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补工程协议书 本文关键词:增补,协议书,工程
增补工程协议书 本文简介:金寨县槐树湾乡卫生院附属工程协议书建设单位:金寨县槐树湾乡卫生院施工单位:金寨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日期: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附属工程协议书甲方:金寨县槐树湾乡卫生院(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金寨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槐树湾乡卫生院附属工程施工承包一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
增补工程协议书 本文内容:
金寨县槐树湾乡卫生院附属工程
协
议
书
建设单位:金寨县槐树湾乡卫生院
施工单位:金寨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日
期: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属工程协议书
甲方:金寨县槐树湾乡卫生院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金寨县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槐树湾乡卫生院附属工程施工承包一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1、院内附属工程:拆旧房、水泥地面、水沟、花池、修复卫生间、围墙、室内维修及汪家外墙抹灰等。
2、后沿附属工程:水泥路、浆砌石护岸、水沟、土路维修及过路涵等工程。
二、承包价款
按上述承包范围内工程,甲方将本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属包工包料,一次性承包价款为:
除工程量另有变更外再作调整(后附工程预算清单)。
三、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
1、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服从甲方管理人员领导,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安坚决返工,直至验收合格,费用由乙方自理。
2、工程进度:乙方必须在2009年6月20日开工,保证在2009年8月20日全部完成并交付使用,若未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完工,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交纳壹佰元罚款。
3、施工安全:施工期间,乙方随时教育、监督工人认真操作,安全规范施工,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得冒险蛮干。如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三、付款方式
开工不付款,工程完成一半付50%,全部完工付齐95%,余下5%期满一年若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甲方若不能按合同付款时间支付给乙方工程款,所欠工程款应按信用社贷款月利息不低于1%支付给乙方。
四、其他事项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乙方工程款结清时失效。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以上事项,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09年
6
月
15
日
2009年
6
月
15
日
协
议
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
工程模板制安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建筑面积
计算承包给乙方施工。包括模板购置、元钉、铁丝等一切木工所需材料到场,以及施工完毕及时离场。
二、质量要求:乙方应做到模板安装规范到位,即平整度、木支撑强度、拼缝要用胶带密实封贴,保证不得漏浆,跑模等现象发生。另外,拆模不得过早,以免影响混凝土强度。材料堆放应整齐。木工用具自备,但不得使用淘汰机具设备。
三、安全要求乙方应做到戴好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在甲方安全防护到位的情况下,乙方工人违章操作造成一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另外,乙方要严格禁止工人酒后上岗和带病作业。
四、工期要求:乙方应做到服从甲方领导,按期完成甲方交给的工程任务,否则延期一天罚款贰仟元整。
五、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乙方工人工资款和生活费,当月不得拖欠。工程完工付齐80%工资款及材料款。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后一个月内付清乙方全部款项。
六、其它约定
如果乙方质量、安全、工期等不符合要求,一次整改。如果整改仍然不到位,赔偿甲方损失。除此之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调换班组,乙方不得有异议。
本协议书本着平等、自愿的条件签订。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公司存档一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09年
月
日
2009年
月
日
协
议
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
工程中土建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甲方将该工程按建筑面积
元/m2计算给乙方施工。包括C15毛石砼浇筑、砖基础和地圈梁工程任务。基础以上土建工程都属于乙方施工,装饰工程不在内,乙方包工不包料。
二、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按规范和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施工。如果乙方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一次可以整改。同样的问题出现第二次,甲方有权解聘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另外,乙方将相应赔偿甲方损失。
三、工程安全
乙方在甲方安全到位的情况下,违章操作造成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另外,乙方应随时教育班组人员戴好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懂的机具和电器不能乱操作,注意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四、工期要求
乙方应服从甲方领导、按期完成甲方交给的工程任务。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延期一天罚款贰仟元整。
五、付款方式
甲方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乙方工人工资款和生活费,当月不得拖欠。工程完工付齐80%工资款。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后付齐乙方工资款。
六、其它要求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书,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09年
月
日
2009年
月
日
协
议
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
工程中水电安装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及价款
甲方按建筑面积
元/m2的价格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保证所用水电安装材料是合格产品,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二、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
1、乙方在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时,必须按图施工,规范操作,服从甲方人员领导,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水电安装工程坚决返工,直至验收合格,费用由乙方自理;如果乙方三次返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2、乙方每层水电安装必须按照甲方事先排好的工期施工,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交纳伍佰元罚款。
3、施工期间,乙方随时教育、监督工人认真操作,规范施工,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得冒险蛮干。如困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三、付款方式
甲方按主合同付款时间,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竣工时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工程款。
四、其他事项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乙方工程款结清时失效。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以上事项,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协
议
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
工程中脚手架搭设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及价款
1、甲方按建筑面积
元/m2的价格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包工包料。另外,基础满堂红脚手架搭设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材料非经乙方同意,甲方及其他施工班组不得使用。甲方如需使用需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使用,但甲方必须保证爱惜乙方材料,用后送料场堆放整齐。
3、脚手架搭设材料包括毛竹、安全防护网、铁丝、安全笆的购买及铺设。
二、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
1、乙方在脚手架搭设时,必须事先做好技术交底,按技术交底内容规范操作,并服从甲方安全人员领导,不符合规范搭设的脚手架坚决返工,直至验收合格,费用由乙方自理;如果乙方屡次返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2、乙方每层脚手架搭设时必须按照甲方事先排好的工期施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交纳伍佰元罚款。
3、施工期间,乙方随时教育、监督工人认真操作,规范施工,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得冒险蛮干。如困操作不当,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三、付款方式
甲方按主合同付款时间,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竣工时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工程款。
四、其他事项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至乙方工程款结清时失效。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以上事项,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责任。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09年
月
日
2009年
月
日
篇2:20XX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
2010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 本文关键词:神经管,叶酸,增补,项目管理,缺陷
2010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 本文简介:2010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为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国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确定
2010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 本文内容:
2010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
项目管理方案
为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国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国发〔2009〕12号)确定的重点工作,卫生部决定2010年继续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利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国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和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
一、项目目标
根据我国出生缺陷需要优先解决的领域和问题,以我国重大出生缺陷——神经管缺陷为首要干预目标,对目标人群采取有效干预措施,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神经管等缺陷发生的目的。
(一)总目标。
到2011年,对全国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0%,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
(二)年度目标。
2010年,对全国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75%,叶酸服用率达到7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40%。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项目地区:全国31个省(区、市)。
项目对象: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
(二)项目内容。
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预防神经管缺陷。
1.卫生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防神经管缺陷为主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
2.卫生行政部门和承担本项目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做好叶酸的组织和发放工作,将干预措施落实到实处,真正做到惠及民生,提高干预效果,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3.各省(区、市)要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招标采购,确保药品质量。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及时完成招标采购,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卫生部负责制订项目方案、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对各地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定期了解情况,研究、探讨项目执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省(区、市)的项目组织、协调与管理,按照本项目方案制订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实施的进度和质量,定期向卫生部上报项目相关数据。市(地)和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项目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指定医疗卫生机构,专人负责辖区内的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健康教育、人员培训、药品管理和发放、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和监督指导等工作。
(二)招标采购。
各省(区、市)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叶酸进行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的叶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国药准字号;
2.剂型为0.4毫克叶酸片;
3.生产厂家必须具备GMP资质;
4.所购叶酸片需提供保险服务。
(三)组织分发。
1.组织形式及职责。
(1)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本项目的年度叶酸需求量,集中招标采购后按计划分配给各市(地)。
(2)各市(地)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各县(区)需求情况,按计划分配给各县(区)。
(3)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计划生育等多种途径,按照方案流程组织叶酸发放工作和管理督导,并按要求上报叶酸需求量。
(4)乡镇卫生院负责将叶酸分发到各村卫生室,指导村卫生室规范科学发放,并对村卫生室组织发放和管理进行监督。同时,乡镇卫生院负责辖区内高危待孕妇女的叶酸发放和管理。
(5)村卫生室卫生人员负责了解本村育龄妇女的孕育状况,负责为本村准备怀孕的妇女发放叶酸并进行随访管理,完成有关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上报本村高危待孕妇女信息,并负责其服用情况的随访、监督和登记。
(6)探索与民政、计生、妇联等多部门合作机制,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预防神经管缺陷为主的健康教育、培训和叶酸发放工作,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服用率和医务人员服务能力。利用婚姻登记平台开展补服叶酸的健康教育和叶酸发放工作;利用计生部门基层组织优势,提高目标人群的服用率和依从率;利用妇联宣传动员优势,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
2.叶酸发放、登记和随访流程。
(1)准备怀孕的妇女。
村卫生室卫生人员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的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使服药对象正确了解相关知识,提高叶酸服用率和依从率。
按每人每天1片(0.4毫克)发放,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1-3个月的用量,村医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用量以及妇女相关信息。
村医对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随访,每月至少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
如果妇女服用叶酸6个月未怀孕,应在医生指导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2)高危待孕妇女。
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
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既往生育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高危待孕妇女到乡镇卫生院领取叶酸片,进行健康教育,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按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剂量向高危待孕妇女发放叶酸,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1-3个月的用量。对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用量以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每月进行随访。
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村医,村医应当每1-2周督促高危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将待孕妇女在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后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
(四)信息报送。
村卫生室卫生人员负责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的收集、整理,按月上报;乡镇卫生院负责月统计并上报本辖区内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县以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按月统计辖区内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并逐级报送。
四、经费保障与管理
(一)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已下达,详见《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下达2010年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38号)。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协调财政部门,落实相关配套资金,制订本省(区、市)项目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加强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筹使用各级补助资金,落实督导、培训和叶酸发放工作,重点保障乡、村两级工作经费,提高乡、村两级卫生人员积极性。
(二)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改变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用途,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支出。
(三)严格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程序,加强财务和会计核算,做好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接受上级部门组织的资金检查。
五、监督管理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效果评估。各地要根据项目的要求,结合实际,合理安排项目进度,加强对项目实施方案制订、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加强项目的组织领导与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责任,逐级分发至各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要确保科学规范发放,严禁发放过期药品,严禁在发放过程中收取费用、搭车售药、不按服用量发放等行为。
(三)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年度向卫生部报送项目总结。卫生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各省(区、市)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附件:1.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度统计表
2.2010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1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度统计表(地市级、省级表)
(
年
季度)
序号
县(区、市)
活产数
死胎和
死产数
围产儿中出生缺陷数
产妇数(人)
农村适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叶酸服用情况
叶酸服用
依从人数
随访叶酸
服用人次数
增补叶酸知识
总数
其中:神经管缺陷数
产妇数
其中:本县农村户籍产妇数
新增应
服用人数
新增服用人数
其中:高风险
新增服用
人数
调查
人数
知晓人数
1
2
3
4
5
6
7
8
合计
省(区、市)/地市(州)(盖章)
单位:人
填表人:
填表机构:
汇总日期:*年*月*日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季度统计表(县级表)
(
年
季度)
区/县(盖章)
县(区、市)
活产数
死胎和死产数
围产儿中出生缺陷数
产妇数(人)
农村适龄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叶酸服用情况
叶酸服用依从人数
随访叶酸
服用
人次数
增补叶酸知识
总数
其中:神经管缺陷数
产妇数
其中:本县
农村户籍
产妇数
新增应
服用人数
新增服用人数
其中:高风险
新增服用
人数
调查
人数
知晓人数
填表人:
填表机构:
填表日期:*年*月*日
指标说明
一、填表说明
(一)活产数:活产指妊娠满28周及以上,胎儿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指标之一者。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1000克及以上为准。
(二)死胎和死产数:死胎和死产数的合计。其中,死胎数指妊娠满28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的胎儿在宫内死亡的例数(不含因计划生育要求的引产所致的死胎数);死产数指妊娠满28周及以上(如孕周不清楚,可参考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的胎儿在分娩过程中死亡的例数(不含因计划生育要求的引产所致的死产数)。
(三)围产儿数:孕28周至产后7天内的活产以及死胎和死产数(不包括计划外引产)。
(四)围产儿中出生缺陷数:围产儿中存在的结构和功能(代谢)异常缺陷儿数。
(五)神经管缺陷:神经管缺陷包括脊柱裂、脑膨出、无脑畸形。
(六)高风险新增服用人数: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儿或服用抗癫痫药的适龄妇女,在准备怀孕期间补服叶酸人数。
(七)新增应服用人数:本季新增的准备怀孕的妇女人数。
(八)新增服用人数:本季新增的叶酸服用人数。
(九)叶酸服用依从人数:怀孕前服用小剂量叶酸,从开始服用至怀孕头3个月的天数中服用天数占80%及以上的人数。
(十)增补叶酸知识调查人数:至少占产妇人数的10%。
(十一)增补叶酸知识知晓人数:在调查人群中,知道叶酸可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且知道应在怀孕前3个月开始服用的人数。
(十二)本报表中各指标统计范围均为常住人口,即在当地居住1年及以上的本地户籍及非本地户籍人口。与妇幼卫生年报要求一致。
二、逻辑关系
(一)围产儿中出生缺陷数总数≥其中神经管缺陷数。
(二)本县户籍产妇数(人)≥本县农村户籍产妇数(人)。
(三)新增服用人数≥高风险新增服用人数。
(四)新增服用人数≥叶酸服用依从人数。
三、相关统计指标及定义说明
(一)出生缺陷率:围产儿中出生缺陷数
/
(活产数+死胎和死产数)*10000/万。
(二)叶酸服用率:服用人数
/
应服用人数*100%。
(三)叶酸服用依从率:叶酸服用依从人数
/服用人数*100%。
(四)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增补叶酸知识知晓人数
/
调查人数*100%
。
篇3:林玉中学附小增补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办法
林玉中学附小增补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办法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管理力量,优化管理结构,建设精简、高效、协作、创新的管理团队,提高办学质量与效益。
二、依据与原则
(一)实施中层竞聘上岗的依据:
1、《成都高新区关于中小学校教职工聘任(用)办法的补充规定》第六条:“在学校工作机构领导的选拔中引入竞争机制……由各校自行拟定方案、组织实施(工作机构领导岗位的聘任),并报上级备案”。
2、《成都高新区中小学校党组织工作原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学校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讨论校长对中层干部人选的提名,提出是否聘任的意见”。
3、《成都高新区中小学校长负责制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条规定的校长的主要权限之一:“聘任学校中层干部”。
4、《成都高新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办法》的规定。
5、满足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
6、搭建教师价值实现的平台,鼓励教师多元发展。
(二)实施中层竞聘上岗应当遵循的原则:
1、公平竞争,择优推荐。
2、用人唯贤,德才兼备。
3、严格选聘,宁缺勿滥。
4、民主集中,依法办事。
5、党管干部,全程监督。
三、竞聘岗位设置:
1、岗位职数:根据成都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有关中层干部机构与职数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在学校已经聘任教导处、德育处、教科室、后勤处、办公室等部门9名中层干部基础上,增补德育处副主任1名,教导处副主任1名。
2、试用期与聘期:续聘人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则可正式聘任;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任。
四、竞聘条件:
1、师德纯正,有热情为学校、为教师服务。
2、学历本科以上,中共党员(或非党员优秀中青年),教龄五年以上。
3、专业功底扎实,有较强的管理优势或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策划、实施、总结评价能力。
4、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及以上,在班级管理和班级文化建设方面富有成效。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年龄45岁以下。
特别优秀者,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六、竞聘程序:
1、全校公布竞聘方案(2019年6月28日前)。
2、报名方式: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2日上午10:00前。
3、学校党支部支委审议确定参加竞聘人员名单(2019年7月3日前)。
4、竞聘(2019年7月5日前)
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实施竞聘演讲答辩,考核组根据结果推荐,支部研究确定候选人。
5、聘任(2019年7月8日)
校长根据支部意见,结合实际需要,提出增选补聘德育处副主任1名和教导处副主任1名的意见并报高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会事业局备案。
七、保障措施:
1、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7人),全面负责学校中层干部增选竞聘上岗的组织领导。凌乾川任组长,支部委员、教师代表任成员。
2、成立竞聘专家考核小组(7——9人),由校级干部、支委、教师代表组成,具体负责竞聘答辩、人才素质测评等评审工作。
3、严肃竞聘纪律。凡在竞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严肃追究责任。竞聘者违纪,将取消竞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违纪,将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4、未尽事宜,由学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成都林玉中学附属小学
2019年6月
附:成都林玉附小2019年增选中层干部竞聘登记表
成都林玉附小2019年增补中层干部竞聘登记表