了德国总统、总理、法国总统等30多个国家元首的感谢、表扬信。近三年,有7000多名学生、147个班集体分别受到国家、省、市、学院表彰奖励。
七、园林式生态校园
现代化教学设施
建设和谐校园,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一直是英才的追求。学院绿草如茵,空气清新,环境优美,设施完善,具有浓厚的科学文化气息,是学子们理想的读书成才之地。漫步在英才学院美丽的校园内,看到的是满眼翠绿欲滴,听到的是鸟儿鸣叫,呼吸的是清新自然的空气,喝的是地下345米的甘泉,感受的是和谐的人文环境。
学院教学生活设施先进,配套齐全。教学楼、综合楼、图书馆、实训楼、音乐楼、学生公寓,餐饮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等30余栋近40万平方米的宏伟建筑错落有序的掩映在绿树红花之间;30多个篮球、排球、网球场、羽毛球场和400米标准跑道的田径场等运动设施为同学们提供了充足的活动场所;校医院、浴室、邮局、银行、超市、洗衣房等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学院绿化面积达到50%以上,环境优美,三季有花,四季常青,被山东省建设厅评为“山东省花园式单位”、济南市“绿化先进单位”。2005年底学院以优异的成绩通过省委高校工委校园文明建设评估,并被授予学院“文明校园”称号。
八、诚信办学、大爱无疆、信誉八方
诚信办学、规范管理是高校的生命之源、立校之本,学院在12年的办学中认真实践了这一准则,获得了良好的社会信誉。
学院始终坚持把诚信建设放在重要地位。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和下达的招生计划,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民办教育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每年的招生简章都经过省教育厅的审查备案,并在招生宣传中严格遵守,不进行夸大宣传,不超越教育厅审查备案的招生简章范畴。2006年、2009年在全省高校改进和加强招生管理工作会议上,学院两次成为全省高职院校中唯一一所介绍经验的院校,体现了省政府对学院规范办学、诚信招生的肯定。
山东英才学院建校15年来,始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培养人才为宗旨,把所有收入都用到办学上,用到英才学子的成长上,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使英才学院成为一所充满爱心的学校。
山东英才学院董事长杨文教授荣获“中国十大杰出母亲”、“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学院党委发布文件,并在大学生中心广场矗立“中国十大杰出母亲”杯,号召广大教职员工向杨文董事长学习,对待学生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
英才学院对学生充满着爱心,三年来共为家庭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1481万余元。除每年发放近600万元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外,学院还拨款3000万元设立“中国十大杰出母亲杨文奖助基金”,至今已经拨付1100多万元发放给优秀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学院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对学生献爱心,每年学院党委都开展“联五帮一”活动,即每名党员联系5名学生帮助1名经济困难的学生,全体党员先后为学生献爱心16万余元。
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也在关心英才学子的成长,山东省委原副书记王修智、国舜集团、英才毕业生宋兴华等都在学院设立奖学金,让英才的学子时刻沐浴在爱的暖流中,感受到学院的温暖、社会的温暖,在爱中健康成长。
英才学子对国家、对社会有着强烈的责任感、爱心,在汶川大震中,万名学子组成的“心中川”哀悼场面被全国数百家媒体刊载;西南大旱,英才学院在全国高校中率先举行“为灾区捐一瓶水”活动;玉树地震,英才万名师生哀悼场面又被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和众多媒体报道。
英才学院的办学得到了党和政府、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
2012年5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进中央主席严隽琪视察我院,她对我院的办学成绩,对学前教育专业独特的人才培养模式给予充分肯定,她说:“我看到了幼儿教育事业的希望。”视察活动结束时,严隽琪副委员长对杨文董事长和我说:“你们学校办得很好。”对济南市人大主任徐长玉说:“感谢济南市政府支持办了一所这么好的学校。”
2012年9月7日,中共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姜异康同志来到学院看望教师,据了解,在全国这是省委书记第一次在教师节看望民办高校教师。陪同姜书记到校的还有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王敏,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雷建国,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杨鲁豫,教育厅厅长齐涛、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齐秀生等领导。姜书记兴致勃勃地视察了物流、机械、建工、学前四个实训中心和图书馆,认真听取了四个二级学院院长的工作汇报,和学生、教师进行了亲切交谈,视察了将军书屋和思想政治课教学部。视察结束后,他说:“英才办得很好,培养了很多应用人才,你们学校在很多方面都很有特色,学生在这里可以学到真正的知识和本领,将来为和谐社会和建设文化强省做出贡献,报效国家”。
2012年暑假中,新华社总社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了6所公办民办高校,进行了关于高校内涵建设的深度采访。我院作为山东省民办高校的代表入选,所形成的调研报告报送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刘延东同志做了批示。
2004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2005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和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评估。2006年被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2009年以“优秀”成绩通过了省委高校工委组织的“德育评估”和团省委组织的“共青团规范化建设评估”。2010年,通过了省教育厅、省档案局组织的档案评估,获得省一级档案馆称号。2009年被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授予“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单位”、被山东省双拥领导小组授予
“山东省双拥工作社会化示范单位”。
在2012发布的《中国民办高校排行榜》中,学院进入全国前三位、是山东省排名最高的民办高校;在2010年、2011年、2012年山东省社科院公布的《山东省民办高校公众满意度调查》报告中,山东英才学院排名均居全省第一。2010年7月,《人民日报》第7版《调查与思考》栏目刊发了山东省政协课题组所做的专题:《山东英才学院成功办学的实践及启示》。2012年6月18日,新华社所属《山东参考》杂志发表了记者刘宝森、张倩倩所写的《把握办学方向
重视内涵建设——山东英才学院成功办学的启示》的专题调研报告,该报告对我院的教学质量、内涵建设、人才培养、师资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对我院的办学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呈送山东省省委书记、省长、省委常委、副省长。
英才学院建校15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支持关爱下,取得又好又快的发展。我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不断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创建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高水平民办大学。
篇2:山东能源集团纪录片《路》的观后感
山东能源集团纪录片《路》的观后感 本文关键词:观后感,山东,纪录片,能源,集团
山东能源集团纪录片《路》的观后感 本文简介:山东能源集团纪录片《路》的观后感枣矿物流李明礼山东能源集团近期摄制的纪录片《路》,采用艰难寻路、改革出路、发展拓路的三步曲,记录了旗下各集团公司从“九五”、“十五”时期备受贫困,到奋起自救、直至脱贫解困、最后一步步地战胜危机的发展历程。该片利用活生生的人物和事例,生动地讲述了山能集团权属六家企业合并
山东能源集团纪录片《路》的观后感 本文内容:
山东能源集团纪录片《路》的观后感
枣矿物流
李明礼
山东能源集团近期摄制的纪录片《路》,采用艰难寻路、改革出路、发展拓路的三步曲,记录了旗下各集团公司从“九五”、“十五”时期备受贫困,到奋起自救、直至脱贫解困、最后一步步地战胜危机的发展历程。该片利用活生生的人物和事例,生动地讲述了山能集团权属六家企业合并之前,历经难辛战胜危机的宝贵经验和可贵精神,观后让人为之感动,为之振奋,为之骄傲。面对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作为山能集团的一分子,立志为山能超越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并有以下观后体会。
一、要正确认识面临的困难
国家政策、经济形势是造成当时煤炭企业发展困难的决定性因素。1994年,山能集团权属六家企业从原来国家下达生产计划任务组织生产抓好安全到煤炭价格全面放开、彻底推向市场,国家将不再拨付经费,六家企业成了自产自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实体,国家不再拨付经费,不承担盈亏,从思想上人们有些不能一下子接受,同时煤炭企业陷入了发展困境。分析原因主要是计划时期按任务抓生产、搞建设,煤炭不愁销路,只要任务完成了,吃饭不愁,福利均有。进入市场经济初,因国家调控政策的原因,煤炭市场低迷,销路不好,且价格又低,到了卖煤难,无钱发工资的境地。吃惯了国家饭的职工一下子没了着落,不少人总觉得国家不会不管,情绪很不稳定,职工及家属怨气不断,上下怨声一片,仍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当时,造成了职工生活十分艰难,有些职工家属逼迫无奈到菜市场捡白菜帮回家洗洗煮着吃,连填饱肚子都成了问题,出现了“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身边无人问”的世态炎凉,这就是“九五”时期矿区生活的真实写照。
针对企业这样的困难,当时不止煤炭企业一家,其他行业也受到了不同程序的冲击。这是改革的需要,中国发展的需要,国家政策的需要。现在想来,这一路起来,如果没有当时改革,如果放弃了改革,我们的企业现在会是一个什么样子?是不是比现在好?事实证明,这10年来的发展,只有坚持改革,企业才能更好地发展,职工才能得到更多更好的福利。
二、勇于改革才是企业发展的出路
迷路不可怕,怕的是不寻路。路在何方?路怎么走?走什么路?这是在“九五”期间摆在六家企业面前最痛苦的抉择。以史为鉴,可以明志向。有史以来,改革都要付出沉重的代价,古人可以利用改革盛世,我们何不走改革发展之路?顺势发展,时不待我,只有适应改革,勇于创新,煤炭企业才会有春天。
通过几年的生死考验,面对种种困难,经历了寻路、创业、再寻路、再创业的艰难曲折困苦时期,锻炼了企业的生存之道,锤炼了职工队伍知难而的坚强意志。在前后无援的情况下,企业要生存,职工要吃饭,子女要上学,面对种种矛盾,解困自救的决心和信心才是企业的出路。首先要转变观念。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是企业改革的第一步。只有大力开展形势任务教育,从思想上树立改革才能有出路思想,摈弃“等、靠、要”的思想,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实施下岗分流,减员提效。当时,枣矿集团人员多,包袱重,只有敢于担当,敢于改革创新,相信明天才会美好。上项目无资金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是摆在枣矿人面前的最大难题。其次,要有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通过对困难的分析和面临的并按形势,企业不改革,只有死路一条。通过创新管理模式,带头集资建矿上项目,彻底解决企业的“全死松”问题,同时,下岗分流,转岗工作,让下岗的有希望,让在岗的有压力,真正实现了干什么活拿什么钱,激励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广大职工群众创业积极性异常高涨,克服了创业无资金的发展困难。新安公司等一批矿井建设都凝聚了全体职工家属的心血和汗水,通过艰难的创业,逐步走出了困境,树立了“企业靠我来发展,我靠企业来生存”的思想,谱写了一部的脱贫自救、战胜危机、催人奋进的光荣史。
三、要坚定改革发展的信心
当前,我们煤炭企业又遇到了煤炭价格下滑、卖煤难、回款难的情况,这与“九五”、“十五”期间的困难和问题相比要小得多,并且10年来积累了企业改革发展经验。面对当前困难和危机,我们一定要坚定改革发展的信心,大力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分析有利和不利因素,利用国家提出的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发适应国家号召的生产方式,调整企业煤与非煤的比例结构,在非煤项目上谋出路、谋发展,规避煤炭行业不景气、不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在教育上下功夫,提高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在实践上探索改革创新之路,提升企业抗风险的能力。同时积极开发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树立以企为家的敬业精神,在危机中寻找机遇,在困难中知难而进,前进的步伐才会永不停歇。
通过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一定要坚信,只要团结一致,勇于改革创新,善于谋求发展,就一定能够再创出山能集团大发展的新路子,创造出山能集团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篇3: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关键词:山东省,实施细则,医疗器械,管理办法,许可证
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简介: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发布《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鲁食药监发〔2004〕11号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我局制定了《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发布,自发布之
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本文内容:
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关于发布
《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鲁食药监发〔2004〕11号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我局制定了《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山
东
省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5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及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条件
第三条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管理人员熟悉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以及我省对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
(二)配备与所经营产品相关专业的中专以上学历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
(三)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行使质量管理和质量验证职能;
(四)配备与所经营产品相关专业的售后服务人员,具有与经营规模及经营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维修等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五)具有符合商用要求并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营业、仓储等场所(非法人单位应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临街的门店),场所环境整洁、无污染源。营业场所、仓库、生活等区域应分开;
(六)具有与所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专用的陈列展示柜台、货架及验收、仓储、养护设施和设备;
(七)建立符合有关法规和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八)建立并保持符合规定的质量工作记录,各项记录须真实、完整,填写规范;
(九)收集保存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与经营产品相关的技术标准;
(十)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医疗器械产品的工作。
第四条
兼营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应具有相对独立的经营和仓储场所或区域,医疗器械产品的陈列展示及储存不得与其它产品混放。
第五条
经营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应同时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应的要求。
第三章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程序
第六条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应提交如下资料: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
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
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四)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五)
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标明面积的平面图、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七条
企业申请资料应符合《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资料申报要求》的规定。
第八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本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申请,并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第九条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企业完整申请资料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同意受理的,应出具《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事项受理通知书》(见附件二),并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以及将申请资料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审查表》(见附件三)、《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检查验收评分表》(见附件四)各一式一份同时报送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完整资料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对拟发证企业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示并作出是否发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决定。公示期5天。
第十条
申请经营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申请资料由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后,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报送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完整资料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时限组织完成对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作出是否发放《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决定。
第十一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应选派2~3名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十二条
检查验收人员应按照《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检查验收规定》(附件五)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填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审查表》之表1《现场检查验收记录》及《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检查验收评分表》并报组织检查验收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检查验收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应同时对已受理的企业的资料、文件、证明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第十三条
检查验收人员应遵守《山东省医疗器械审查员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组织对企业重新进行检查:
(一)申请企业对检查验收结论有异议的;
(二)作出其它不切合实际、不合法检查验收结论的。
第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申请事项不予受理的,应出具《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事项不予受理通知书》(附件六),同时报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事项补正申报材料一次性告知书》(附件七),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申请事项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的,应按照规定的要求书面告知申请企业,同时抄送该申请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变更及换发
第十六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本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变更申请,并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第十七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变更质量管理人员、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面积)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应填写《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附件八),并提交加盖本企业原印印章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董事会决议等。
变更质量管理人员的,应同时提交新任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变更企业注册地址或仓库地址的,应同时提交变更后地址的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地理位置图、标明面积的平面图;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同时提交拟经营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相关的申报材料。
已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申请增加经营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器械产品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企业完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申请资料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事项受理通知书》,并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以及将申请资料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审查表》、《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检查验收评分表》各一式一份报送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完整资料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决定。准予变更的,应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上记录变更的内容和时间;不准予变更的,应按照规定的要求书面告知申请企业,同时抄送该申请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登记事项,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填写《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并提交加盖本企业原印印章的新、旧《营业执照》和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证明文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或董事会决议等。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企业完整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资料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变更资料的核实、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完整资料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上记录变更的内容和时间。
第二十条
变更后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编号在原许可证号后加注“(更)”字,原有效期不变。
第二十一条
企业因不可抗力原因而造成《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遗失、损毁,应立即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登载遗失声明,提交补发许可证的申请报告,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实、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按照原核准事项补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补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编号在原许可证号后加注“(补)”字,原有效期不变。
第二十二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但不得少于3个月,通过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换证申请,在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检查验收合格后,核发新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应进行整改,并在30天内书面提出现场检查验收申请,由检查组再次进行检查验收。再次检查验收仍不合格的以及逾期未申请的,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有效期届满时注销该企业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按照规定的要求书面告知申请企业,同时抄送该申请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在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
第二十三条
申请换证企业在领取新证的同时须交回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再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应办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销手续。办理注销时应提交《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销登记表》(见附件九),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董事会决议等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副本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委托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的有关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事项,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向下级或其它部门委托。
第二十六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受理及审查工作中,须依法行政,不得随意附加检查验收条件;无明确的法律依据,不得不予受理。
第二十七条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受理及检查验收工作中违反本细则以及国家和省内有关规定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责令其改正。
第二十八条
申请企业对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受理工作中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行政行为存有异议的,可直接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所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包括医疗器械的专营或兼营、代理或代销等经营方式的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和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
非法人单位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仅限经营第二类或本细则附录A所列医疗器械产品。
第三十条
本细则所指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器械产品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实施监督管理的产品。
第三十一条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异地设立经营场所经营医疗器械产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销售自产范围以外的医疗器械产品,应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第三十二条
企业分立、合并或者跨原管辖地(设区市)迁移,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重新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
企业经现场检查验收不合格,整改时间及对其再次检查验收的时间不包括在审批时限内。
第三十四条
持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法人企业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编号为法人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编号后加注带“-”的二位数顺序号。
第三十五条
经营本细则附录A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范围内的企业,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编号后加注“(A)”字。
经营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编号后加注“(T)”字。
第三十六条
此前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执行本细则。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由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A
一、隐形眼镜及护理液、避孕器械、助听器、血糖仪及配件、氧气瓶(袋)、家用制氧器(机)、脱脂棉、脱脂纱布、体温计、电子体温计、血压计、电子血压计;
二、推荐给家庭使用的理疗产品:磁疗器具、热垫治疗仪、脉冲治疗仪等。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附件三.doc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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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doc
附件六.doc
附件七.doc
附件八.doc
附件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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